什么是“人民的选择”?
特有理2015-1-27
“人民的选择”是一个立体的概念,在不同的政治层面有着不同的含义。当人们探讨某种制度、某种主义是不是 “人民的选择”的时候,首先应该核对一下相互的政治思维层次是否有交集,否则就会变成无谓的口水仗。
“人民的选择”是一个近代的政治性修饰词汇。既是一种美化,也是一种宣示。美化意指权力的合理性,宣示则意图展现权力的社会基础。同任何形容词一样,其含义表达永远是相对的。就像几个人争论臭豆腐香不香一样,除了练练嘴皮子、消磨一下时间,基本不会对人民、对选择有任何影响。
传统的中国文化有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在概念的层次,和不同层次的边界上进行思维的相互消磨。这主要源于中式思维严重缺乏概念思维的逻辑环节,在思维进化的发展初期陷入到一种“玄、虚、空、大”的境界而始终无法自拔。在这种境界中,社会思维能量的整体表现,是一种发散和抵消的状态。在任何一个思维点上,例如“社会道德”,即使没有人会说“不道德”是人性的,但对道德的原则却根本形成不了主流的共识。中式思维中,给概念设定边界是一种“愚蠢”;而对概念层次的随意扭曲和对边界的肆意突破反倒是一种“大智慧”。
“人民”实质上是一种社会集合的概念,这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也是从自然的角度。然而在政治层面,“人民”从来也没有代表过社会的整体。因而“人民”在不同的人眼里,概念和意义都是不一样的。在政治模式方面,人们普遍以“选举结果”等效于“人民的选择”,但是那些投反对票的人难道就不属于“人民”?在暴力集权的社会,“人民”的大多数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力,广大的“人民”是被少数的“人民”靠暴力胁迫服从的。
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其实质是一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资本胁迫,这种胁迫当然不是直接依靠暴力,而是依靠社会的“贪婪”所主导的规则,以及由规则造成的资本权力倾斜。但规则的保护则最终必然依靠暴力。民主选举的核心不是为了文明道德,而存粹是为了“利益”。在这个本质上,能够准确使用选举权的人毕竟是足够“聪明”的一群人,而不是足够“高尚”的人。
无论是民主社会还是强权社会,能够主导社会走向的只能是少数人而绝不可能是多数人。有人说纳粹德国的元首就是大多数人的选择,这虽是事实但又仅是表面现象。当时德国人选出希特勒是出于振兴国家的目的,但是否大多数人选择与世界为敌,选择对犹太人的种族屠杀则需要审慎的分析。同样是德国人,在纳粹的暴力面前就构成了纳粹德国;而在苏联的暴力胁迫下,就变成了“社会主义”的东德。
上世纪初的中国是一个各种势力角力、博弈的社会空间,其走向完全取决于整体的矢量状态。这里面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因素,每个因素有自己的作用方向。通俗地来讲,当西方的民主、自由,加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与中国的均贫富思想产生共鸣,抛弃封建制度便成为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在这种历史大潮之中,社会中的流氓阶层成为最有先见之明的弄潮儿,因为其中有巨大的空子可钻。正应了这么一句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有文化的流氓深知“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对内,利用西方的新鲜词汇忽悠城里人,利用传统的均贫富、分田地忽悠村里人;对外,充当强势苏俄的代理人,拿金援、拿军援。以抗日为名公开组织暴力武装,分流国家的自然资源、行政资源、人力资源、外交资源。在社会整体意识尚在朦胧之中时,通过武装力量在两年之内迅速控制了中国大陆的一切资源,甚至包括了人们的思想。在这个层面上,人心思变在当时是一种主流选择,但发展的方向和结果则是大多数人始料不及的。这种发展的方向和结果的确不能称之为“人民的选择”。
总之,“人民的选择”既然是一种政治性的修饰词汇,在使用中必然会引起歧义,纠纷也是在所难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