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烟记事(140) 搬家

【母亲自从嫁给父亲,便进入了官太太这个圈子。与商人比起来,中国官员的文化层次要高一些——“学而优则仕”嘛!即便张载阳那样的纠纠武夫,也未必不通文墨,何况父亲身边的一群“刀笔吏”?父亲虽不像九叔那样以文章见长,但并非没有文化修养,他的行书就写得非常棒,我手中那封家信可以为证。

父亲交往的朋友当中,不乏文人墨客。在瑞安当警察所长时,他结识了当地有名的书家方苍和孙贻泽,获赠许多书法作品。孙贻泽写的一副对联“洞开绿野皆余地,门对青山别有天”,至今还在我的记忆中。家里还藏有齐白石的荷花画幅,上写“赠卧冰先生”。母亲解放初离开於潜时,曾将所有字画封存在夹墙内。后来房子被县政府没收,那批字画也不知去向。

母亲整天与这样一群人打交道,耳濡目染,身上的市侩气去掉不少,人也变得“高雅”许多,成为官太太当中的翘楚。她性格又很活跃,在交际场中如鱼得水,父亲的人脉关系尽为所用。说句实话,这样一个八面玲珑的人,跟了父亲多少还是有点委屈;若是当初攀上显贵,说不定真能做出一番大事——这当然是在说笑,不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武则天的父亲不也就是个倒腾木材的商人么?

如今父亲撒手归西,母亲骤然失去了依靠。一天深夜,我被一阵哭声惊醒,只见母亲坐在被窝里,用枕巾捂着嘴抽泣。我睡在她脚头,这时赶紧爬过去,扑进她的怀里。母亲紧紧抱住我,禁不住放声痛哭。哭声引来兄姐们,一个个立在床边,陪着母亲直掉眼泪。父亲在世时,宁静寡言,让人觉不出他的存在。当他离去后,家里却一下子显得空空荡荡,每个人心中都没了底。千斤重担全压在母亲肩头,她再也过不了养尊处优的日子,而要带领我们奔向吉凶难卜的未来。

父亲临终前生活已经相当拮据,死后只留下200多元积蓄,以及500多元抚恤金。母亲在新昌没有亲戚,而父亲的旧友则大多属于“君子之交”,打牌聊天没问题,却提供不了什么物质帮助。母亲思前想后,决定搬回於潜去,娘家人此时是最靠得住的。外公在那里给她留有一座老宅和30亩山林。父亲在於潜任职期间,还曾购置19.5亩田地。他一生不重钱财,左手进、右手出,这些地是在母亲极力劝说之下才买来的,如今成了我们的救命稻草——毕竟“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啊!

父亲于1940年春天去世,母亲将西迁日期定在那一年的暑假,这样做是为了使孩子们的学业少受影响。父亲曾有遗言:“男要进大学,女要进师范。”尽管这个愿望很奢侈,母亲仍然义无反顾地为之奋斗。对她而言,此生的唯一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了,但愿家里能再出一个像九叔那样有出息的人——尽管九叔眼下除了在大洋彼岸嚎啕大哭,什么忙也帮不上。

搬家前母亲想得很周到,雇了两辆卡车,一辆拉人,一辆拉行李。拉人的车厢是封闭的,里面打了地铺,垫上厚厚的被褥;车顶是拱形的帆布篷,很严实,给我以“家”的安全感。白天我喜欢跪在车厢尾部,在栏板上搭一个枕头,趴在上面看风景。有些路段很颠簸,母亲多次提醒我要小心,但我并不在意。终于在经过一个大坑时,我被卡车颠到半空,往后翻了个跟头,把二哥鼻子都撞出了血。那个枕头没有我幸运,直接飞出车厢外,掉进了水坑里。母亲臭骂了我一顿,再不让我离开她的脚头。

风景看不到了,只能和兄姐们唱歌、做游戏。有时大家玩扑克,我和小姐姐不会,就在一旁打闹。家里孩子多,是挺热闹的。以前我们放学吃完饭,常常在屋里举行家庭晚会。这些活动大姐是头儿,因为她会的游戏最多。我们穿着袜子在干净的地板上蹦蹦跳跳,玩得很开心。

为了赶路,我们的“专车”晚上也不停驶,大家就睡在车厢里,倒是节省了住宿费。第一站是金华,我们在地方法院谢院长家逗留了数日。新昌离金华并不远,但为了避开沦陷区,车须绕道而行,开了三天两宿才到。这谢院长不是别人,正是父亲在杭州时的邻居谢安仕。他和父亲既是同乡、又是同事,待我们非常热情,让我们有宾至如归之感。

如今我和大哥又来到了这座城市,在找旅馆的途中经过谢安仕家,那幢灰色小洋楼勾起了我的温馨回忆。据大哥介绍,谢安仕临解放前带着两个儿子去了香港,想先看看动静,再决定是回大陆,还是去台湾。太太没有跟着走,因为她父亲刚刚去世,需要在家料理后事。谢安仕当时错估形势,以为她一个女流之辈,不会有人为难她;何况自己也没干过什么坏事,说不定共产党还欢迎他回来呢。没想到“镇反”一来,他老婆便给抓了起来。有人举报:谢安仕曾经参与破获中共在金华的情报组织,属于有罪行的人。至于他在当中起了什么具体作用,却一直没有查清楚。谢安仕当然不会跑回来“投案自首”,于是此事成了悬案。他老婆也不能轻易放出来,就被送去劳改。

历史充满了巧合。母亲于1953年进入绍兴劳改鞋厂,三年后因为劳改人员过多,她被分流到金华劳改工厂,居然与谢伯母成为了“工友”。真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并且曾相识”!】

老烟的自传在这里犯了一个常见错误:奶奶所受到的处理不是“劳动改造”,而是“劳动教养”。当然,劳改工厂里可能既有劳改人员,也有劳教人员。“劳动改造”是对罪犯的一种惩罚,而奶奶并没有判过刑,所以只可能被“劳动教养”。这两种制度都是解放以后从苏联引进的,并在“镇反”、“肃反”运动中不断得到强化。1955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其中规定:

“对这次运动清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除判处死刑的和因为罪状较轻、坦白彻底或因为立功而应继续留用的以外,分两种办法处理。一种办法,是判刑后劳动改造。另一种办法,是不能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于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去又会增加失业的,则进行劳动教养,就是虽不判刑,虽不完全失去自由,但亦应集中起来,替国家做工,由国家给与一定的工资。”

劳教人员有少量的人身自由,类似于封建时代依附于领主的农奴,只能获取最低的生活资料,而不能分享剩余价值。劳动教养看似比劳动改造温和,其实并不尽然。劳动改造是一种服刑方式,刑期结束,劳改也就结束;而劳动教养可没有固定期限,谈不上什么“刑满释放”。奶奶在劳改厂一呆25年,“有关部门”从未解释为何如此长久。也许在他们看来,这样做并无过分之处,且不说国家还给与了“一定的工资”。

至于一个人失去的自由么,那是无价的,自然也就无从计量了。

2013-10-10

xiangpi 发表评论于
你奶奶辛苦,可怜。
烟斗狼 发表评论于
历史需要等待。
Redcheetah 发表评论于
good to read.
XYZ3 发表评论于
有血有肉的人物。胜过历史教课书N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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