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白纸黑字,请看看,你跟它讲法律,它是如何给你耍流氓的!
《我远方的家》系列报道(40)
--- 给无锡市市长的第41封信
尊敬的无锡市市长:
主题:第N次请求市公安机关尽快指派负责本案的交流人员
您好!祝新年快乐!
来信是关于再次请求市公安机关尽快指派负责“我的在锡合法房屋被屡次偷拆”案件的交流人员。
一,背景:
1. 我在锡的一合法房屋, 南长区扬名镇扬名街道盛北许巷16西,自2008年至2014年遭受到五次严重偷拆,现已似乎被夷为一堆废墟。六年多来,我与南长区公安分局和阳光派出所打了很多很多次电话,接电话的人(很多不是固定的),但感觉很多都不是专门负责本案人员,因为(以前的电话录音显示)绝大多数是搪塞性回答。
2. 为了建立有效的交流通道,为此本人于2014年7月13日在与南长区公安分局的电话中,建议”分局能否指定一位人员专门负责本案的交流(如有问题我可以直接问/告他(她),反之亦然)?”分局于7月13日的回复是:“是负责本案办案的 (阳光派出所的)惠所(长),你已与他接触过的。”我当即阐述我的观点“我认为他不妥,第一,这六年多来,派出所一直拒绝告知我以前(四次)的案子情况和一直拒绝给我告知单,第二,已有诚信记录,如编造“许爱萍被故意损坏财物案”不能更改的一些“理由”。”
3. 对我的上述请求和观点,市公安部门不给直接答复,为此本人于2014年9月6日再次去信无锡市市长(查询编号:WX20140906016,信件标题:请不要对来信作搪塞回复)再次请求公安部门能否指定一位人员专门负责本案的我能和他/她直接交流。2014年9月19月市公安局答复是:“ 您好: 目前公安机关对于诉求人关于指派其他人员进行沟通的要求将予以考虑,相关情况将及时通知诉求人或由其亲属转达。”几个月过去了,但公安机关关于指派其他人员进行沟通的相关情况并没有通知诉求人和由其亲属转达。
4. 为此本人于2014年12月10日再次去信无锡市市长(查询编:WX20141210010,信件标题:请求无锡市公安局不要在《市长信箱》里答非所问)请求公安机关尽快指派本人能和他/她有效沟通的其他人员,并把他/她的联系方式(名字、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号码等)尽快通知本人或通知我亲属转达,或提出能顾及双方的更好的方法。2014年12月11日市公安局回复:“针对诉求人要求指派交流人员的请求已汇报上级公安部门,将尽快安排相关人员,之后会将交流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予以告之。”
二,请求
又二个多月过去了(如从本人的第一次请求算起已有7个多月了!),公安部门至今还没有“将尽快安排相关人员”为此再次请求公安机关尽快指派本人能和他/她有效沟通的其他人员,并把他/她的联系方式(名字、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号码等)尽快通知本人或通知我亲属转达。
谢谢帮助!
致礼!
2015年2月23日
澳大利亚籍华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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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3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