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白桦林-第二篇 岁月跋涉 7

险的司法协助
 
司法行政机关来银行冻结资金,是一件很挠头的事儿。客户存入银行的资金要保证安全,存款历来是银行的生命线。但凡存款大户都会受到各家银行的追捧和争夺,俨然天之骄子。然而经济实体之间免不了有债权债务纠纷,若一旦有司法机关介入,银行就十分被动。司法人员来到银行,你可不能大意,那意味着资金绝对是危险了,因为银行有个法定义务—— 司法协助。有经验的银行工作者都知道,他们都是作好充分的准备,带着“证 ”前来 ——根据相关法律,先出示冻结通知,冻结相应账户,资金锁定控制起来,使得存款人和银行都丧失了支配权。然后拿出扣划通知,在冻结后立即扣划。这对于客户、银行都是损失,往往谁掌握了钱款谁就赢得了主动权。资金被扣划后如煮熟后又飞走的鸭子,难再回来了。一到这种时候,银行就处在矛盾的焦点上,司法机关态度严厉,你不能隐匿账户,不然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客户(还有地方政府)也拼命向你施压,要你千方百计保住资金。你若不从,公事公办了,那以后在地区就会处处碰壁。碰到异地官司更是麻烦,国内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借着政府和司法的保护伞争夺资金是诉讼纠纷中的常态。如果银行不配合,执行人员都带着传唤证,会“依法以不配合、妨碍公务为名立马将银行的负责人带走。
1996年上半年我建设银行一个区支行的行长就是这样被带到外地扔进看守所,急得上级领导马上下令带着钱款前去“捞”人。
以上事情发生不久,我所在的奉贤支行 12月份也碰到了头疼的事。来者是北京公安交通分局,还有一人还是海淀区检察院的,谓之提前介入,一看这阵势,就知道来者不善。

司法协助工作不归我分管,我又是初来乍到,对这笔已冻结的存款的沿革不了解,本应由其他同志处理。但是,在与地区法制办沟通的时候,地区官员发话不准予以续冻,否则要你银行负责。企业的老总也迅速赶来,提出若我行顶不住,将拔掉所有存款。考虑到两位副行长系当地人,家眷及亲戚都在此地工作和生活,地区政府对他们有压力。我在向他们初步了解情况后,让他们去忙别的,暂时回避掉这件事。我则横下心来,做好“汤蹈火 ”的思想准备。

首先,我对法制办和企业表明,就地区建设而言,我们是利益共同体,我们会尽力保住这笔 2000多万的存款。但是,我们不能突破法律界限,如果对方手续完备且没有其他瑕疵,我们也很难无端地顶下去,希望地区领导能够理解。我会尽量努力,也希望你们能有所作为。然后,我对北京的警官说,我刚到任不久,对这些情况还不熟悉,双方对这笔款项在建筑公司方面是否善意取得上有分歧,要给我时间搞清楚。对方何警官表示能够理解我的意见,但建筑公司属于诈骗行为,中间人已被拘捕,性质已经很清楚,不用讨论了。我们时间很紧,希望你们依法给予配合。话说得很到位,其间的分量已经能掂出来。
我表示由于对这件事的看法双方有重大分歧,不能立即认同北京警方的意见。接下来的谈判,仍是各说各的。拖拖拉拉到了中午,我准备安排快餐,可是他们不让,自己出去解决,其实也是商量对策。果不其然,下午再来时态度严肃多了。谈不多长时间,那位李姓检察官就提出让我考虑不配合的后果,气氛显得紧张起来。我马上否认了他所说的不配合,我的职责不仅是司法协助,银行还有为客户保护资金安全的义务。现在几乎每天都有司法人员前来要求协助,如果我们一味地配合冻结或者扣划资金,那么银行应该关门喝西北风去了。这个案子比较复杂,存有争议,我们已经派人在跟企业联系沟通情况,别让银行做这个冤大头。这些话都是实话,可用在这里多少有些牵强,理不直、气不壮。人家是冠冕堂皇依法办事,你却在生拉硬拽拖延时间。县里一个接一个电话打过来要我拒绝配合(后来我知道,企业老总不敢跟公安干警照面,却跑到县太爷那里要政府对我们施压,让我行顶在杠头上。该企业是当地的利税大户,与政府官员关系紧密),不时还有人叫我出去沟通情况,事情还真胶着了。
那位检察官终于失去耐心,硬梆梆地发出通牒:如果再不配合,我们就采取措施了。此言既出,事情一下子推到了悬崖边上,将要出现最坏的结果,气氛霎时紧张得如绷紧的弦,随时都要断裂。好在我对此有足够的思想备,没有产生他所预期的恐惧和慌乱。我很严肃地盯着他,声色俱厉地说了以下这番话:
终于说出口了,完全无视我在这几个小时里所作的努力,我什么事也干不了就陪着你们,有一点儿猫腻吗?你这么年轻就会恐嚇了,我像你那么大已经在边疆滚打了七、八年,就已知道生活的艰难。如果我跟你互换一下角色,我会很理解对方经营的难处,而不会轻易说出那句话。你口口声声“地方保护主义 ”,可你知道什么叫地方保护?什么叫土皇帝?你以为我愿意这样吗?我从市区单枪匹马到这里,喝的是这里的水,处在地方势力的包围之中,你没看见县太爷一个接一个的电话,我能一点都不听吗?你知道我的压力有多大?你别跟我冠冕堂皇一口一个法律,在中国许多地方权大还是法大?你我都很清楚。我现在字一签,你大功告成拍拍屁股走人,剩下的事呢?两千万资金几乎就是乡镇企业一大半的流动资金,老冻着职工吃什么?到时来个集体上访,把我银行围起来,县太爷再来挤兑,你顶得住吗?还不得我来收拾。你说要带人,那么我告诉你,我走南闯北几十年,什么苦都吃过,除了没过牢,为这事坐几天牢我一点儿也不怕,看来你是要完善我的人生了(这时候剑拔弩张,我也虚张声势一下,反正是豁出去了)。到时候事情弄成一锅粥,看你怎么收拾吧。
话音未落,何警官赶紧打圆场,说看到我忙和了大半天,处置中体现了很高的政策水平,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他们事先也没想到事情会越来越复杂,表示绝不会采取极端行动。接着他礼貌地征得我的同意,把李检察官叫了出去,我听到何在走廊里压低嗓子训斥他。回屋后何再次对我表示抱歉,觉得这种话很伤感情,已经对李说了,再这么说话你就滚回去。然后表示他们也是奉命办事,完不成回去也不好交差。翻来覆去地拖到下班,何警官说今天时间已不早,他们先回去了,临走时没说明天来不来。我则盘算着拖了一天了,明天再来还能拖吗?班子成员一起商量,感觉他们一个红脸一个白脸,棘手得很,难以拿出两全其美的办法来。
第二天我刚上班,他们随后也到了。大冷天加长途跋涉,何警官患上感冒,伤风、咳嗽不止。我让办公室给买了一些药,何十分感谢。但是,谈到正事,大家还是各抒己见,互不相让。那天后来地区法制办主任到场,双方各自拿出有关文件激辩,到下午仍无结果。他们走后,我对法制办摊了牌,已经软缠硬磨两天了,这已经没有先例,政府和企业应该看清大势,客观地处理问题。法制办的主任表示完全理解,并再三表示抱歉和感谢。
第三天上午,班子成员在沟通了一些细节后,一致认为没有理由再拖下去,但是明确了底线:在事情未有结论之前只冻结而不得扣划,若对方能承诺则可签字,对方斟酌后表示同意。看着他们疲惫的神态,我也觉着于心不忍,于是在签字后请他们吃了午饭。席间何警官叹了很多苦经,还说出自己是老一代革命家何长工家族的后代,并告诉我他的家庭地址和电话。回到北京后,他又特地给我来电,说了很多友好的话。
资金的冻结以半年为限。 19976月,北京公安交通分局按期前来,这次何警官没来。当三位警官走进办公室即带来他对我的问候。我请他们入座,他们却还向外张望,原来外面还有一个,这个低着头慢慢挨进来的竟然是李检察官。几位警官说他因上次说话太冲不好意思进来,我抢上一步跟他握手,他嗫嚅着就上次的态度跟我道歉,我则客气地安慰几句,既然大家都有难处,希望能相互理解,心平气和地处理问题。这次我们有所准备,法制办的主任随后就到,公安分局刑警队还派来两名警察“护驾 ”,后被劝了回去。
饭后县政法委书记带着一批人也到场,可见地区政府对这一企业的视。我拨出会议室让他们去 PK①,自己暂且金蝉脱壳一会儿。虽然不能下班,却还能做些这两天拉下的工作。经过整整两天(包括晚上)对照文件和辩论,最终奉贤方面还是依据不足,我行应予配合续冻。政法委书记在辞穷理屈的情况下,仍然黑着脸"传达 ”县太爷的指示,银行必须顶住不准冻结,否则要负一切责任。至此我也软中带硬地声明,我捧的是市分行的饭碗,只能履行银行职责,依法办事。我们已经尽了很大努力,希望政府能够理解。那位书记则冷冷地说,市分行不安排我们来安排,没什么了不起。看看,这就是土皇帝的嘴脸,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则装没听见,不再接他的话茬。
事后北京几位警官跟我说,老何他回去后一个劲儿夸您呢,让我们再怎么着也别为难您。话是这么说,资金却还是冻着,虽没划走,但也无法使用。临行,那位李检察官握手时还一个劲儿道歉。
转眼又到了 12月份,此轮冻结到期的前一天,北京又来人了,这次是第一中级法院,说明案子移交了,公安方面最终留了点儿余地,未将款项扣划。这次很爽气,法制办终于找到了新的依据,即异地同级法院对同一个案子进行判决的,以先期判决的为准。上海的中级法院曾对此案作过民事判决,北京中院再判决是无效的。双方各自拿出判决书核对无误,对方撤离,这笔资金随即解冻,企业重新拥有了支配权。根据案子的性质,法院回京后即应释放中间人。
这起官司历时一年半,我们支行冒着风险,和地区合力帮助企业保住了这笔款项,企业对我们千恩万谢。消息传开,县太爷大加褒奖,地区好评如潮,大大提高了对我行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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