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判处一名法轮功人员鞭刑及监禁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虽然不能燎原,但是我也要燃烧!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凯风网2月11日消息,通讯员清风】新加坡《海峡时报》1月20日报道,一中国公民因在新加坡地铁高架桥柱非法张贴法轮功宣传标语,被判两个月监禁及六记鞭刑。 

 

 

 

2014年8月21日,嫌疑人高兵(译音)用黑色记号笔在沿新加坡芽笼区东大一道的地铁高架立柱上用中文书写:“法轮大法好,中国共产党就要灭亡,退党保平安”。书写同时高兵还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新加坡地铁公司为修复立柱污迹花费了300美金。 

一周后,高兵又在属于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芽笼区罗笼22号的一个信号控制箱上书写法轮功宣传标语。

- See more at: http://blog.creaders.net/lianhua001/user_blog_diary.php?did=213260#sthash.aEMgBzLl.dpuf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