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yan Adams来多伦多开演唱会了 (Reckless 30th Anniversary Tour). 早上听电台,一个政评人在评论政客的竞选是 "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me in power",他补充说,“ in the words of Bryan Adams". 好幽默的政评人啊, 好聪明的引申。一句话,把政客竞选,竭尽全力标榜自己,竭尽全力诋毁别人,为了让自己上位,无所不能的形象清晰的勾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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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Allen, 你知道谁是 Bryan Adams吗。 Allen说no. 那你知道"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这首歌吗, 我又问。“Sort of",Allen答到。Allen是我们家的小歌星,唱卡拉OK是嗓门最大节奏最准的一个,偏爱Katy Perry和Lady Gaga的快歌, 和Bryan Adams 是正经隔代了。我转过来又问Emmy, Emmy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一本正经地问, are you sure你是在说歌星Bryan不是cereal Bran 吗?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闺女啊,你算打到软肋了,excuse my pronounciation。你老妈虽说算来也学了几十年的英语了,可一直学的是哑巴英语啊,快三十岁才算正式开口用英语交流,舌头结构已经定型,这辈子是说不好英语了。英语说不好也就罢了,近几年回国常有朋友提醒,说你这说惯英语的舌头好像说普通话都有点英语发音的势头,不怎么地道了。害的我找个背人的地方对着镜子自言自语去求证,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朋友的推测是正确的,连说普通话的口型都七屈八扭的,有点四不像了。
这辈子我能流利交流的语言,除了英语和普通话,最后一种就是老家的土话了。回乡下探亲,二舅妈说,你看你,城也进了,国也出了,怎么这一口土话就一点儿都没变呢。谢谢舅妈的鼓励和肯定啊,我心里说,可是你不知道,我讲我们老家话的小心翼翼反而更感觉像是说外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