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钦州湾越冬鸻鹬类不同生境利用分析》这篇论文造假纯属偶然。
2014年3月(距今整整一年!)在阅读《动物学杂志》2013年第5期时觉得《钦》文的调研工作有不明原因的中断、数据处理有违常规、调查工作过于粗浅以及讨论部分观点紊乱且不能自圆其说等问题,因此向第一作者和编辑部发邮件质疑,编辑部转发给作者并让与作者联系,但作者一直不予理睬令人十分诧异:貌似作者完全无视自己的科研成果,连礼貌性回复都没有。此情况下再次研读该文,居然不断发现错漏和造假疑点,更在《动物学研究》上发现第二次考察中主要作者们都不在钦州湾现场的证据!因此再次联络通信作者,却被周放教授以不实之词搪塞和拖延!此后径直向广西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广西科技厅(主管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批验收)、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编辑部等投诉,无一予以回复。最后投诉到中科院网页白春礼院长的院长信箱请求其关注此事,敦促动物研究所编辑部早日对此事做个评判。至今依然泥牛入海。
逐一回放这一年的投诉过程(因为还有自己的工作,所以只是利用业余时间)
1.。与第一作者廖晓雯的联系情况
2014年3月给该作者发去探讨与质疑的第一封邮件,未有回音。随后发现错处再去邮件,也无回应。经电话与学院有关部门了解到该生并未出野外,五一放假曾赴长沙旅游,将于6月中毕业离校这一情况后,深感该生不具备起码的学术素质——对于科研成果被质疑没有起码的责任!因此给其导师周放去邮件表明不再与他们探讨,并把错处和造假之处全部罗列给他们供参考。
也许是在周放的催促下,该作者于5月31日回了邮件,但只谈及将两次考察的数据混合处理是因为海拔高度差异不大所以没必要区分开;做两次考察是因为第一年的数据不足以支持结论所以第二次去补充更多数据。这解释既不科学也很牵强。我再次回邮件,说明数据处理的规则、样本大小与总体的关系、询问第二次考察作者基本不在现场如何进行?并要求其说明如何设置3km长的样线和解释蹊跷的鸟只密度。但廖晓雯的第二次回邮只说野外工作是合理分工完成,并不回答其他。而且该作者的两次邮件都要求与我面谈请教,并索要电话号码进行交流,老实说,在维护学术诚信力量非常薄弱的今天,在对方未留电话以示诚意的前提下我没必要冒这个风险,何况我只是对公开发表的论文进行质疑,并无其他目的。我再次回复作者讲明要其回答那些造假之处,而且指出她所说的在钦州湾与防城港金花茶自然保护区两地进行合理分配时间完成工作是不可能实现的,两地的工作都有时间要求(前者需退潮后观察与后者的每日固定调查时间重叠了),即使有空中支援也实现不了。此后该作者未再与我联系。
2.。与通信作者周放教授的联系情况
在编辑部转发我的邮件给周放教授后两个月未见其任何信息,在了解到第一作者外出旅游且即将离校的情况下,我给周放教授去邮件表明不再叨扰他们,并把其论文错漏和疑点罗列给他,5月20日获周教授回复,佯称廖晓雯一直在野外工作强度大很辛苦信号不好联系不上,今早好容易联系上她,她将在6月中左右给予回复,他也不忍过于指责学生云云。这与我在学院了解到的情况大相径庭,而且每次给廖晓雯作者发邮件都有手机自动秒复,何来信号不好之说?为师品行如此还需要多说什么?我回复了周教授,说明我是在了解到廖晓雯并非无暇顾及该论文质疑的情况之下才给他去邮件的,此后未再有该导师的邮件。
第一作者与通信作者均不回答其论文的造假之处,到底文责该由谁负?!
3.。与编辑部的联系情况及投诉结果
2014年3月份给编辑部的第一个邮件很快得以回复,并告知我也已转给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让我与他们联系。我感谢了他们并静候回音。在几次联系作者未果、周教授又以不实之词搪塞的情况下我再次致邮告知编辑部,但编辑部仍然让我与他们联系,并说只有他们才知道数据的来源,同时还“教育”我,要对事不对人,言外之意就是不要微词周放教授有不实之词的事情。我默默接受,也去邮件表示感谢,同时指出该文有造假嫌疑,编辑部未再回复。
2014年暑假正巧到两广出差,绕到钦州湾的企沙镇和光坡镇查看,不仅证实了设置3km长度样线的不可能性,还发现《钦》文所称的农田、盐田养殖塘等生境也不是均一的水文条件,其中存在道路和房舍等人为影响因素,与该考察结论相矛盾的。因此再次正式给编辑部去邮件提出撤文建议,并要求对该文重审,所涉及费用我自愿承担。但未有回复。
2015年初,偶然发现《动物学杂志》网刊上《钦》文的研究区域图改换成黑白版,惊异是否编辑部予以换图掩饰考察范围不足3km的疑点,遂去邮件给编辑部,方知原来是《动物学杂志》的网刊出了问题,把校样稿展示给读者了,编辑部常务副主编梁冰给我的回复除了表示感谢让他们知道了这一网络故障外,也用揶揄之词说你真是个认真的人,意指我至今还在纠结《钦》文。我也很认真地回复了梁主编,承认我一向诚实做人认真做事,并把《钦》文有问题的部分用图片发给他,说中科院的水平应该不容许这类错漏,他回复说他也是认真之人,但每天被杂事压得喘不过气来,他会把这些问题交给编委会主要成员,请他们商议如何处理此文。之后便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4.。给广西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的投诉
给广西大学党委科学技术学院院长石德顺和书记曾伟都发了邮件详述《钦》文的造假问题,石院长无回复。曾伟书记简复一邮件,感谢对学院工作的关系支持,称此所反映的情况将经调查核实后给我回复。我也去邮件表示感谢,感觉这样认真求实的领导真乃学院大幸,还提供了一些新的旁证和建议,但此后一直未再有回复。包括再度询问的邮件也不再获回复。
5.。给广西科技厅的投诉
在广西科技厅的网站上从监督投诉窗口按要求完成投诉,因文字部分超过限制故详述是发往纪委的监督邮箱的,如泥牛入海。
6.。给中科院白春礼院长的投诉
直接在中科院网站上白春礼院长信箱里投诉。没回音。
前些时候也曾联系了一家网媒,对方说欢迎此类稿件,但发去各种证据邮件之后也没了回音。至此,这篇造假论文逍遥自在置身一片保护造假之和谐氛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