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麟凤龟龙 序言

 
 
(一)内容简介
 
        《麟凤龟龙》是一部半童话半励志作品,以常见小动物为主角。主要讲述的是远古时期,一对避居深山的老夫妇,收养了几只普通的小动物。后来,这些小动物突遭大难,被迫离散。在各自漂泊中,这些小动物遇见了数百种动物,也被牵涉入许多动物间的亲缘和恩怨,最终逐渐成长为传说中的玄天神兽。全书(不包括此序言本身)约五十二万字,一百回。
 
        写作本作品的起因,首先是为了小朋友们。小朋友们总是会对小动物感兴趣的。为人父母的过程中,经常感觉到孩子们对大灰狼欺负小白兔、小羊的不平,常常听见的问题就是:“大灰狼会欺负小老虎吗?大灰狼和小老虎,谁厉害呢?”“一只宝宝和一只兔兔抢糖糖,谁赢呢?”听得多了,也就有了利用业余时间,写作一些关于动物们的童话故事的想法。
 
        写作本作品的第二个原因,是一个偶发于世界地图的联想。如果看一份只标注水系、不标注国名省份的地图,会发现中国的长江非常象一条巨龙:长江口是龙口,洞庭湖和鄱阳湖分别是龙的四爪,三峡往西是龙的尾巴。而相应的,菲律宾群岛则很象一只巨大的章鱼。这究竟是巧合呢,还是预示着在传说中的神话时代,他们曾经有过不平凡的故事?
 
        由于主要是一个童话,作品中的动物主要是一些较为常见,或较为常听说的动物,没有什么分类学上极度冗长怪异的名词。动物们的特性,如保护色、警戒色、拟态、共生、共栖、天敌、食物链等,基本尊重生物学。动物们的亲缘和恩怨,也主要依从于瑞典博物学家林奈的“门纲目科属种”分类。当然,为了故事性,也会有一些神话式的夸张。
 
        既然涉及到神话,同时又涉及到动物界的自然分类,简单了解一下相应的背景知识,或许有助于轻松阅读。接下来先大概介绍一下常见动物里,一些经常被普通人忽视的特殊才能。这些被忽视的方面,包括家猫的勇猛,人类相对于野兽的战斗力和体力,和乌鸦的聪明程度。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列举的三种被忽视动物,虽会出现在作品中,但并不见得是书中的主角。现实动物介绍完毕后,还将简要介绍一下古代传说中几种神兽,包括麟、凤、龟、龙、螣蛇(音“腾”,有人认为台湾老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中,曾暗示白素贞是螣蛇后代)、勾陈、九尾狐,以及他们和本作品之间的关系。
 
        (二)现实
 
        动物有许多门类,其中有许多在被对比时已经被讨论得非常详尽,比如狮虎谁厉害,狼和藏獒的习性和勇猛,虎鲸对大白鲨等等,都是热点。关于他们的论战是如此之热烈,以至于有人用“一獒杀三虎,三獒沉航母,五獒创世纪,十獒灭上帝”来形容火爆程度。今天在这里介绍的,主要是一些 “不起眼”的动物:家猫,人类,和乌鸦。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都觉得猫完全是个宠物,整天被狗狗追着跑,只会有事没事就找主人撒娇。可实际上,猫是勇猛的战士,它们的厉害程度可能超出很多人的想象。
 
        笔者第一次见识家猫的战斗力,是多年前在玛里兰州毕业实习的时候。那时笔者暂时租住房东家的一个房间,房东家有一只黑猫,名叫“MIMO”,与笔者的名字倒有点相近。笔者当时属于三无人员(身边无老婆、无女友、无亲朋),一到周末就闲极无聊,只好早出晚归去钓鱼,钓回来的鱼自然是送给房东和MIMO。房东女主人当然乐开了花,可这MIMO却半眼都不看,喵都不喵就跑了。开始笔者还以为是鱼过大或是过小,但无论拿大鱼还是中鱼小鱼试,伟大的MIMO同学都从来不肯假以辞色。
 
        笔者惊异之余与房东聊起来,才知道MIMO从不吃任何鱼、老鼠和猫粮,他所唯一喜欢的食物,就是自己亲自抓回来的兔子。其经常好几天都不回家,回来的时候往往举着兔子就像举着老鼠一样,在主人面前炫耀。
 
        笔者把自己的经历向旁人说起,才发现猫的本事其实早就被人注意过。民间甚至早就流传有“七斤为猫,八斤为虎”的说法,认为猫简直可以说是小型动物(体重十公斤以下)中的老虎。如果把美洲狮(可家养,猫科猫属动物,与狮、虎、豹、美洲豹等难以家养的猫科豹属动物不同)也算进来的话,猫类还可以说是家养动物中野性最强、战斗力也最强的。
 
        包括家猫在内所有的猫类,不论看起来多么温顺,其实都暗暗保留着天生的本领和野性。他们既会游泳,也会爬树(即使是狮子老虎也都会爬树,可别被小时候的童话给骗了),还会跳跃伏击空中低飞的飞禽。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还是水里游的,只要体型没大过猫,几乎全都能成为猫的食物。而且猫的胆量,似乎与自身体型呈指数增长的关系。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猫,就敢捕捉跟自己差不多大的老鼠;而长大之后,无论是兔子、鸟类、鱼类,还是普通蛇类、黄鼠狼甚至狐狸,全都不是大体型家猫的对手。有些大型的虎斑猫、金猫等,甚至敢公然驱赶比自己大得多的黑熊和鳄鱼。
 
        中国古代常以青龙星、白虎星来比喻勇猛的武将。但与许多人直觉以为的相反,民间传说中一直是白虎星克青龙星,而不是反过来。有人总结指出,这是因为人们在长期的实践观察中发现,猫与蛇的战斗大多是猫赢,即使面对毒蛇也依然如此。就算是面对老对手家犬,家猫只要体型能超过家犬的一半,也大多能够抵挡甚至胜出。美国的《国家地理百年纪念》,也注意到了猫的这种异乎寻常的战斗力,还专门为此编列了一集节目。
 
        家猫出人意料的战斗力,主要来自于猫科动物天生的爆发力、敏捷和利爪。就拿对犬类来说,犬类在这几方面都不如猫,其优势主要在于咬合力、耐久力和群体合作,以及体型通常远较猫为大。在体型相近的猫与狗的单挑战斗中,猫有嘴和两只前爪共三个攻击武器,同时身法还快,而狗只有一张嘴能咬,优势往往不易发挥。猫如果被逼无奈,往往会凭借“无招不破唯快不破”的优势,挥舞利爪攻击狗的面门、鼻、眼等要害,得逞之后再迅速逃走。我们经常看见狗追着猫到处跑,就以为总是狗占了优势,其实很多时候是狗先吃了亏,想要追着猫讨还公道。
 
        猫还是有脾气的动物。虽然平时其看见体型比自己大的动物时,一般会回避,但如果真被欺负狠了,不管对方体型有多大,都敢冲上去拼命。而且拼命时家猫爪力全开,状若疯狂,伤害很大,往往普通体型的猫,就能在敌人身上造成多道厘米级别深度的伤口,甚至直接抓伤动脉和神经。有的狗主人觉得自己的狗厉害,遛狗时故意放纵狗去欺负流浪猫,结果却发现猫虽被打得很惨,但狗的口鼻也被抓伤甚至眼睛被抓瞎,后悔莫及。
 
        猫和狗为何天生不对路,这也是一个有趣的话题。有一种说法认为,这主要是他们之间语言不通、产生误解所导致的。狗认为表示友好应该抬起尾巴,而猫则认为这是一种威胁式的挑衅;而猫舒服时会发出“呜”声,狗又觉得对方想打架。
 
        由于猫科和犬科是食肉目动物中最常见的两大门类,猫狗之间又有“宿怨”,猫科犬科之间的对比,自然也成为动物爱好者们的热门话题。目前较为“客观”的看法是:单挑战斗中,猫狗实力要相当的话,狗的体型需是猫的两倍左右;但犬类特别是豺类若集群进攻,则能利用长期跟踪、斜向进攻、反复滋扰、掩护同伴掏肛等群体配合绝技,可以打败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单体猫科猛兽。单挑中,猫科动物里最厉害的是狮子老虎。犬科动物中,最厉害的则是大体型的北美灰狼,和专门训练过的大型斗犬。值得一提的是,鬣狗虽名称中带“狗”字,其实却属于食肉目中的灵猫科,与猫科的关系类似与熊与犬科的关系。因此纯猫科和纯犬科打擂单挑的话,猫科完胜;但若是加上各自的远亲灵猫科和熊科的话,猫科就危险了。
 
        当然,家猫的本事再出人意料,毕竟也不应被神化。在被讽刺为“纯种藏猫能打赢纯种城管,而纯种城管能打十个狮虎”之前,说说人的战斗力和体力。
 
        许多人认为人类之所以在动物界大占优势,完全只是因为人的智力,以及因智力而发明的工具和社会协作;而人类本身在动物面前不堪一击。其实,这种看法有失偏颇,甚至显得太过妄自菲薄。人类其实是中等动物(体重10~100公斤)中的偏大个体,单体虽然不能和狮、虎、熊、象等相比,但对于同属中型动物的许多常见动物来说,人类的战斗力其实并没差到哪里去。如果人类都像霍金那样没体力,那么就算是全都比霍金更聪明十倍,也肯定会灭绝。现代人类自己低估自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类往往缺乏战斗意志和训练机会。
 
        有无数科学观察都提到,野生动物对人类这种身体竖直、两脚走路、上肢完全自由挥舞的动物,抱有天生的戒备和敬畏之心。这是因为千百万年来,动物界早就进化出了评估敌人战斗力的本能:人类拥有强健而又灵活的前肢,同时还有能做复杂动作的五指,而且因为能直立行走,前肢不需要支持身体重量和平衡,因此还是一个能够专门从事战斗的复杂武器。动物看见人类体型,其实心里羡慕得很,首先就会想“如果我自己具备这些,我的战斗力会成倍增加”,并因此对人类实力拿捏不准,进而产生初始的戒备之心。
 
        我们可以想一想,人类的老祖宗初在大地上生活时,既没多大智力优势,也没多大群体优势、工具优势,而且面对的还是非洲这个充斥着狮群、鬣狗群、三色豺群的可怕之地。如果没有起码的体力和战斗力,人类怎么可能有机会一步步占据优势,并发展壮大?
 
        那么为什么很多现代人觉得,自己与野兽对比起来,体力和战斗力都很差呢?
 
        人类可能是个体体型相差不大的物种中,战斗力差异最大的了。厉害的能徒手格毙比狼还大的金钱豹,而且有些还是未经训练的老人妇女;而许多五大三粗的大男人,却连一只十几公斤的小型狼都敬畏万分:“我肯定不是它的对手。”其实,这是因为长期的滋润生活,导致人类心理上越来越怕受伤和疼痛。人类总想不受伤或只受小伤就打败对方,否则就不愿意上阵,并潜意识地偷换概念为“我打不过它”。同时,随着文明进步,人类对工具、对社会、对协作越来越有心理依赖,从而也导致了个体战斗力有所下降。
 
        但是,人类的个体战斗力基础其实还在,即使是长期城市生活的人也依然具有,只需紧急情况来激发,或是专门训练一下来恢复。许多人平时怕狗怕得要死,可真正被野狗追得无路可逃时,却往往一脚就能将对方踢得失去战斗力,之后又惊叹“原来我还这么厉害啊”。人类有高远的视野,灵活的前肢和强大的肘力,强大的腰力,还有几百万年直立行走所锻炼出来的强健腿脚和膝盖顶力。这些在与野兽比拼时,都是重要的优势。
 
        在决斗情况下,与普通人类实力最接近的较常见动物,可能是中小型野狼(体重为人类的三四成左右)。具备冷静坚毅心态的成年健康男子,在徒手面对单狼、孤立无援而又必须格斗时,可以将身体侧过来面对对方,把尽量多的衣物缠绕在左臂和脖子上,同时做好一定会受伤、而且极可能是重伤的心理准备。如果野狼突然扑过来,那么可以主动曲起左臂挥舞(注意不要伸太直),做格挡动作。接下来,拼着左臂被其咬住的时候,死命用被咬住的肢体部位塞堵其嘴部,用另外的身体部分和体重优势抱住并压倒对方,同时用人类最强有力的膝盖猛顶其肚腹等要害处。如意识清醒,还可用另一只手的手肘猛击狼的腹部,或用拳、指等猛击猛戳狼的鼻子和眼睛。这种情况下,人类有50%或更多的胜率,当然肯定会重伤。格斗高手或大型野狼自然另算。
 
        在与野兽格斗的所有情况下,战斗意识都是决胜的最重要条件之一。“一人拼命十人难当”的话不是白说的。只要人有一丝退路,往往都会战斗力下降一半以上;可如果实在没有退路,同时又没有心理崩溃,那么迸发出的战斗力是惊人的。举个例子,如果你一个人带着幼小的女儿远足,结果迷路遇单狼。你知道如果你逃跑,那么狼一定不会追你,但你女儿一定会遭不幸。这个时候,很多人的战斗决心会疯狂增长,脑子里不再只想着怎样逃跑,而是会想拼了命也要保护好孩子,要不顾一切一起坚守下去。
 
        一旦搏命的决心下了,人的心理和生理都会发生重大的变化。首先,人的感情劣势会转变成优势。这是因为人是重感情、重心理的动物,在不拼命的情况下,会导致人怕死怕伤从而战斗力下降;可在完全搏命时,人在自己所深爱的人或事的精神感召下,所能呈现出的战斗意志远非普通野兽可比。这时,人身上的肾上腺激素会大量分泌,就是人们常说的“血性”、“热血上涌”现象,能够让人的肌肉爆发力和持久力都成倍增长,而对疼痛的忍耐力更能成十倍地增长。同时,人的大脑高度精神集中,一切的体力和智力都完全调动起来,放在与对手拼个死活的份上,这时连眼力和反应敏捷程度也都会大大提高。最后,人对自己胜利程度的期望值也会大大降低,会从根本上承认甚至期待自己一定会受重伤,从而在真正受伤时不易心理崩溃。所有这一切都是人类老祖宗留下的,给人类在最紧急时保命生存的最后本能。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有时能看到新闻,说是非壮年、非男子的普通中老年妇女,却能打败我们认为很厉害的野兽。
 
        人类还有另一个被忽视的重大优势,那就是在所有常见哺乳动物中,人类的长期奔跑能力出类拔萃。在短程速度上接近、胜过或秒杀人类的动物无数,甚至连以慢著称的龟鳖类,在受惊时的逃跑速度都能令人大吃一惊。不信的人可以搜索一个叫“Super Fast Turtle”的视频。但是真要论超长期的耐力,人类却可以说是属于顶级前三甲,争论只在于是不是第一。这种超强的耐力,正是原始人类赖以获取肉食的重要手段之一。能跟人类耐力相比的,只有某些品种的马,以及特殊环境下某些品种的狗(狼)。至于骆驼、鬣狗、羚羊等也曾以耐力著称的动物,在这场巅峰对决中根本排不上号。请注意,这里狗和狼在生物学意义上其实是同一个物种,因为没有生殖隔离。
 
        说人的长期耐力强,不但有科学根据,而且有反复实证。具体表现在:
 
        1.                    马类24小时跑的世界纪录是Budionny马(布琼尼马的一种)创造的,为309公里(Zanos, 1950)。人类24小时跑的世界纪录是304公里(track)和290 公里(普通路面)(Yiannis Kouros, 1997)。一个细节是Zanos其实只跑了19小时,休息了5小时,因为不然的话,极易对马产生严重的不可逆伤害,甚至会倒毙。而人类创造纪录时则是24小时不睡觉连续跑,因为人类可以连续跑比24小时长得多的时间,而不会有不可逆伤害。
 
        2.                    马类更长时间的耐力跑世界记录为7昼夜963公里(平均大约每天138公里),是朱可夫在1925年军官培训结业时的骑行记录。人类在每年悉尼至墨尔本的超长马拉松赛中的纪录,是Yiannis Kouros创造的,在5天5小时内跑了875公里(平均每天168公里)。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一届比赛(1983)时,胜利者居然是一个61岁老头Cliff Young,他用5天15小时就跑完全程(平均每天156公里)。同时,他还是第一个发现人类在长跑时,可以长时间不睡觉的人。后来的超级马拉松选手,也普遍采用了他的“长时间不睡觉”策略,说明人类可以不睡觉长期连续跑并非个别现象。
 
        3.                    人类1000公里连续路面长跑的世界纪录是5天20小时(平均每天171公里)。 人类1600公里(1000英里)路面长跑的世界纪录是10天11小时(平均每天153公里)。这两项纪录也是Yiannis Kouros创造的。
 
        4.                    犬类的耐力纪录,则是在酷寒中的阿拉斯加Iditarod拉力赛中出现的,为8天13小时跑了大约1800公里(平均每天211公里),远胜马类和人类的平均速度。但在较高气温条件下,犬类长期耐力则远不如马和人。
 
        由此可见,马类与人类在非严寒情况下的长期耐力是可以比拟的,而雪橇犬在严寒条件的长期耐力则远胜马和人。这是因为人和马都有相对较多的脂肪储备,有全身性的发达汗腺系统,而且都没有太多毛,非常便于能量供应和持续性的散热。而狗类只有舌头能有效散热,因此只有在严寒条件下、散热不是问题时,才能显现出巨大优势。
 
        与人相比,马虽然有强壮和短期速度的优势,但却又有食草动物固有的食物能量低、进食和消化时间长、睡觉时间必须保证等缺点。如果强行喂食超量黄豆等高营养食物,却又容易造成肠胃不适和拉稀,情况反而更糟。而人类有能在奔跑中有效进食、消化高营养食物的优势,同时还可以很长时间不睡觉,因此很多时候能够抵消马的优势。这可能与许多人“马当然比人要强健、耐劳、快速”的直觉相左,但却是活生生的科学事实:马类可以在百公里级别上将人类轻松击败,但在千公里级别上,却远没那么轻松。
 
        许多人认为朱可夫的骑行纪录是马带着个人,马背上的骑手给马造成了太大负担,劣势很大。其实布琼尼马属于大型马,肩高达1.65米,体重高达500~600公斤,带着骑手也就是增加大约10~15%的体重,劣势远不像许多人以为的那么大。近代以来,从法国拿破仑时期、俄国沙皇时期、美国内战等时代的许多行军纪录来看,凡是超过一星期的长途行军,步兵兵团都得缓下来等待骑兵兵团,否则就会面临高得可怕的马匹死亡率,导致骑兵部队不战先溃。这是敌对双方的战争记录,是实打实的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经验教训,是参谋部制定作战计划的根本依据,玩不得什么虚假。想来不会有人认为那时候的步兵都赤身裸体,没穿军服、没背武器装备吧?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马的体力分配问题。世界各马场追捕野马的经验表明,有骑手的马和自然状态下的野马相比,其实在耐力追逐上并没有吃大亏。原因在于有骑手的马借助了人类的智力,从而可以最佳分配体力;而没骑手的自然野马更倾向于猛跑一阵就停一阵,反反复复,最后反而会跑得没力气,被有骑手的马硬追上。不信的人可以想象一下,你每玩命猛跑一千米就歇息一分钟,而不是匀速跑,看看你能跑多远?你能说服马拉松选手这样跑吗?
 
        Discovery频道中也特意展现了这一方面,擅长快速奔跑的羚羊,却被非洲的bushman部落的猎人硬给追得瘫软在地,就是在不会分配体力上吃了重大的亏。羚羊总是期望,猛跑一阵后就能像甩脱狮子那样甩脱人类。可人类不但有猎人追踪踪迹的知识,而且还有超强的匀速长跑能力,怎么也甩不掉。结果,羚羊最终还是跑不过人类。
 
        因此,人类虽然体力可能相对退化,但其实并没有真的退化很多。人类能够胜出、取得发展的机会,并进而成为万物之灵,并非完全只靠智力。即使面对当今世界的诸般野兽们,人类也依然可以自豪地声称:就算不靠现代文明,我们也依然是至少位居食物链中上层的“猛兽”。
 
        接下来,谈第三个被普通人忽视的方面,就是乌鸦的智力。从《乌鸦喝水》的故事中,不少人知道乌鸦很聪明。但从《乌鸦与狐狸》的故事中,却又觉得乌鸦不如狐狸聪明。其实乌鸦的聪明程度不但远超狐狸,更还远超除人类以外的绝大多数动物,甚至包括许多灵长类。
 
        “漂亮”、“可爱” 、“聪明”等形容词虽然很大程度是主观感觉,但也可能有一些现实根据。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就有美丑的天然感觉,说明美丑并非完全是由文化决定的。有科学统计表明,“漂亮”与否,其实是反映人的面相与人类面相平均值接近的程度,五官越趋于平均越漂亮。因此,现代计算机系统已经可以自动“生成”美女照片,甚至在混入真正的美女照片中让人类鉴别时,计算机生成的“美女”反而更受青睐。至于“可爱”,则是体现跟人类婴儿相貌的接近程度:越是大头大眼、体色单一、圆圆滚滚的动物,就越显可爱。而在“聪明”方面,虽有一些例外,但总的来说,动物的聪明程度大致与进化树和脑体比重一致。越晚出现的、越高级的动物,一般越聪明;大脑占身体的的比重越大,一般也越聪明。乌鸦属于鸟类,而鸟类与人类所属的哺乳动物同级,都是高等温血动物,加上乌鸦脑体比重堪与灵长类动物相比,那么其聪明程度自然就有出类拔萃的可能。
 
        先来看几件乌鸦能做、且有视频或科学论文为证的事,就可以看出它究竟有多聪明。
 
        首先,乌鸦会钓鱼。有的乌鸦找到小片面包屑,不立即自己吃掉,而是把它扔进小水湾里吸引小鱼,自己从旁捕捉这些小鱼。一个地方的小鱼反复几次不再上当后,乌鸦还会再叼起面包屑飞往别的地方,故技重施。
 
        第二,乌鸦知道利用人类交通工具和交通规则。乌鸦会把坚果类放在停车状态中的轮胎下,借助汽车启动后轮胎压力压碎果壳,这早已不稀奇。闹市区的乌鸦会将坚果抛在路上让骑车碾压,这也不是新闻。真正稀奇的是,这些乌鸦有学习进阶的能力:它们发现来往汽车虽然能压碎果壳,但自己去吃的时候却也有被车压死的风险。于是它们总结出规律:每当红灯出现,所有汽车就会停在斑马线外。然后,乌鸦就开始把坚果抛向斑马线上,特意等到红灯亮的时候,再去吃果仁。
 
        第三,乌鸦不但懂得石头能把水位顶高,从而成就《乌鸦喝水》的故事,而且还懂得物理上连通器的原理。在一个水桶上竖立两根高矮不同的透明水管,其中矮的那根如果溢出的话,水就可以流向外接水槽。但乌鸦身体被限制,只能接触水槽和那根长水管。结果有的乌鸦能知道朝长水管里丢石子,从而让水位上升到短水管的溢出水位,并由此喝到流向水槽的水。
 
        第四,乌鸦能够知道“接力”。将鸟类放一个鸟笼里,鸟笼底部栓着一个细线,远远吊着美食。别的鸟都试图用嘴去拉那根线,但因为线的长度太长,始终够不着美食。可乌鸦却知道先用嘴捞起一段,然后用一只脚爪踩住,然后继续捞继续踩,最终拉近并吃掉美食。
 
        第五,乌鸦会故意在烟火中出没,或是故意在蚁巢旁边摆出入侵姿态,以利用烟雾和蚂蚁们防卫时喷出的蚁酸等物,帮自己驱走身上的寄生虫。
 
        除了这几件“简单”的事之外,还有许多诸如乌鸦会解多阶段谜题、乌鸦会把小铁丝弯成小弯钩来勾取物体的故事,这里不一一列举。不管怎么样,共同指向是乌鸦远比许多人以为的要聪明。而且乌鸦不但聪明,还是非常重感情的鸟类,始终坚持一夫一妻,最长有观测到25年银婚甚至30年珍珠婚的,即使配偶过世也不另娶。但由于乌鸦喜食毛虫、腐肉等,可能能闻到垂死动物身上的某种气息从而聚集,加上颜色也是象征幽冥的黑色,导致人们虽在传说中敬畏乌鸦,但现实中又普遍不大喜欢乌鸦。
 
        (三)传说
 
        接下来介绍一下传统文化中,与本书有关的一些神兽传说。
 
        中国古代传说中,最常见的神兽就是麒麟、凤凰、灵龟和神龙,誉为四大神兽。但与此同时,人们讲究物业风水和气运时,却又崇尚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等“四象神兽”。他们之间是否完全一一对应,众说纷纭。按照普通人的直观理解,很容易就认为麒麟对应白虎,凤凰对应朱雀,灵龟对应玄武,神龙对应青龙。但是,古代星象流派中却又经常把麒麟与白虎并列,又把勾陈(一种九尾狐,也有称是蛇类)和螣蛇另列出来,认为麒麟(或是勾陈和螣蛇)位居四圣兽所代表的二十八宿的正中央。另外,汉代甚至还有过一种东方狐狸,南方乌鸦,西方兔子,北方蟾蜍的神兽体系。凡此种种,很容易让人糊涂。但神话传说本来就是这样混乱的,我们在此也不必深究,只简要了解一下一些可能在书中出现的神兽即可。
 
        麒麟和白虎:
 
        麒麟是传说中的哺乳动物类神兽,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猪尾。有的传说中,还认为麒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其叫声似“麟”。麒麟中再细分的话,雄者为麒,雌者为麟。古代以麒麟为仁兽和百兽之长,认为其是既神秘又祥瑞的灵物。在星象学中,也有一种说法是麒麟位于二十八宿的正中央。古代野心家想篡位,都得先散布“黄龙屡现,麒麟降生”之类的舆论作准备。孔子的出生,也是“麒麟送子”的典型代表;而孔子对当时社会的绝望,也是用“麟出而死”来暗示。另外,中国古代对于物理学上“速率”的概念,是以“麒麟之步”为测量单位的。这个可以查阅东汉王充的科学著作《论衡》。
 
        至于麒麟的原型究竟是什么,有狮子说、(白)虎说、梅花鹿说、西方的独角兽说等等,但最为常见的说法是长颈鹿。其主要根据是三个:一是麒麟二字本身都带“鹿”字旁,而长颈鹿形态奇异又有角;二是郑和下西洋带回的长颈鹿,在经过朝臣中众多文史大家的辩论之后,一致被认同为“麒麟”;三是日本一带,至今依然把长颈鹿直接叫做“麒麟”。
 
        在神话中与麒麟最为直接对应的,是另一神兽白虎。传说中白虎位居西方,乃是代表金属的属阳神兽,主刚强和杀伐,领二十八宿中的西方七宿。由于名字中就带“虎”字,白虎的原型自然就是老虎了。老虎中的主体是黄色,但中原传说中亦有类似黑豹的黑化种“黑虎”,同时南亚次大陆上的老虎中,也偶有白化种“白虎”。因此,白虎的起缘,可能是古代人见过、或听说过西方有白色的老虎,在物以稀为贵的思维下,自然便认为其神异。同时,姜子牙道号“飞熊”,但地处西歧的周文王却梦之为“肋生双翅的猛虎”,自然也加强了白虎属西方神兽的说法。而黑虎因带象征肃穆的黑色,则被认为是通往幽冥的神兽,往往被尊为皇陵、贵族陵墓的保护神。
 
        凤凰和朱雀:
 
        凤凰是传说中的羽族神鸟,鸡头、燕颔、蛇颈、龟背、鱼尾,雄的称凤,雌的称凰。古籍中称凤凰生性高洁,“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凤凰起初本为阳性,代表烈火和太阳,被称为太阳鸟,但后来因与龙对应,渐渐又开始有代表阴性的意义。凤凰是祥和太平的象征,古人认为 “凤凰来仪”喻示着太平盛世,因此也是想称帝者喜欢散布的谣言。
 
        凤凰的常见别称有凤皇、鸾鸟(见屈原的《涉江》)、鸿鹄(《史记》中陈胜造反前曾以此喻示心志)等。凤凰在很多人的形象中是美丽的神鸟,因此也成了代表爱情的神兽,人们经常用《凤求凰》暗喻男子向女子示爱。一般认为凤凰的动物界原型是孔雀、雉鸡等羽毛靓丽的鸟类,但也有人认为其含有鹰鹫(代表凶猛)和鸵鸟(代表大体型)的元素。文化上,凤凰可能有多个来源,包括古代东夷的“玄鸟”,楚国人的“九头凤”,以及神话传说中的怪兽“鬼车”等。也有人认为与印度神话中的金翅大鹏鸟、中东神话中的不死鸟、贝努、火鸟等有渊源。
 
        代表神鸟的凤凰总是与凡鸟对应,但是“凤”字本身的起源就是“凡”字在正中,似乎又暗喻凤本凡鸟(还有一则相关趣闻,可见吕安拜访嵇康的传说)。有人据此认为《西游记》中的九头虫,其实也是凤凰一脉,因为其描述中有一条 “气傲不同凡鸟类”的暗示。大陆八十年代央视版《西游记》中,有小白龙、九头虫和万圣龙王公主间的感情演绎。由于饰演龙公主的演员张箐相貌和气质非常好,遂引无数屌丝愤愤不平,认为好白菜被猪拱了,想不通龙公主怎么会喜欢九头虫。其实从原著中的描述来看,九头虫不但血统上不输于小白龙,而且还是地地道道的实力派,能独立打败孙悟空和猪八戒。因此,龙公主喜欢九头虫,实在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
 
        至于朱雀,则是星象学中二十八宿里代表南方七宿的神鸟,又称朱鸟,身覆火焰,象征幸福和希望。由于传说有“凤育九雏”的说法(最早见《晋书·穆帝纪》,但说法不一),即金凤、彩凤、火凤、雪凰、蓝凰、孔雀、大鹏、雷鸟、大风,因此许多人认为朱雀对应着传说中的老三火凤。朱雀代表火焰、红色、繁荣、炎热、夏季和南方,因此唐朝最繁华的、直通南方的大街名为“朱雀大街”。
 
        龟、(螣)蛇和玄武:
 
        大概是由于活得奇长的原因,龟从古至今都代表着灵性和神性,龟壳更成为最早的卜卦神器。蛇在古代也被认为是长寿和奇异的象征,因此龟、蛇经常被并列提及。曹操的《龟虽寿》中,就引喻了“神龟”、“螣蛇”,认为灵龟的最大特点是活得长,而螣蛇能乘雾而飞。中国第一个王朝建立者夏启的祖父、大禹的父亲鲧,字玄冥,又作玄武,被认为是有神龟治水之义。鲧的妻子“修巳”,为有莘氏女,大多认为其实就是“修蛇”之义。这对夫妻自然也加强了龟蛇之间的联系。
 
        龟蛇与玄武的关系,也是由此而来。玄武是二十八宿中的北方七宿,代表北方、冬季、水神和黑色。最早期的玄武只有龟,但后来因为有人认为龟类都是雌性,必须与雄蛇配为婚姻才能生育后代,因此玄武渐渐变为龟蛇合体。在这种说法里,龟蛇的性别与《白蛇传》中的法海和白素贞是不一样的。玄武后来越来越被人格化,除了《白蛇传》的演绎外,玄武还被称为真武大帝,在武当山享受供奉。
 
        从大禹之父、一辈子都在治水的鲧的传说来看,早期主管水的神是龟蛇,而非龙神。这也可从古代传说中的一对名剑“干将”“莫邪”看出。干将剑身带龟纹,而莫邪剑身带“漫理纹”,也就是水纹,可见从那时起人们就将龟和水联系起来。
 
        至于螣蛇,最早出自《荀子·勸學》中的“螣蛇无足而飞,鼯鼠五技而窮”,指成功的最主要关键在于后天努力,而非先天优势。螣蛇多与神龟并列,但也有说法是螣蛇(或螣蛇与勾陈一起)被四象神兽拥簇在中间,代表黄色。有人推测,《白蛇传》中的白素贞是白矖(音洗,也是一种神蛇)和腾蛇的后代,因此才能在南极仙翁等元老面前多次得到通融。
 
        青龙或苍龙:
 
        在麟凤龟龙和四象这两套体系中,名字最一致的神兽是青龙。青龙(苍龙)是青色或青黑色的龙,是二十八宿中的东方七宿,属木,代表东方、春季、植物生长,司风雷,滋生万物。本来,玄武是正儿八经的水神,但由于青龙所代表的是农作物生长,而古代对农作物影响最大又最不稳定的就是水,因此人们渐渐也把本来属木的青龙作为水神。有趣的是,西游记中的猪八戒又被暗指为“木母”,同时本来又是天河水军总管,也算是对属木的神物却主管水的一种印证。龙王,也渐渐被认为是住在深水中,而不是水陆交界处。
 
        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兔眼、鹿角、牛嘴、驼头、蜃腹、虎掌、鹰爪、鱼鳞、蛇身。人文始祖伏羲、女娲,皆被认为是蛇身或龙身,号为“龙祖”。炎黄二帝的传说都与龙有密切关系,炎帝更本身就在死后化为赤龙。最初,龙本是代表水、代表阴性的神兽。后来,帝王们为了从源流上就宣示自己是承接“自古以来”的天命,纷纷自称为龙,龙也逐渐在与代表后妃的凤并称时更代表阳性。同时,龙的地位也逐渐上升。古代还有“豢龙氏”、“御龙氏”等把龙当做宠物一样养的人类,普通人也都可以随便采用龙的纹饰,后来龙纹则变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帝王专享。
 
        (青)龙的起源,一般认为是大蟒蛇或是鳄鱼。但由于已经有神蛇列在玄武中,许多人认为至少龙族中的“青龙”,应该起源于有四足的爬行类,如鳄鱼、蜥蜴等。归纳起来,龙至少有巨蟒说、眼镜王蛇说、鳄鱼说、鲨鱼说、蜥蜴说、龙卷风说、马说、云说、闪电说、彩虹说、猪首说、树神说等等。龙的形象,也往往很不一致,有足无足,有角无角,有鳞无鳞,有须无须,都有对应的说法。更奇特的是,龙中还有一种长着鸟类翅膀的龙,称为“应龙”(也称“鹰龙”),虽与西方普通传说中那种会飞的恐龙(或翼龙)形象不同,但却和基督教传说中带翼天使的本来形象有巧合之处。
 
        与凤一样,龙也有龙生九子之说,分别是囚牛、睚眦、嘲风、蒲牢、狻狔、赑屃、狴犴、负屃、螭吻。有趣的是,民间传说又特地指出“龙生九子不为龙”,似是强调龙的繁殖类似杂交品种的子代种群分化现象,但也似在暗示努力的重要性:即使是龙的儿子,不经努力也不能成龙。
 
        勾陈:
 
        勾陈是一个奇特的象位,在普通传说中很难见到,但在星象、算卦中却占有重要的地位。在相生相克的说法中,勾陈主田土劳役(亦有一说主桃花运),克玄武。在“六神”或“六爻”的说法中,勾陈与螣蛇一起位于天际中央,一管上方,一管下方,与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等构成正立方体的六个面。关于勾陈本身究竟是什么,至少有三种说法。一说勾陈其实就是麒麟,一说勾陈也是一种神蛇,还有一说指勾陈其实是九尾狐。
 
        九尾狐是先秦神兽,在久远的古代,其本来是祥瑞、正派和幸福的象征。当年大禹年三十未娶,在那个时代可说是不折不扣的大龄剩男,忽然遇见九尾狐名叫“女娇”(此名其实暗示“女妖”,涂山氏之女),娶之,遂一口气得逞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志 。此事可见《涂山歌》“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彼昌。”因此,那个时代的九尾狐,不但是远大前途的象征,也代表着爱情、婚姻、家室的美好。不仅仅在班固的《白虎通义》中以九尾狐为保佑子孙繁盛的神兽,在《诗经·有狐》中也借狐为喻,歌咏情思。古代情诗《上邪》的作者,据说也是一只不愿向“忘情水”低头认命的九尾狐。唐张鷟的《朝野佥载》,甚至还记载有“无狐不村”的说法。
 
        然而再到后来,九尾狐却被渐渐妖化。推测起因,可能是因为夏商周以来发生了无数因美女而灭国的故事,而狐狸太过漂亮,尾巴多又代表着灵气和心眼多,特别能迷惑人,因此那些导致倾国倾城的美女们,也就纷纷被附会成九尾狐下凡作祟。这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封神演义》中迷惑纣王的妲己,此外还有迷惑周幽王的褒姒,迷惑夏桀的妹喜,甚至武则天也被骆宾王骂为“狐媚”。就连《封神演义》中的第二美女胡喜媚,虽是九头雉鸡成精,但其名字其实也是暗指“狐妹喜”。
 
        由于《封神演义》的艺术魅力,狐妖魅惑人主、祸害百姓的形象深入人心,导致许多人忽略了她们只是一颗棋子、只是被利用来转移视线而已。真正发生战乱的原因,其实是天庭机构臃肿,吃overhead的有编制神仙太多,因此必须找个经济危机的名目(即“劫数”)来裁员降薪。裁员前,三个派系的大佬(总裁是老子,首席执行官是元始天尊,天庭总工会多数派主席是通天教主)之间其实已有共识,早就商量好了指标和名单。但在裁员过程中,却因减员增效办公室主任姜子牙的具体操作,激发了派系情绪不稳,三派遂开始明争暗斗。最后,广收弟子、无人兽种族歧视的通天教主被正派不齿,寡不敌众下失败,无数弟子被从仙(相当于只吃分红、不用做事的股东合伙人)的级别降至神(相当于工薪阶层,要干活才能生活,而且还不能谈恋爱)的级别。
 
        顺便说一句,孙悟空的师父也有可能是通天教主,因为只有他教唆能力、教唆过程、和教唆动机一应俱全:名号暗符(隐身“灵台方寸山”,而通天教主也称“灵”宝天尊),法力顶级而且近于道流,既有折腾现世巨头之心,但又不愿捅破窗户纸,同时在《封神演义》中还有明确恩怨来佐证动机。同时,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孙悟空大闹天宫时似乎天下无敌,可后来在取经路上,天庭中随便出来一个鸟人,就能打得他进退不得:天庭员工本来就因住集中营吃大锅饭不爽,又认出了孙悟空其实是自己的小师弟,那么在保卫天庭(其上层原本曾是他们的敌人)这一过程中,自然怠工不出力。后来取经路上都是个体户单干,利字当头,自然打起精神,不会再留手。
 
        扯远了。总之,九尾狐的形象在此类作品的引导下,有一个逐步由好变坏的过程。最早从《山海经》起,就开始有九尾狐能吃人的记载,后来再加上人们对于亡国惨痛的恐惧和忧虑,九尾狐的名声自然每况愈下。越到后来,以九尾狐为代表的狐仙类,就越与淫荡和邪恶联系在一起,九尾狐崇拜也就越不普遍。当今社会上对狐仙的崇拜,已基本上只在港台娱乐圈女星间流行,希望其保佑桃花运。但在普通老百姓的民间传说中,特别是“涂山”所在的东方江淮一代,依然保留有一些善良美好的狐仙故事。例如《聊斋志异》记载的故事中,狐仙的形象与当时道统中的形象大相近庭,大多美丽温柔,不但不吃人,还能满足许多世人、尤其是书呆子们的幻想和愿望。
 
        (四)又现实
 
        总之,《麟凤龟龙》这部作品,主要是以一些常见的小动物为主角,将现实中的动物,与古代文化中的“神兽”联系起来,揭示动物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悲欢离合。这其中难免会有些错漏,一来是因为水平有限,笔者是研制机器人系统的,并非生物学专业;二来也是因为时间有限,就这有限的水平下,还得大半精力跟老婆孩子们纠缠。因此,还望各位读者以平常心,看平常书,作平常语。只希望此作品能给孩子们成长过程带来一些欢乐,顺便让他们了解一点传统文化和民间故事,也就心满意足了。如想联系作者,可以发信至supernineheadbird@yahoo.com(此为全角字符,请输入对应英文字母才能用作地址)。另外,如想一次看全所有章节,可以到博客blog .sina .com .cn/u/2114744721(请去掉3个点前面的空格)上去看。
 
        想做点喜欢的事,难哪。谁说化学上的勒沙特列原理只适用于化学?它其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任何时候只要敢尝试一点点卑微的理想,周围环境就一定会形成合力,来努力将你带回庸俗。回想这些时日,白天伺候老板,晚上伺候老婆,天天在定应用、开组会、想算法、写专利、带熊孩子、做菜洗碗、维护房屋、安抚家人间折腾,时不时还得出差去几千公里外鸟不拉SH*T的野外调试场,就连周末累死累活忙完了这些事,也还得在认为万般皆上品、唯有写作低的家人面前腆着脸讨好,才能在白眼下赖出一点可怜巴巴的写作时间。这日子过的,简直就像只见不得光的老鼠。有时候感慨起来,真恨不得爆上一句:生活,真他奶奶的不容易!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于Peoria, IL, USA
 
        九头鸟
nineheadniao 发表评论于
非常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鼓励!这在现在这样一个浮燥琐碎的社会里,真的给了我莫大的支持。我一定继续努力!谢谢!
CatinGrey 发表评论于
九头鸟先生,我是今天看了宠坛里贴的39回才回头看你麟凤龟龙的序言,觉得你很了不起。一个职场的全职人,除了担负起照顾老婆孩子的同时,还能静下心写写这类童话书,真不易了。你对动物界的保护色、警戒色、拟态、共生、共栖、天敌、食物链等等知识,也比我们所谓爱动物的普通人要高很多。

现在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都充斥着功利和庸俗,你在工作之余,照顾好老婆和孩子之余还能拥有这样一颗童心,安静地守住自己的角落,实在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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