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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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这几年每年5月26都会纪念一个叫南康白起的同性恋网友,今年5月26日是他35岁冥辰,

2006年1月1日,他相恋多年的男友结婚,撰文《我等你到三十五岁》
2008年3月9日投湘江,尸体顺流漂了15天。。。


《我等你到三十五岁》


前些时候去逛家具城,看中了一组棕色的沙发,宽大,舒服,几乎可以把半个人陷在里面,标价四千多,对老公说:“买来送你啊,当结婚礼物。”他诧异地看我一眼,说:“胡说。”然后很感兴趣的去研究一个小茶几。 

这么明显的掩饰,连我都看得出,实在太多余,可是除了这个,他大概也没别的事情好做,没别的话好说。我看着他的背影,微微一笑。 

其实他不知道,我并不是在赌气,也不是要故意用话刺他,我是真的想买些东西送给他。 





到了终点站,下公车,已经是黄昏时分,我们安步当车,慢慢往回走。 

歪过头去看他的侧面,金黄色的夕阳涂抹在他的脸上,柔化了轮廓,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鼻翼两侧淡淡的绒毛。老公毛发重,除了两鬃和下巴泛青外,就连脸颊 和喉结上方都有汗毛,我一直努力说服他刮这两个地方,可是他不肯,怕刮过后胡根变硬,到时候整张脸的下半部都会变成青色,像戴着半个面具。 

回到家里时,行李箱就摆在客厅,他接着去收拾,我装作没看到,什么东西是他的,什么东西是我的,他总还分辩得出。 





老公仰面躺在床上,我趴在他身上,向上凑凑,把自己的脸贴到他脸上。 

他大概也很享爱,在我脸上蹭了蹭。 
对我来说,拥抱是比做爱更重要的事。做爱可以只是出于激情,拥抱却是出自于全心全意的信任和喜欢,毫无防备地敞开自己。 

肌肤相亲、耳鬃厮磨,这两个词造得真是好。 





从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六,七年的时间,爱着这个人,像已经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理所当然的存在着,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可要是真的到了割掉的时候,会舍不得,疼,想哭。

老公问我以后会不会喜欢别人,这实在是个太沉重的话题,我只敢拿它来开玩笑,“会吧,”我说,“没准哪天突然就和别人天雷勾动地火,然后干柴烈火,一泄千里。” 

老公被我逗笑了,“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成熟,稳重。”总之是要像个擎天柱似的挡在我前面就对了。 

这句话以前也有同学说过,“将来一定要找个很压得住你的才行。”大概是因为有时候实在是太过于孩子气,和宿舍的同学熟悉了以后,会经常和他们捣蛋恶作剧,还好没人计较,只是笑得很没奈何的样子。 

“何止,要是真的喜欢就没办法,要是不喜欢,想追我,不但要成熟稳重,要帅,还要有钱。” 





这个问题自己也想过,不知道自己将来还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可是想来想去,总会归结到老公的身上,脑海里浮起的都是他的脸,完全没办法想像到第二个,不是这个人就不行,有时候真是让人很绝望。 
又想到送结婚礼物的事,“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最喜欢的两句话,到时候贴在礼物上送给他,因为自己已经用不上了。 





还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过不下去了,来找我也可以,我等着.”在他心里埋下种子,让他内疚,让他时时刻刻念着我的好。 

让他知道自己还有后路可以走,所以会受不了委屈。 

等一有机会,这粒种子就会生根发芽,然后我去收割。 

可是也很想对他说:“既然决定结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专心过日子。”融合进主流认可的生活方式,这样会轻松得多,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 

何况,这其中还牵涉到另一个女人,算起来,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 

我在这两种想法中间摇摆不定,无从选择。 





最终还是自私地给他发去了短信:“我等你到三十五岁,如果到那时你还不来,我就找别人了。” 

我不无辜,可是我也没有罪。 

我只不过是喜欢着一个人。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实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开。”好像我们做得了主似的。——张爱玲 





还有半个月,他就要结婚了,离他搬出去也已经过了一周,没有再见过面,也没有回复我的短信,不知道他看了有什么感想。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谁也不怨,因为早就已经有所觉悟,早就抱着“多一天都算赚到”的想法,这几年的快乐和幸福,是偷来的,现在到了还回去的时候。 

我也不想指天划地的说这个社会不公平,又有什么用呢。 

我向来是怯懦的人,没有做斗士的决心和勇气,所以隐藏在角落里,尽量不引人注意地活着。 





好歹也算是部门的副经理了,在他搬出去的那天,还是有很多人来帮忙的,下属,搬家公司。我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着,在进进出出的人群当中很醒目,有人叫我搭把手,我装作没听到,已经极力控制了,可是脸色还是忍不住变得很难看。 

那些下属大概以为我们的关系很糟,在开了两句玩笑后,看我没接话,笑起来也很敷衍,就不再理会我了。 

电视电影上经常演,离别的时候,闲杂人等会自动消失,单留下两位主角。 

可是直到最后一次,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下去了,他要跟过去收拾新房,那些下属又吵着让他请客,我们始终没有单独说话的机会。 



10 

我坐在沙发里,仔细捕捉着楼下的动静,听见了他的说话声,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站起来趴到阳台上向下看,车子正在缓缓的开走。 

我看着它开上马路,看着它被别的楼房挡住,看着它直到再也看不见。 
把他遗留下来的纸张,杂七杂八的垃圾都清理干净,又找来很多的衣服泡进水盆里,再把所有的玻璃都擦了一遍。 

我得找些事来做。 



11 

他一直对自己的同志身份相当的抗拒,有时候我会想,假如没有我,他一定会喜欢上某个女孩子。 

他也从来没说过喜欢我,虽然我们生活在一起,虽然我们经常做爱,这句话他也没说过,仿佛这句话一说出来,就是亲口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我也没对他说过,只是写信的时候写过一两次,觉得“我爱你”这几个字说出来会难为情。 



12 

这一个星期的睡眠状况差到了极点。 

明明很累,躺在床上会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偶尔听到一点大的声音,或是突然想起他,想起以前,整个人马上警醒过来,不可自抑地想东想西,再也睡不着,一直睁眼到天亮。 

试过几次在半夜起来看书或者是上网,不到半个小时又会觉得疲倦,躺回到床上,却还是没办法入睡。 

大学时已经养成这种昼伏夜出的习惯,同学都说我是夜猫子。 

也试过借助安眠药,非常不喜欢服药后醒来的那种感觉。 

毕业以后,这个习惯已经慢慢纠正过来,最近却又有重犯的迹象。 
13 

很久以前就听过的故事。一个寡妇,每天夜里都会将一百枚铜钱随手洒出去,然后一枚一枚的找,墙角,床底,等全找到,差不多也就天亮了。知道她是因为寂寞,可也只是知道而已,没办法感同身受。 

如今再回想起这个故事,才觉得悲悯。 



14 

现在自己也差不多是这种处境,晚上睡不着,可是起来后又会发呆,并不会觉得特别的难过,只是茫茫然的不知道做什么才能打发时间。除了寂寞,他什么也没留下,想起以后,也许还要这样过好多年,就使人觉得恐惧恐慌,所以会害怕,也许不可能坚持到三十五岁了。



15 

以前在学校,还是大一,住在同一个宿舍,正是两人间最蒙昧不明最让人愁闷的时候。 

有一天晚上在睡梦中突然很响亮地喊了两次他的名字,然后醒过来,听到他在临床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一声“恩?” 

知道他在,那一刻,觉得很安心,翻个身,又继续睡着了。 

16 

姐姐在生小外甥的时候,是剖腹产,我不在,爸妈还有姐夫在旁边,送她进产房。 

后来她跟我说:“当时一定要知道你姐夫在才放心,其实就算在也管不了什么事,又不是医生,可就是要多看上一眼,不会那么害怕。” 

这就是夫妻对彼此的意义罢!顶着丈夫与妻子的名号,不管爱不爱,天生的与别人不同。 

所以听过很多这样的故事,无论丈夫对妻子多么的不好,可她就是不离婚。因为偶尔在夜里醒过来,知道自己身边还有个人,会呼吸会喘气的活人,就算再没用,再怎么不好,可他和陌生人、和朋友比起来,是更贴近自己的人,有时候,他在,就已经是一种很深切的安慰了。 



17 

所以还是会害怕,家庭,孩子,都是很难撇下的羁绊,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不打算离开她,打算就这么过下去,我该怎么办? 



18 

昨天接到他发送过来的电子邮件,说想我,说喜欢我,要我别怪他。言辞恳切,以他的破笔头,这大概能算得上他这辈子写的最好的一篇东西了。 

反反复复,看了又看,心里百感交集,都已经决定了才来说这些。 

简略地向朋友复述了一下内容,很惨淡的对她说:“你看这个人,嘴里说喜欢我,又让我这么难过。” 

19 

我没有怪他,真的。只是,无计悔多情。 

关于将来,我们并没有深入的谈过,很多事情,不用说得太明白,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知道他将来一定会结婚,有始无终,从开始就注定的。 

他是个世故的人,不会让自己同整个习俗对抗,若是没有外界的眼光,或许两个人可以就这么静悄悄的过下去,可是总会有些风言风语,职位越高,受到的注意也就越多。 



20 

他最近大概在烦着请柬的事,到底要不要发给我一份。每次想起这个就会忍不住笑,想起他为难的样子,一脸傻乎乎的。 

几个玩得好的同学会从别的城市赶过来参加婚礼,如果不见了我,会追问,毕竟谁都知道毕业后我们还是在一起合住。 

最终还是决定不去了,他就要和别人结婚,他不能期望我笑着说“恭喜,百年好合”,太残忍的要求。 



21 

十岁以前,我们家和外公家是邻居,所以我算是他们看着长大的。 

后来外公他们搬走了,搬到舅舅身边,他曾经对别人评论我的姐姐和我:“那几个丫头是没比的,就是她那个儿子,主意那叫一个正。” 
主意正,是非常有主见听不进别人话的意思,不知道怎么得了这个评价。 

我妈也同意,说我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 

尤其现在年纪大了,她更是不太管我。只是偶尔会催促赶快找个女朋友,说男人要是没女人照顾,寿数会短很多。态度还算温和,知道一向都是她尽管说,我不反驳,可是说完了,我该做什么还做什么,阳奉阴违。 

试探地同她说过几次,说我谁也看不上,连自己都没办法,更不可能和别人结婚,就一个人这么过一辈子了。 

她很忧虑。 

但是独身主义者总比同性恋更让人能接受一些,在我家乡的那个小城镇,闭塞落后,大概连两个男人可以相爱都没听过,或者是根本拒绝相信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事。 



22 

最近一直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离开这个城市,是因为他才留在这里,现在他走了,我也就该走了。留下来,会时时刻刻的意识到他就在不远处,身边是他的妻子,或许不久以后还会有个孩子。 

或许应该去北京,换个环境,而且离家近些。 

不知道将来会怎样?也许从此以后会刻意地屏蔽掉所有关于他的消息。 

我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更加热切地盼望他能幸福,只是,想起这幸福没有我的份,还是会非常的难过。 



23 

以前发的《浮生六记》那个贴子又被人顶上来了,对比着看,也只有轻微的叹息一声。那时多快活,天那么蓝,树那么绿,看什么都像在唱歌,嘴上说不敢奢想“天长地久”,不过是故作姿态。 

想起他说:“左右不过是一辈子,还是找个看得过去的比较好。” 

言犹在耳,我却已经从天上摔到了地下。 



24 

好消息是,同学从很远的北方,坐了两夜的火车,向导师硬拗过来两周的假期。 

在浮生六记里也提到过,以前的那么多同学当中,他是唯一一个知道内情的人,毕业时还为此半感谢半调侃地写了一篇《不够知己》给他,秀才人情纸半张,大家聊发一笑。 

在本地工作读研的几个同学听说他到了,都计划要重聚,大醉一场算是接风。 

他很坚决的打了回票:“谁说我是来参加婚礼的。” 



25 

我们以前都笑他是比苦行僧还要端正自持的人,大学四年,按时睡按时起,没见他看过电影,没买过零食,没逃过课。 

他对所有人都是敬而远之的,就连逛街也向来是独自一人。所以大四的时候,他要我陪他去定王台找书,当时真是受宠若惊。 

他放出话,说很久没回来,所以拉我当壮丁,婚礼我们两人都是不去的。 

听到老公要结婚的消息,千里迢迢从东北赶过来陪我,又将整件事都揽过去,把我开脱出来,因为这个从心底里感激他。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同老公有了什么矛盾,百般追问,打算居中调和,又打电话叫老公过来,说要给他赔罪。 

他不理会,拉着我在市里转了两天,故地重游。 



26 

最近的睡眠状况还是不好,眼睛干涩得发疼,点再多的眼药水也没用。 

昨天逛街回来,觉得很累,躺在沙发上闭目休息。 

他坐到对面的茶几上,问我感觉怎么样? 

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正面讨论这件事,以前他虽然知情,但是不会问我们相处的细节,我也不会同他讲。他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对这个会觉得别扭,我也怕说这些会让他不自在以至于厌烦。 

可是除了他,我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讲,听到他可怜我的语气,突然间就哭了出来。一直的压抑忍耐,努力的装作若无其事,情绪总是灰的,成了习惯,已经没办法痛痛快快大声哭出来,只是眼泪不停的向外涌,哽住了喘不过气,对他说:“我好难受。”27 

他无话可说,两个人的事,即使是再好的朋友,能插手的程度也有限。 

聊起以后,我说我会等到他三十五岁,他极力反对,说这是个很不切实际的打算。 



28 

感情本来就是件不切实际的事,喜欢这个人,不是因为他好他帅,或者是他有钱。而且他根本不帅,也没钱,我比别人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老公的种种缺点,他拖拉,总要等事情迫在眉睫才肯动手,他笨,老是学不好英语,还有点油滑。 

可就是喜欢上了,不知从何而起,也没有附加的条件。 

“南康,南康,快点长大”,回贴里有人这样说。 

我可以长大,可以像很多人一样,找个合适的人过下去,或许不是很喜欢,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间总能培养出一点真情,或者很轻易的说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干脆做个最实际的人,在夜晚拥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当然可以,我只是怕,所有的,抵不过这一个,因为不是他,醒来后只剩下加倍的空虚寂寞。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让自己这样喜欢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了。 

29 

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会过去。 

我只能慢慢向前走,也许很多年以后,再回忆起今天的种种,那时候,心里或许已经有了别人。 

或许还在等,可是已经记不得自己为了什么而坚持。 

又或许,他已经回到我身边。 



30 

你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每个都行色匆匆,遇见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谁也看不穿别人身后的故事,谁也不知道别人的心里,是不是住着这么一个人。 



taojinn 发表评论于
从你这里读到这么美的文章,感谢!
zhige 发表评论于
阴气太重。
zambee 发表评论于
写的真好,平淡中显真情。为什么有的人会诋毁阻挠这份爱呢?
fengyuzhe 发表评论于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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