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个被用得最多,但也可能误读最多的字。笔者一直有个愿望来写文章说说爱的精神含义,用以区别爱的世俗之解。通常在生活中,人们将由主体对客体产生的欢喜感觉称之为爱。但那仅仅是世俗之爱,而非精神之爱。世俗之爱与精神之爱有着根本的差别;前者产生于分裂的内心,后者感悟于直觉的精神。以逻辑二元为基础,生活中人总是对感知进行分别与意识加工;从而产生了主体与客体的区别。正因为如此的“道生一,一生二,..”,人们走向世俗。 在世俗情感上,爱与恨永远对立;它们相互排斥,却又相互依存。没有爱,那有恨。就如同,没有左,那来什么右。左与右互为对方的存在基础。因此,人们永远不停地滞留于世俗的爱与恨之两端。无论爱还是恨,都是一种主体对客体使然。莎士比亚的戏剧 – “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在告诉人们,有多大的爱,必然也会产生多大的恨。因此,颂扬世俗之爱是没有太多意义的,因为它也对世俗之恨推波助澜。而基督所说的爱就不是世俗之爱,而是精神体验了。保罗甚至说,“上帝是爱”而不是“上帝爱人”;一字之差,本质不同。说到这里,人们也许会困惑地想起基督经常告诫大家要“爱别人”。那不也是一种从主体到客体的情怀使然嘛。从逻辑上讲,这的确是世俗之爱。但是笔者感觉,基督在这里仅仅讲了前半句话,让人在生活中体验后半句话。完整的话应该是“爱别人就是爱自己”。真爱属于精神,它无法被把握。因为任何“把握”都走向“使然”而不是“自然”。老子说“道法自然”;自然非使然,更非想当然。不幸的是,人类太习惯于“使然”,而很难趋向“自然”。因此才有先辈圣人告诫我们如何从“爱别人”的“使然”出发,渐渐走向“自然”的道理。它就是基督讲的“无分别”道理。老子的“为道日损”也是相同的意思。儒家的心学,与佛教的禅悟也具有相似的道理。“爱别人”不是目的,只是削弱“使然”的方式。削弱内心分裂,人才能真正有可能领悟到“存在”是个“天人合一”的整体。这也是走向感受 “爱别人就是爱自己”的唯一道路。而“爱别人就是爱自己”这句话已不再是规范行为的理念使然;相反,它是一种精神感悟。它产生于人对内在精神的某种通透。在那刻,人有一种“同体感受”,即对别人的快乐与痛苦感同身受。精神与思想就像两条腿,使得人们能更好地行走在认识世界的道路上。而遗失精神,会使得我们用单腿行路。那又是何其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