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理论由于过度强调女性受害面与受歧视面,并且将传统道德皆化约为保守势力而全数予以反对。
由于强调极其抽象兼且毫无限制的个人“选择权利”(所谓 个人'系指女性),
主张承认无酬劳动的经济价值,并且把堕胎权、离婚权、性自由、性交易除罪、通奸除罪等作为反抗父权制的手段,皆受到严厉批判。
现代社会 不断泛滥的离婚、非婚生子女、单亲家庭(绝大多数为单亲母职),证明两性之间的人伦关系已陷于危机。正如人类学家的研究显示,尽管在新思想新道德的冲击之 下,这一类经历依然使受害人创剧痛深,在心头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
即使是比其他程度比较轻微的遭遇,也往往带来精神上的不安与折磨——比方一般非暴力性质 的正常性交等。旧的规范纵使再不合理,一旦不存,取而代之的也不一定就是某种合理的新秩序,既无法则,又缺乏共识,反使众人惶惶不可终日。(艾瑞克·霍布 斯邦(EricHobsbawm)极端的年代页505)
女性主义并不受到普遍主流学术界认同,而且至诞生来因为各种不经深思熟虑,缺乏任何分 析深度,只因众人作如此想便据此而发的公开宣示的理论,而饱受各界;例如精神医学、社会学、现代经济学与教育学界批判。除宗教与道德保守派外,批判的社会 学派也认为女权活动是破坏现代社会结构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