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4歲,是個信主多年的人。信主後,我從聖經中看到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 18:29-30)為了得到主的應許,我到處傳福音見證主耶穌的作工,走十字架的道路,由於我能吃苦付代價,幾年後被提為教會的長老。從此我更加熱心為主作工,期間曾被中共政府兩次抓捕,判了六年勞教,受盡酷刑折磨。最後一次刑滿出獄後,我幾乎成了植物人,大小便失禁,吃飯都得妻子喂,一年都沒有恢復正常。鄰居來我家看望我,看到我這個樣子就說:「二哥!你看你信的啥啊!現在都快成廢人了,連嫂子和兒女都要跟著你遭罪啊!不信的在世上升官發財,你卻落得這樣的下場!」說著扭頭走了。我聽到這些話就像在傷口上撒鹽,我痛苦地呼求:「主啊!你在哪裡?難道你真的不管我啦?主啊!我心裡十分痛苦,只求你能作我隨時的幫助,使我有路可行,主啊,求你引導我、帶領我。」我又想到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18:29-30)我心裡稍得安慰,知道今天所受的患難能成就神以後的祝福,也知道這是我該背的十字架、該喝的苦杯,可我還是不知道主的心意究竟是什麼,為什麼這樣的禍患臨到了我?從此以後,我的情形跌落到了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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