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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沛瑶被杀真相:大人物的面子与小人物的尊严

吴欢

作者吴欢为吴祖光、新凤霞之子,1953年出生。幼时便随父母遭尽苦难,勤奋用功,有“京城才子”、“香江神笔”之称。现为香港作家、书画家。他幼时从其父习文,随其母学画,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北京广播学院导演系。吴欢是全国政协委员。


1996 年2月2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沛瑶在自己家中被人杀害。2月3日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会上介绍说,罪犯是一位名叫张金龙的武警战士,1994年12月入伍,1995年3月开始到李沛瑶住所值勤。张金龙入伍前就有多次偷盗行为,2月2日四时许,他利用值勤之机,潜入李家行窃,将李沛瑶惊醒,遭到李沛瑶严厉申斥和教育。张见事已败露,速从李家厨房拿出两把菜刀行凶。李沛瑶与之英勇搏斗,并夺过菜刀自卫,但终被杀害。白景富特别指出:“这是一起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的案件,罪犯的作案动机是谋财害命。”

事过多年,人民政协报又发表《李沛瑶遇害以后》,重谈旧调。我跟李沛瑶相熟,忘不掉他那张生动的笑脸,但案发后我却发现这起案件迷雾重重:

一、张金龙既然负责李沛瑶住所的保卫工作,何时不能监守自盗,何必等李沛瑶在家时才下手?

二、既然将李惊醒,迅速出逃就是了,为何还要面对“李沛瑶严厉申斥和教育”?以副委员长的能力和口才,为何安抚不了一个小战士?

三、张金龙20来岁,被选来给副委员长看家护院,自然身手不凡,他若想杀害一个63岁的老头子,不过举手之劳,何必再去厨房拿两把菜刀?

四、要杀人,一把菜刀足矣,何苦拿来两把?让李沛瑶表演“空手夺刀”吗?

五、两个人的力量对比相去云泥,李沛瑶居然从张手里夺过一把菜刀,除非他是武林高手;但我知道他会跳舞,从未听说他会武术。

六、既然是“谋财害命”,致人死命可矣,何必把对方捅成马蜂窝?ǘ嗌俚兑丫?遣磺辶耍?老〖堑檬?20几刀)?没有深仇大恨,可能吗?

七、既然杀人的目的是掩盖自己,张金龙何必又投案自首?

八、既然是谋财害命,部长大人何必特别强调"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种种疑问表明,要么张金龙有精神障碍,要么整个案件的情节全是编造。但从张金龙被迅速处决来看,他精神正常。那么真相究竟是什么?

过了没多久,我果然获得了被掩盖的真相。原来李沛瑶夫妻感情失和,长期分居,张金龙见他一个人很可怜,就把自己的妹妹从农村叫来给他做保姆。没想到李沛瑶强奸了她,致其怀孕后又将其赶走。面对耻辱,张金龙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打掉牙齿往肚里咽,含垢忍辱,继续为委员长看家护院,见了委员长照样笑脸迎送,打躬作揖;二是铤而走险,以暴易暴,以鲜血浇灭胸中怒火。可惜性格暴烈的张金龙选择了后者。也许他看《水浒》之类的旧小说太多,太羡慕那些杀人不眨眼的英雄好汉了吧?道德家会谴责说,张金龙为何不拿起法律的武器?其实,这是连道德家自己也不相信的鬼话。因为谁都知道,我们的法律虽然汗牛充栋,却不过是权贵的妾妇,柔媚无骨,委琐下流。受命去惩办弱者时,它雷霆万钧,无坚不摧;需要保护弱者时,它往往装聋作哑,推而不动,乃至隐迹遁形。这些年来蒙冤受屈者数不胜数,小到普通百姓,大到国家主席;少则十年八年,多则几十年不得昭雪。一位小战士和一位农村小姑娘企图以法律来对抗副委员长,无异于孤豚咋虎,胜负不卜而知。

可悲可叹的是,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虽然50年前就被宣布为国家的主人,但在权贵眼里,他们始终是路边的狗尾巴草,猪可以吃,羊可以啃,牛可以踩,狗可以尿;他们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奸污女秘书、机要员、女护士的恶习已久,奸污小保姆更是小菜一碟。农民一夜醒来,发现自己的土地已经被贪官们低价卖掉,只好到城市流浪;城市居民正在梦中,推土机已经来到自己门前。对于这些,因为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人们只能默默地忍受;最激烈的反抗,也不过是把汽油淋在自己身上点燃。张金龙奋然一击,仅如流星一闪,随即便消失在茫茫太空。时光照样流驶,街市依旧太平。

8年来,每当回忆起这件案子,我都感到不由自主的愤怒:为什么在这个“太平世界”里,大人物的面子比小人物的尊严更重要?大人物人面兽心,因惹火烧身而死后,还要把他的“兽心”挖空心思掩盖起来,并精心为他整修出一张正人君子的面孔;小人物受尽屈辱,死后还要在他的身上泼满污水。张金龙为报仇雪耻而行凶,主动以自己年轻的生命来偿债,当局居然忍心污蔑他是小偷;李沛瑶因奸被杀,官府竟为他编造出一个与盗窃犯英勇搏斗而牺牲的故事。最可怜的是张金龙的父母,女儿被糟蹋,儿子被枪毙,还要为儿子背上盗窃犯、杀人犯双重罪名,从此只能在含垢忍辱中消磨残年,不只何时才是尽头;奇怪的是,8年之后仍有人往他们滴血的伤口上撒盐。

李沛瑶被杀真相,在全国总工会机关尽人皆知,《李沛瑶遇害以后》的作者难道就不知道?

(原题:大人物的面子与小人物的尊严——评《李沛瑶遇害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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