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善方式上,犹太人主要采取8种做法。
最高的一种慈善行为是一个人打算帮助穷苦的人,他给这个人赠送礼品、货物,接纳他为贸易伙伴,并帮助他找到工作。一句话,就是使他无需再得到别人的帮助。
其次的一种慈善行为是:有个人把救济物品送给穷人,给予者不知道把财物送给了谁,接受者也不知道谁给他的财物。举个例子说,在古寺庙里有一个秘密的地方,贤德之人秘密把礼物放到那里,而贫困的人们会到那里秘密地接受他们的救助。
再往后的慈善行为依次是:
一个人把钱放到慈善箱里。只有放钱人确信主管慈善箱的人值得信赖、并有能力管好这笔钱,才会把钱放到箱里;
穷人知道自己是从谁那里得到的救济,但是施予的人却不知他把救济物品给了谁。那些施予者把钱用围巾包好放到自己背后以便穷人能在一种不致窘困的情况下接受帮助;
亲手把礼物送到受者的面前;
只在穷人请求帮助时,才伸出援助之手;
给予穷人的财物与自己拥有的财产大为不符,但却表现出一副慷慨解囊的样子;
最差的慈善行为是:给予穷人礼物时露出十分不悦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