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官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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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彼得今年28岁, 父母来自香港, 是第二代移民。 5岁时妈妈被抢,发誓要当警察, 保护身边的弱者。为圆这个梦,四年前辞掉轻松的政府机关工作,在纽约做一名警察。

然而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那日,  两位入职不久的警察:梁警官和他的菜鸟搭档被派去巡逻一个有名的"险"地 --  曾在一个月内发生两起强奸, 两件谋杀, 四起枪击案件的公寓。

楼梯黑暗,过道的灯坏了数月,两人战战兢兢从8楼往下走。梁警官一手持枪, 一手拿手电, 用肩膀推开楼梯门。 只听一声响,紧接着, 枪莫名其妙响了! 不知何故, 子弹从梁警官的枪中飞出, 撞在墙上, 反弹在一个正和女朋友在楼梯间的黑人小伙身上。中枪的小伙子顺楼梯往下跑到五楼, 倒在地上。

面对突发事件,女友镇静地打电话给911, 给男友做紧急救治,可惜无力回天。

2 月,梁警官被纽约一高等法院判定有罪。陪审团认为他曾刻意扣动扳机,被判二级误杀,有可能面临15年的牢刑。审判后此案在美国华人社区引发轩然大波,华裔居民纷纷为其喊冤,捐款,写文章质疑司法过程,直至今天(2月20日)下午1 - 2 点,全美40多个城市的华人游行声援梁彼得。

无疑,梁警官犯了错,而且是大错。

你可以说,作为警察,只有当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能把手放在扳机上,开枪。

可是,在高危之处黑暗之中听到响声,你能判断周围没有犯罪嫌疑人? 你能断定犯罪嫌疑人手中没有抢支? 你能断定生命安全没受到威胁? 把手放在扳机上难道不对?

你可以说,作为警察,执勤时不该那么胆小;事发后,不该那么惊慌失措,甚至不如未经训练、死者的女友镇定自若。

可是,派如此两位训练无素、不称职、没经验的警察去这样高危之处巡逻,警察当局没有失职吗?

出事后,警察当局, 警察工会出面宣布: 是零时工干的(梁警官的转正期两年, 出事时不满18个月)。其行为与他们无关!  这对梁警官公平公正吗?

法庭上,梁警官的同伴出庭做证人,以换取不被起诉的待遇。 这对梁警官公平公正吗?

梁警官的确有错,但有错不等于有罪!(Accident != Crime)
 
梁警官的确失职,但他不该当替罪羊羔,去承受政府机构,他的上级失职那部分。 把所有人的过失都算在他的头上,这公平公正吗?

很高兴看到全美40多个城市的华人游行声援梁彼得;很高兴看到1000多亚特兰大华人在CNN大楼前示威;很高兴看到华人万众一心,团结一致。也很喜欢那些标语:
Justice: yes
Politics: No
Accident != Crime
No Scapegoat
Deep Sympathy to Gurley's Family

写到此,也真心深切地同情格利家庭。 这场悲剧是两个家庭的痛,而格利则是未招谁惹谁,躺(站)着中枪的大倒霉蛋。
 
愿梁彼得能获得公正的司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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