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梁警官与理智华人

“山伢子系列”大碗茶专业个体户,专业不务正业,正儿八经不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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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纽约华人警官梁彼得误杀黑人案,有两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后果:第一是终于有一个让死于警察枪下的黑人冤魂扳倒警官,让这名警官被判有罪并可能服刑。但是,让包括不少黑人在内的美国人都有点惊讶的是,这名警察也是少数族裔,是个华裔菜鸟警察。第二个出人意料的是,一向不问政治不参与社会纠纷,埋头忙生计或读圣贤书,以及乐于内部互相讨伐四分五裂的美国华人,这次居然成千上万呼啦啦站出来集会,为梁警官讨公道。

俺对这两件事都叫好。这是基于一个理由;要求美国严明的司法程序公正与普遍的社会公平正义。第一是要求司法的程序公正,第二是要求司法与社会的普遍性实质公正。而陪审团对梁警官的二级杀人罪裁决,俺认为在司法程序公正上,也不是严明到无懈可击。司法上诉还有不小的余地。著名华人侦探与法律专家李昌钰,以及原纽约华裔高级警官现任大律师莫虎,愿意站出来相助就是证明。而华人声援梁警官,呼吁美国社会不要拿一个少数族裔警官来做替罪羊,反映出来的不只是作为少数族裔的华人对自身权益保障的合理要求,更是对社会实质公平正义的要求,也反映出包括非裔在内的其他美国少数族裔,甚至包括警察在内的全体美国人对普遍性社会实质公平正义的要求。这不是两码事,而是一回事。

程序公正,或者叫正當法律程序 due process of law,是源自於英美法系国家一個重要的法律原则。其內容是,政府必須要尊重任何依据国內法賦予人民的法律之权利,而非仅仅尊重其中一部分或大部分的权利。在美國,隨著案例法的发展,本原则給予了个人相当大的能力对抗政府或机关暴力以实现个人权利,而此原则通常不会会被拿來对抗其他个人。那个遇害的黑人(包括家属)以及彼得梁,都作为公民个人享有这样的司法公正的权利。

美国的司法,在程序公正上一般很难挑剔,尤其是在民权运动取得巨大历史性胜利之后。但是,程序公正下的实质公正,却并没有保障。也就是说,虽然通过了法律与司法的一系列公正透明程序,但是不少司法判决的结果,却远非符合社会对实质公正的期望。著名的例子有幸普森案:就像主审法官后来直说的那样:“世界看见了一个罪犯,但是法律没有看见。”程序公正,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基石:即使结果不符合公众对实质公正的期望与要求,但是通过了公正的程序,社会被要求接受司法判决裁定。误判错判,在法律与制度上留下一定的抗诉甚至翻案重审的余地,只要这样的误判错判在一定限度与范围内,社会仍然接受法律的尊严,维系和平稳定。

但是,如果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反差太大,尤其是这个反差体现在,仅仅是一部分或大部分人的权利得到保护,而另外一部分人或者少数人的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的时候,司法甚至整个法律制度的信誉尊严就成了问题,民主法治的基石就受到冲击侵害,就会形成多数暴政,社会就会有相应的反弹。近几十年来一系列黑人被警察打死之后,警官被判无罪的案例,引发黑人反弹,从抗议游行示威甚至到暴乱的例子不胜枚举,从罗德尼案引发洛杉矶大暴乱,到去年的费格森案到巴尔的摩暴乱,就是例子。那些打死黑人的白人警察,都没有被判罪获刑,或者明显轻判。而这次这个华裔小警察在黑暗中开枪,子弹射到墙壁上,反弹过来意外打死一个楼下的黑人,却正儿八经被判了二级杀人罪,而非视为意外事故。

没错,这次彼得梁的案子,走了法定的一系列正当程序。有陪审团,有辩护与公诉律师,有人证物证,庭审过堂一切公开。彼得梁作为警官,有一系列过错。那个黑人,无论是什么背景,当时都只是那个楼道的过客,他冤枉无辜地被一个警察的枪弹射中致死。又一个黑人命丧黄泉,死于警察之手。作为黑人,作为少数民族,作为其他不少弱势群体的普通美国百姓,看到这样一系列警察枪弹下亡魂,不得不迫切要求法律的绳子套住警察,要求普遍性实质性的司法正义。

这一次的司法正义之绳,不巧的是,落到了一个菜鸟华裔警察头上。难怪有人认为,这是白人种下的祸根,由华裔背黑锅。黑人在美国社会,从过去的种植园奴隶,到今天虽然占领了白宫,却相当高比例部分还是占据着贫民窟甚至牢房。华人可没有制造和参与这样的对黑人的种族奴役歧视与剥削欺压。当然,华人也得益于马丁路德金的民权运动,也得益于像华盛顿弗兰克林杰弗逊林肯这样的白人先贤,在美利坚坚实地立足。不少黑人死于白人警察枪下,这次却将法律的准绳套到了一个少得可怜也年少得可怜的华裔警官头上。无论这司法程序的正义性如何无可争议,这社会性的实质公正,就如同一个令人无法笑得起来的丑陋歪曲哈哈镜镜像,令人无法接受——这些人,不但只是华人,也包括黑人在内的不少其他少数族裔,甚至包括理性思考的不少白人。

最重要的是,这次连华人也看见哈哈镜不笑——他们从彼得梁这个菜鸟华裔警察身上看见的不是自己的菜鸟,而是纽约警察局和美国社会整个的菜鸟,不可理解,不可接受,不得不鸣的不平,至少是一个并非假设虚拟的可怕的危险——华裔亚裔,被作为美国黑白种族冲突与警民冲突的替罪羊。

即使这是个假设,是个虚拟,也非常可怕。那么,站出来呼吁呼喊甚至呼号,排除或者驱除这个可怕的假设甚至幻影,就不但是为了华裔亚裔,也是为了非裔拉丁裔,甚至爱尔兰裔苏格兰裔意大利裔俄罗斯裔阿富汗裔伊拉克裔,包括白苦瓜甚至烂白菜等等一切不分肤色种族民族信仰与出生地的每一个美国人,为了这一切人和每一个人,用和平集会的方式,追求司法公正,从程序公正到实质公正,追求社会的进一步的真正广泛平等的公平正义,这有何不可,有何不对,有何不好呢?为了这个追求,让马丁路德金的队伍里有一支醒目的华裔亚裔,有何不可呢?更何况,这样的和平集会呼吁呐喊,本身就是民主法治社会的一个正当程序,a due process of law.

因此,即使彼得梁最终被证明和判决是个有罪的菜鸟,但是,这次参与集会的华人亚裔,是为了每一个美国人的实质性公平正义平等尊严权利而呼吁呐喊,是值得支持喝彩赞佩的理智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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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美国人要醒悟什么?

 

溪边愚人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纽约时报的这篇文章写得好,推荐一下。
http://www.nytimes.com/2016/02/23/magazine/how-should-asian-americans-feel-about-the-peter-liang-protests.html?_r=0
Momo_91 发表评论于
华人再不团结反击, 成为下等公民指日可待。 看看文学城里的内斗, 不被任何人欺负看不起才怪。某些人别自以为是高大尚,好像混入了美国主流社会。别妄望自大了。
阿妞不牛 发表评论于
作者:艺萌 留言时间:2016-02-23 09:09:10
这次两方面都是个进步。一是虽然梁背了黑锅,但其背后是个人或少数族裔扳倒代表权利机关的警察的胜利,是对执法不当的惩戒; 二是华人有次序地上街表达诉求, 关心政治,要求司法公正,掀开华人理智参政的新的一页。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6-02-23 12:10:28
谢谢艺萌。你总结得非常好。
俺看了你关于此案的分析。彼得梁被起诉并被陪审团裁决犯有误杀罪,是有根据的。但是,对照黑人被白人警察误杀而警察被免于起诉或者被判无罪的许多案列,这次梁警官被迅速起诉定罪,作为亚裔的彼得梁,是否充分享有了白人警官以及黑人遇难者一样的完全的司法公正呢?整个社会不得不存在疑惑疑虑,华人社会出来发声质疑,更是理所当然的。
因此,无论结果如何,这次的华人集体发声,是对美国司法程序公正与社会实质公正的推动与进步。尤其是是华人社会集体的理智进步。包括华人内部对此的各种不同思考分析意见,都是一个理性文明的进步过程。至少对于不少平时对美国法律制度社会基本价值观不太关心,也不甚了了的华人,这次都或多或少得到了感性与理性的认知。
阿妞不牛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不言有罪' 的评论 :
谢谢你对俺的关注与支持,也理解你的疑惑。
关于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也是很高深的法律与社会学政治学题目。俺的知识与理解也只能算皮毛菜鸟级,三言两语也很难讲清。
既然程序公正的概念以及重要性比较清楚,咱们就简单这样说吧。
程序公正是英美法系的基石概念。因此可以说美国立国起,就有一套比较严格严密的司法程序,比如陪审团,司法回避,公开审判,定罪与判刑的分开程序,尤其是后者严格的按照法律条文由专业法官定夺,等等。但是,在漫长的美国历史中,黑人和包括华人在内的其他少数民族,以及女性,直到同心恋者等等,在司法程序公正的制度下,得到了多少实质性的社会公正?
没有这个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分别与差别,何来民权运动?何来公民不合作与反对政府的合法性?何来洛杉矶罗德尼案的重审以及洛杉矶暴乱?
所谓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差异,还可以用这样一个简单例子可以说明:这次起诉彼得梁的是一位黑人检察官。假如换了俺去当检察官,在程序上并没有任何有关检察官族裔肤色的限定与规定。但是,假如是俺在当检察官,俺用意外伤害致死起诉梁,集会游行的可能就是纽约的非裔了。这就表示,关于实质性公平正义,社会不同的群体有着各种不同的要求与认知。既然俺这个亚裔当检察官和非裔当检察官,是一样的合符程序正义,那么非裔集会就和亚裔集会一样合符程序正义。而社会的实质性公平正义,就是在这样的和平表达交流交锋辩论中体现与推进实现。
想起铁人王进喜一句名言:井没压力不出油啊。
Momo_91 发表评论于
订正:公平公正!
Momo_91 发表评论于
所以洗脑是很可怕。我们毕竟是人,不是上帝。我们追求的是相对的权益,公平公共。这个权益不是免费的,看看犹太人,我们该学习,在美国人囗基数相同,地位天差地别。是他们自己努力争来的。一个民族自己不尊自己,窝里翻,永远被别人看不起。
Momo_91 发表评论于
@梦太d,梁在找子弹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流弹打中了黑人。部分媒体误导!仔细想想,子弾巳打中黑人,梁,他找子弹干吗?连可怜的黑人在7楼被打中后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还以为谁在追杀他,(因为他有贩毒的前科),他第一反应逃!跑到5楼倒下了才知道中了弹。
梦太d 发表评论于
出了事第一时间应该救人,普通人害怕血腥,可能做不到,警察应该没有问题;四处找子弹壳和怕失去工作简直不可理喻。
闲人123 发表评论于
阿妞不牛说得好。

事件的本质是枪支走火,跳弹悲剧地打中了人而致死。不管受害者是白人黑人或者华人,这件事都是意外,是事故,和误把油门当刹车照成行人丧命类似的性质。华人要求的不过是得到公平待遇而已。以往的类似走火事件中,其他白人黑人警官是如何判的?梁警官应该得到同等待遇。难道这不应该?

赞美那些挺身而出,振臂高呼,为捍卫华人正当权益而谱写华裔历史的英雄们。
齐鲁居士 发表评论于
有水平。入情入理,有情有义。
Momo_91 发表评论于
赞!
braker999 发表评论于
说得好,此案是导火索,游行的意义远大于此。
阿妞不牛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小酒虫' 的评论 :
请您讲述分析一下不理智之处,谢谢。
阿妞不牛 发表评论于
谢谢各位,大家见仁见智,都是大家。
俺再做一点补充。这个manslaughter,在英文里意思比较宽,在美国法律上也是一个可宽可严的词,只是区别于murder谋杀或蓄意杀人。最宽的范围是“杀人”,包括过失杀人与防卫过当杀人以及精神理智失控杀人。梁警官这里被定罪的当然是过失杀人。但是,在美国法律范围内,不是没有可能定位为事故失手甚至防卫过当。在当时情境下,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警官进入那栋高频恶性犯罪的楼房,一进去就进入防卫状态,不是没有理由的。这个防卫,不是为了具体防卫这个被误杀的死者,而是防卫任何可能的罪犯袭击。
梁警官的辩护律师是菜鸟。
小酒虫 发表评论于
阿妞,历史将证明,220是一次极不理智的行动。一向理智的你,这次也人云亦云,不够理智了。
chichimao 发表评论于
文章不錯 顶

etornado 兄 不是謀殺 對
但誤殺和意外之別呢? 子彈反彈 不叫意外, 難道每發子彈都反彈殺人?
他開槍殺錯人叫誤殺, 反彈是不可預測的, 反彈又打死人更不可預測. 民事和道德上有欠. 但法律上只能是意外. 倒底說何謂意外? 意料之外 不可預知也
过路人过路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 Etornado 就不要丢人现眼了
Yangtsz 发表评论于
说得对,华人的是非观念就是血缘种族观念, 确实很强!

菊香书屋 发表评论于 2016-02-22 09:35:49

华人的是非观念其实很强,欺负我族人的,绥远必诛。
Etornado 发表评论于
法庭对梁的量刑最公正不过,二级误杀成立是个完全公正的判决。二级误杀的定义是:疏忽不法和危险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被告无意图杀人或导致他人受伤,但其疏忽不合法的作为导致他人严重受伤而最终死亡。

至于说梁是菜鸟和警察局不应派菜鸟巡逻危险地区统统是胡扯。菜鸟司机撞死人就不算违法?!人家当兵的一年训练就上战场了,咋不见有人告美军安排不当?!当时梁并没有遇到任何威胁,连人影都没看见一个,这个所谓对他的威胁完全就不存在过,而是他自己糟糕的心理素质给自己压力。

再重申一次,梁被判的是二级误杀,不是二级谋杀!是误杀不是谋杀。梁从来没被判定谋杀。误杀定罪完全正确!
huzi2015 发表评论于
谁说阿妞不牛????,我看很牛????!这是看到的最牛的关于游行的博文。给阿妞脚下搬一个秦朝大方鼎,牛起来????!
ilovefriday 发表评论于
好文!
注册很麻烦 发表评论于
好牛的文章,赞!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不明白什么是“实质公正”。谁的实质?检方辩方双方是对立的立场,自说自话,能都有“实质公正”吗?一个社会,最重要的是大家都遵守游戏规则(程序)。如果这个程序不公平,如体制性的歧视,就需要大家推动来修改程序。如果程序正义了,但结果却不是你想要的,那只能说是你不会在这个体系里玩游戏(利用程序)。就像OJ的案子一样。人家辩方利用了检方程序上的失误,把几乎是铁板钉钉的案子推翻了。那是检方的愚蠢。在梁的案子里,是辩方的愚蠢造成了这个结果。和种族有屁的关系。
Laoxiangxyz1 发表评论于
深度好文!
菊香书屋 发表评论于
华人的是非观念其实很强,欺负我族人的,绥远必诛。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给阿妞点赞!
主流媒体 发表评论于
你说的实质公正其实就是人治思想,典型的中国式思维。
下面的是个老封建,我就不多说了。
十全老人 发表评论于
写得精彩!如果呐喊的是理智的,那些条条数落梁警察,诬蔑华裔盲目的自恋大师是什么智? 怕是弱智,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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