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歧视,我们该做点什么

梁彼得警官案件以及由此引发的华人反应,律师判读,法官对其最后的定罪是否合适公正,人们对此的看法纷繁各异。无论是当事人自己,律师团,裁定人还是同宗华人,在基于个人的法律知识以及以此为基础对法律具体条款的理解,对公正性的判断,对梁警官的行为考量,无可否认的加入了或多或少的个人倾向,或者说主观色彩。

单对梁警官案件引发的游行示威,人们的看法更是不同。看法多其实是一件好事,至少说明人们对此是有思考的。然而看法多了也有负面效应,那就是让那些没有亲临梁警官案件现场的人不知道到底哪一种说法是事实,或者更贴近事实。无可否定的是,美国警察曾经枪杀过的人,都说是在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是不是就真的从没有过失误?如果有误杀,那么之后的法律对此的裁定是否有着跟梁警官同样的相关判定基础和态度?

人们游行大概都是认为存在着不公平,觉得梁警官被当做替罪羊了,觉得华裔是少数族裔被很明显的歧视,地位还不如黑人。人们似乎从游行的华人中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团结,看到了中国人不再是一盘散沙,看到了中国人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反抗被歧视正在做出巨大的努力和改变。或许人们在振臂高呼的同时,看到了我们中华民族正打算从根上证明给自己,也证明给他人看,我们中国人是不想被歧视的!也是不容许被歧视的!黑人被这么歧视的时候,经过那么多年的强势的抗争,以一种横踢滥卷的,他妈的大爷跟你拼了的架势,最终使得想歧视他们的人都不得不在拼命三郎面前收敛起自己欺软怕硬的一面人性。

只是在这样的横踢滥卷之后的老黑,或许没有人敢明面上欺负他们了,但是他们真的获得人们发自内心的尊重了吗?

我有个亲戚,在国内的时候有一次去商场,跟售货小姐聊天的时候,售货小姐对她说:“大姐你知道吗?你脸上的表情让人看见第一眼就想欺负你。”这样的话虽然很刺耳但也同时让我们明白一个事实:我们为什么这么容易被人欺负?为什么这么容易被人歧视?面对这么容易的歧视,我们是呐喊抗争,上街游行,还是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使我们能够从根本上不被歧视?

我的邻居Josh是一个大块头,相貌英俊,身高一米八六,十分健壮,宽阔的肩膀发达的肌肉。有次下班停完车看见他正在车库里干活,就跟他聊了一会。原来Josh小时候很弱,个子矮,瘦骨嶙峋,胆小羞怯。虽然他对同学很友好,但还是成了同学戏耍欺负的对象。他不敢反抗,更加的对他们好,然而换来的却是更加肆无忌惮的欺辱。Josh时常在课间自己跑到卫生间里去哭,那种压抑,委屈和悲伤成了他初中学校生活的全部回忆。

后来,Josh迷上了健身,经过几年的锻炼,他慢慢的成为一个身材健硕膀大腰圆的大个子大块头,也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他开始很自然的变得开朗活泼,用他的话说,脸上的表情都跟原来都不一样了---那是一种来自内心的底气和自信,显示在脸上的平静坚定和一种不容侵犯。

从生活实例里,也从人性里,我们都会清楚的明白什么样的人能被欺负,什么样的人我们想欺负的时候会打怵。这是人性里的恶,人皆有之,但如何让自己有能力压住人性里这一面的恶,靠的是自己的强大而不是在自己弱小被欺辱的时候去呐喊厮杀,那是一种没有底气和没有准备的战争,注定会失败;想做到不战而退人之兵,首先需要的并不是厮杀,因为厮杀也需要足够的力量。对一个人,一个民族真正的尊重来自于他的品质,也来自于他的外在形象,真正的不敢欺负其实是因为尊重而不愿欺负,这才是根本,而那种表面上因为惹不起的不敢欺负,一定隐藏了蔑视和歧视。

梁警官在当今状态下已经不再代表他个人,而是代表着中国人的尊严和面子。在其他白人警官曾经开枪杀人的案件对比中,梁警官被当做替罪羊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执法公正正在遭到质疑,至于质疑的结果是否会验证人们怀疑这宗案件里是否真的有种族歧视,却不是一件容易证明的事情。

遭到不公奋起抗争,对待欺辱需让欺辱之人谨记教训,但所有能做的,应该做的,必须是根治欺辱而非留下隐患和招致更深的歧视。面对歧视,我们应该做的是从根本上改变我们需要改变的东西,而不是治标不治本的各种盲从和缺乏周密思考的冲动。这一切改变需要的不仅仅是知识,也是体魄,更是由素质决定的不容侵犯的气质和自信,任重而道远。

mzl9876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传统教育既有精华,也有糟泊,这一点无可否认,我的孩子有一次鼓足了勇气对我说,妈妈,其实现在在国外我所看到的我们年青一代,多数是阳光而知礼的,您可千万别生气,其实恕我看到的多为大妈级别的反而欠缺礼仪,孩子鼓足了勇气的话,不得不让我深思许久,真诚的寄希望我们的民族一天天在进步。。。。。。
秦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yArk' 的评论 :
说的这么好呢!同意!
秦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紫竹箫' 的评论 :
也问紫竹好,你也经常来agree好不啦?
FayArk 发表评论于
小翻墙一次。专门寻找秦老弟的大作。同意你的观点。虽然更换护照,无法更换种族。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种族的大使,任何场合下,不可松懈。不歧视他人,也不允许被歧视。
紫竹箫 发表评论于
也来agree一下,问秦兄好!
是,不歧视,和不敢歧视是两回事。
yamyam 发表评论于
秦臻,你讲话的风格.....,我怎么觉得和某人很像呢?就是那个别人在他博文后面留言说:赞一个,他自己回说:我跟一个赞。把我笑的!!!

好事,起码我可以有double laughter.
yamyam 发表评论于
我贴个歌词上来吧?Lady Gaga的《鼓掌》。是部分,意思到了就行了。

I stand here waiting for you to bang the gong
To crash the critics saying, "is it right or is it wrong?"
If only fame had an IV, baby could I bear
Being away from you, I found the vein, put it in here

I live for the applause, applause, applause
I live for the applause-plause, live for the applause-plause
Live for the way that you cheer and scream for me
The applause, applause, applause

Give me that thing that I love (Turn the lights on)
Put your hands up, make 'em touch, touch (Make it real loud)
Give me that thing that I love (Turn the lights on)
Put your hands up, make 'em touch, touch (Make it real loud)

(A-P-P-L-A-U-S-E) Make it real loud
Put your hands up, make 'em touch, touch
(A-P-P-L-A-U-S-E) Make it real loud
Put your hands up, make 'em touch, touch
秦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amyam' 的评论 :
养宠物就是有这点需要你接受,一旦宠物从你的生活里消失了,你得去面对。
yamyam 发表评论于
对,忘了正经事,totally agree! 我也会遇到bitch, 有些是歧视,有些不是,不过,我也没让他们好过就是了。

这个星期不是放假吗,心情好了点,在网上找了只狗,纪念一下我妈最近走的那只狗,狗真的很有灵性。活了十五岁,一直等到家里一件事了了,才走。
秦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amyam' 的评论 :
嗯,你闪吧,也经常来agree. 好不啦?。。。
你这头像是自己的自拍吧?啥时候照滴?。。。
yamyam 发表评论于
很不好意思地说,看完我一下笑了出来,谴责一下自己先。
笑得原因是你那句:你要经常来我这里agree.
我先闪。闪之前问候一句:你还好吗?
秦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不言有罪' 的评论 :
我对人也是有歧视的,这个我必须承认。我歧视那些行为猥琐,贪占小便宜,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让别人吃亏甚至受害,溜须拍马,两面三刀,随地吐痰,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排队,上卫生间不冲水,奴颜婢膝,不自重,胡搅蛮缠等等有着明显恶劣品质的人。如果某个群体这样的人太多了,那么他们引起的群体被歧视就不奇怪。

被歧视的永远是恶劣之人,歧视恶劣必然存在。要想不被歧视,自己先不要恶劣。自己不恶劣,别人自然不会歧视你。所以被歧视者首先需要明白自己的行为方式,要想着改变恶劣而不是自己恶劣还不许别人歧视。

如果自己的行为没错可挑别人还歧视,那就必须奋起抗争,抗争的方式很多,选择适合的方式,让歧视那些行为好的人感觉自己长了双很低的眼睛,自己feel bad去吧。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秦臻' 的评论 : 赞同。如果我们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方式里,处处是根深蒂固的歧视的话,去抗争去反歧视不就是一句笑话吗?为什么你可以歧视别人,别人不可以歧视你呢?所以,要反歧视,首先自己不要歧视。然后再来讨论用什么手段去反歧视最有效。
秦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orstar' 的评论 :
自己做的好别人还欺负当然不能让,但是你自己意识到没有?是我们这个族里做的不好的人太多引发的群体被歧视,里面做的好的人在跟着吃瓜烙。所以根源在于群体素质的提高,这才是我想说的。

以此也作为给“不言有罪”的回复吧。
Norstar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秦臻' 的评论 : 我在北美二十多年,我认为自己和家人遇到过的不公正待遇绝大多数只和种族歧视有关。我觉得华人在自我强大方面已经做得不错。有时候你已经很强大了,但是别人就是歧视你,这只有通过抗争来解决。一个小小的例子,打扮得体的去洋人高级餐馆,点了丰盛的菜肴和酒,轻声慢语的吃饭,对侍者有礼貌,但是那混蛋的侍者对你的态度就是比旁边桌上只要了一杯咖啡的其他人种要差得多。这时候必须叫经理出来,抱怨,要求道歉。总之,在任何地方,只要我觉得有人对我态度不好,不管和种族歧视有关没关,我就找经理,一级一级找上去,直到我觉得对方诚心诚意道歉为止。比如几年前我要换手机,在ROGERS的连锁店里,阿差店主态度极差(不知道和种族歧视是否有关),于是我一级一级找上去,但是各级经理都瞎糊弄事,我坚持告状,历时半年多,一直告到ICTC CANADA, 最后ROGERS的CEO的特助打电话给我道歉,保证坚决处理所有经手此事的经理,我就此罢休。不管和种族歧视是否有关,我们每一个人都该努力维权,抗争到底, 为自己, 也为所有的华人。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要不被他人歧视,首先不要歧视他人。如果自己的一言一行中处处都充满了歧视(种族的,肤色的,宗教的,性别的,性取向的,甚至是文化的),那么自己的强大,就是他人的灾难。
秦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馬虎猴' 的评论 :
谢谬赞!我认为被人歧视首先需要明白原因,强者从来没人敢歧视。所以根源的问题不解决,今后还是会出现类似问题。梁警官作为我们的同胞,我们爱护向着自己人从感情上当然可以说得通,可是死了的人就白死了吗?当我们把一个人的生命当做独一无二来尊重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公正。
秦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注册很麻烦' 的评论 :
要经常来我这agree。
秦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orstar' 的评论 :
抗争是对的,但是比抗争更重要的是使自己强大起来,这样别人就不敢轻易歧视咱们。是不?
馬虎猴 发表评论于
写得非常好,有理性地分析!要被尊重,不被歧视是要付出代价的;改变自己的确很难,成习惯就好办。

虽然我很同情梁,可他是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
注册很麻烦 发表评论于
agree!!!
Norstar 发表评论于
每一个华人,在自己被歧视的时候,都应该立刻抗争,无论大事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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