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曾在30年代废除春节,现在没有很多人记得或知道了。
早在民国元年(1912),政府已颁令废除旧历,以公历为国历。1930年底,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一道废除令:“今起废除春节”。法令规定,公历一月一日为新年假,凡是传统于春节期间歇业超过四天的行业,可以把歇业日移延,但严禁在春节中休业。
传统的春节活动也相应前移,如12月15日为年前扫除日;12月31日为除夕,举行年夜宴;1月1日为新年正口,举行春宴。1月15是元宵节,“打年锣鼓,游市上灯”。
同时,为确保法令实施,国民政府命令各报大力宣传,通过学校和社会局、公安局等机关采取各种行政措施,比如禁止印刷、出版和销售旧历历本,禁止报刊附印旧历,学校调整寒假时间。邮局自1月15日起停止接受投发贺年卡、贺年电等等。强调“党政军各机关人员要以身作则,为全民倡”,如有违规将予处罚。
当年12月28日,还举行了“推行国历演讲大会”,请出了革命元老、学界耆宿蔡元培,发表“国历远胜阴历,各界应切实奉行”的演讲。
但几千年延续下来的传统不是一纸命令就可以废除的。民间消极抵制,官员也敷衍了事。很多地方头一年花了大力气组织了庆祝大会、灯会等活动,但到了旧历年时,各家各户仍然偷偷过年。在上海地区,除夕那天鞋帽店拥挤不堪直到深夜,因为按照吴地旧俗,新年必须戴新帽、穿新鞋。
从1933年起,有组织的活动已渐渐消声匿迹,民间庆贺旧历年节又重新复萌。再后来,除报纸不附印旧历和春节期间不停刊以外,一切如故。
国民政府的这道命令,当时就引来了各方的批评。《民国日报》于1931年2月18日,即旧历之正月初二,刊发社论《昨天》,历数 “锣鼓声、爆竹声,又到处显露着度岁的色彩了”,“一些私立学校依然放假数天”,“内地的学校更视国府明文为废纸”等事实,并明确指出:“废历系社会实际生活所形成……,想用命令和宣传力量,去革除废历,实系违背事实之奢望,决无立即实现之理。”
这种“用命令的力量”革除旧历,“实系最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