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十 章 这个陌生怪客对我讲完这故事时,已经是元月二日早晨三点多钟。除了吃午饭晚饭时,他曾暂时停讲外,其余的时间,一直没住口,他一面讲,一面喝酒,汾酒喝完了,他就喝庙里的素酒。奇怪,他喝了两斤多酒,竟一点也不醉。 他讲完故事时,我虽然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妙趣,但却疲倦得要命。老实说,他最后还说了一大段话,约略提他十年来的情形,但我已经听不清楚,这时我早已打瞌睡了。我想,他一定是发现我在打瞌睡以后,才不讲的。因此,他所说的最后几句话,我只记得是,重复叫我千万不要拿他所说的做文章材料,否则,我就是罪人云云。此外,我还记得一件事,就是,他现在所戴的帽子,就是他十年前除夕那天所戴的帽子。他现在所穿的大衣,就是和她最后将离别的几天中所穿的,这件大衣,他从来没有刷过或洗过,因为上面曾经留有她的眼泪,抚摸,热吻与拥抱。 关于他所提到的十年来的生活,我如果要勉强搜索回忆,我依稀只能记得下面一段话,这似乎是他多年人生大海中翻滚挣扎的一点收获,一点智慧结晶。 他用深沉的大眼睛疲倦的望着我,带着无穷的沉思意味道: “在生活里面,你常常可以碰到一种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一种阻力,在你年青时,还不显得怎么沉重,有时候,只要你咬一咬牙关,摇一摇头,说一个‘不’字,它似乎就退开了。但是,随着你年龄的增加,额上皱纹的加深,这种阻力也一天比一天变得强大起来,到了最后,你连摇摇头,说个‘不’字的勇气都没有了。不,不是没有勇气,是没有兴趣!在年青时,你觉得这种摇头是可赞美的,中年以后,你觉得这种摇头是极可笑的。终于你承认这种神秘阻力是一种坚不可拔的存在。它像神话中的那种狮妖,砍掉它的脑袋,它的第二个脑袋立刻会长起来。砍掉第二个脑袋,还有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这种滋味,一个年青人是体味不到的。必须等第一根.白发出现在你头上的时候。我和奥蕾利亚的一段悲剧,只不过叫我提早体味到这种滋味罢了,此后十年,这种滋味是一天天加深加重起来,压得我喘不过气。我终于明白:越是认真追求幸福的人越不容易得到幸福,倒是并不怎样追求幸福的人,幸福却常常在他身边团团转!……” 说完了这段话,他深深叹了口气。 元月二日午后二时,我醒了。醒来一看,那个怪客不见了,自己竟已躺在床上,在枕边,我只看到他留的一个纸条;上面只有几句话: “朋友: 我的事办完了,我走了。我请你:无论如何不要拿我这故事发表。否则,即使我变成鬼,我也要恨你。一个人。” 看完了这条子,我愣了半天。我想:这个人真是神秘古怪。他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山前山后找了一遍?都没有看见他。问庙里的道士和长工,都说不知道,这个闷葫芦真叫人猜不透。 跑了好一会,不知不觉已经黄昏了,这一天我是不能下山了,只好再在庙里住一晚。 我一个人呆呆坐在客室里,望着桌上的空酒瓶与空酒杯及残肴剩菜,不禁越加思念起那个怪客。这一晚上我在床上翻来复去总睡不着,想起那个怪客所说的故事,我说不出的觉得好奇,激动。他所说的话,我越想越觉得有意思。我真是后悔,当时竟那样疲倦,坐在椅上打瞌睡,但我后来又怎么会在屋内床上呢?一定是他把我搀进房的。我自己竟糊糊涂涂不知道了。这真是该死万分。 懊悔也没有用,还是下山要紧。第二天我终于下了山。不久,我又回到西安。 在西安,我到处打听这个怪客的行踪,始终得不到他的消息。最后,我想了一个方法,就是赶快把他所说的故事写出来,登在报上。他原是再三嘱咐我不要发表的,我现在违了约,他如果还活在世上,只要看到这个小说,一定会来找我算帐。那么,我就要一把抓住他,看他还往哪里跑!他如果不来找我,那一定是不在人世了。那么,我也可以靠这个小说得一点稿费,出点风头,读者呢,可以听到一个奇怪的故事,足以供茶余酒后的消遣。如此,一举数得,何乐不为?因此我就写了这本小说。 最后我有一个请求:读者看完了这本小说以后,如果在街上或哪里碰到类似这个怪客的人,假使他是韩国人而又姓林的话,请千万写信告诉我。我还想和他再谈谈,多谈谈,他一定还有许多好的故事呢!假如我能把这些故事一一记下来,你们不又多了一点茶余酒后的谈料吗! 凡小说在书后,照常要题一首诗,以作结束,我觉得这是件很文雅的事。但我既不会作旧诗,又不会作新诗,倒不如向别人借一首吧。我决定把《红楼梦》开场那首诗借出来,照抄如下: 满纸荒唐言, 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 谁解其中味? (全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