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放年代,西风日盛,恋爱的脚步也在向西方看齐,于是,一些观念超前的年青男女,也在模仿西方约会文化,见面即上床也不再是新闻。而未婚同居更是大行其道。于是便有人不解:恋爱多久上床才合适?俩人在一起睡多久就算恋人甚至是夫妻?
其实,作为舶来品,见面上床或未婚同居在西方特别是美国,并不能代表什么。据了解,在美国,一对男女在一起吃过了一百次饭,睡过了五十次,还不见得坐稳了那把男(女)朋友的交椅。这完全是由美国独特的约会文化所决定的。而所谓的约会文化,说白了就是一对男女的床上运动。这与中国所谓的约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我们看来,所谓的约会实际上是交男(女)朋友,也就是谈恋爱建立恋爱关系,而在那边则是说:我已经跟这个人上过床了(或者我很快会和这个人上床),但是她(他)还不是我女(男)朋友。
于是,便有了疑问,在感情问题上,我们还能随西风走多远?
就传统而言,国人是含蓄的。一直以来,人们对于爱情是严肃且神圣的。古人即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可见洞房花烛对于年青人的重要性。虽然今天你有可能说这个已经过时,但是,人们对于婚前的性生活是持有保留的。在这一点上,东西方文化是冲突的。不过你不得不承认,东西方文明在某个角度又有相交的地方。那么这个交点究竟是什么?
就传统而言,国人是含蓄的。一直以来,人们对于爱情是严肃且神圣的。古人即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可见洞房花烛对于年青人的重要性。虽然今天你有可能说这个已经过时,但是,人们对于婚前的性生活是持有保留的。在这一点上,东西方文化是冲突的。不过你不得不承认,东西方文明在某个角度又有相交的地方。那么这个交点究竟是什么?
具体到东西方文明,无论是冠以开放也好,保守也好,表面上差异巨大,难以找到共识。一方面,西方男女动辄上床,同居多年,甚至生了孩子也不结婚的,比比皆是。而这一点如果放到东方,则是大逆不道,至少会被人取消。即便是在更为开放的沿海,这样也不被人们认可。从这一点上说,我们没有必要以东方的价值观去衡量,去评价,因为,这根本上是两个价值体系。反过来也一样,面对西方男女约会动辄上床的举动,其实也没有必要艳羡,人家那种行为是一种基本的礼仪,如同东方男女见面只会握手,而西方男人见面会亲吻的道理一样,是一种礼节。
那么回到前面的话题:东西方感情的轨迹有没有相交的地方?如果但从表面上来看,肯定找不到。前文已述,这是根本不同的两种文明。但是,在这两种文明的碰撞中,我们还是不难找到其中的蛛丝马迹。这就是,在东方文明中,如果一对男女一见面就上床,那肯定会引起一方怀疑的,那么最终俩人就不能走到一起,即便能够走到一起,也属于闪恋闪婚的范畴,最终是闪离。
反过来,在西方文明中,如果一对男女,即便睡上足够多的次数,也不能表明就能成为情侣,或者说,如果不睡上足够多的次数,就根本无法建立起情侣关系。一个要绝对的少几乎没有,一个要绝对的多,几乎无限多。而只有在这一少一多的尽头,才是共识和结果。这就是不同文明的魅力。从这个角度来看,睡多睡少不重要,要看在那种文明状态下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