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和“救护伤者”自救
--梁彼得案件的反思
小 侠
当我们理智地依法地完成了2.20大游行之后,我们也要从梁彼得案件学会反思,学会在日常的重大生命事故中用“法律”和“救护伤者”来保护自已。我也希望大家把这些告诉教育我们的孩子,而不是只教育我们的孩子学习钢琴或者学校功课等,却不知如何正确地处理日常的事故或者法律纠纷。
下面我以如果你开车撞死人的重大车祸事故为例子,给大家通俗易懂地演示一下正确的处理方法,避免梁彼得因事故处置不当让自己获罪的悲剧再次发生在你自已的身上或者你孩子的身上。我以重大车祸事故为例,当然是以你没有喝酒或者没有吸毒为前提:1. 如果你的说法是:我注意到人了,我刹车了刹慢了,把人撞死了,可以是民事责任;如果你的说法是:我没注意到人,直接把人撞死了,一定是刑事责任。2. 撞人后的反应:如果你在第一时间直接打911叫救护
,即使受害人已经停止呼吸,救死人也是救自已;如果你第一时间先打电话给你爸或者保险公司咨询如何脱罪或者哭诉,却没有打911叫救护,即使受害人已经停止呼吸,没救死人就是害自已。3. 学会沉默:撞死人后,你应该学会用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保持沉默,千万不要把同车乘客、保险公司、911呼叫中心、或者赶到现场的警察当做亲人,向他们哭诉你当时内心的胆怯和恐惧,向他们自责是你的过错造成了不幸,因为你的哭诉自责和这些电话录音都是对你不利的呈堂供证,而且同车乘客也是出卖你的污点证人,你必须做到冷静冷静再冷静,沉默沉默再沉默!等你自己冷静下来自己考虑好了或者和律师商量好之后,你再给出你合法的事故经过描述和事故原因。在任何事故或者法律纠纷中,你要知道“法律第一,救人第一,沉默是金。”,你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事故和危险。比如说,一个驾驶员应该用“看见了刹车了”的方法(即使你刹车慢了)来处理人命车祸;一个警员应该用“受到威胁而自卫”作为开枪的前提,绝不能像梁彼得那样因为“胆怯恐惧枪走火”而误伤无辜。此外,梁彼得看见受害人中枪流血倒在地上后没有马上呼叫911和救护,而是拉着同事离开了现场去哭诉,他因为自己不当的处置和哭诉让自己在法庭上处于不利的地位,并因为是华人的因素,成了政治的牺牲品。通过对梁彼得案件的反思,请你永远记住:法律第一,救人第一,沉默是金!沉默无罪,哭诉获罪!(欢迎大家转发,谢谢您的关注。小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