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小报”寻根第80篇。
说文革,不能提“法治”,因为太祖曾说过,他行事就是“无法无天”。搞出些可以局限太祖“随意社会”的东西来太“反动”了。不过,无“法治”,“规矩”还是有的,是些很土匪的“规矩”。上“小报”:
取自1969年上海的“工人造反报”。
标题就有些吓人,“文攻武卫指挥部”是个啥东东?
其实名称是所有“土匪法”里最不重要的。如果一个“执法机构”真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在权力面前拐弯而透明的行使法律责任,那个机构就是叫“金三将军神勇无畏大道理实施委员会”也无所谓。
“文攻武卫”是文革第二年,1967年夏,太祖夫人江青江女士促销的一个口号,意思是拿起武器制止武斗,结果是武斗越发向高端演进。虽说名称不那么重要,可是把如此一个不三不四的东西与被军管了的上海市“公检法”(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摆在一起,“土匪法”名实相符。
为什么说是“土匪法”?先不说这个“法”谁立的,有什么“合理授权”,只看看“法”里都说了什么就明白了。
上来第一条,“书写反动字句,散发反革命传单”就与“杀人、放火、放毒”摆在一起。什么是“反动字句”?这是1969年的事儿,当时写“林彪同志头发比较稀少”,会算“反动字句”。可是两年多之后的1971年深秋再写“林彪是个坏东西”则一点儿都不反动了。“土匪法”,就是很土匪,蛮不讲理。按文革时的“反动字句”标准,此刻咱国微信上大多的段子都是“杀人、放火、放毒”水平的。
下一条更吓人,“投机倒把”、“破坏上山下乡”、“散布反动言论”居然与“拦路抢劫”和“强奸妇女”摆在一起。什么是“投机倒把”?远没有现在咱城某些邻居们给国内代购那么现代化,就是在左城区用两毛五买的粮票到右城区两毛八卖掉。“破坏上山下乡”?你家孩子从乡下回来不想回去,你收留了,“破坏上山下乡”。“反动言论”更不着边际了,说你反动你就反动,不反动也发动。这个“文攻武卫指挥部”的权力之大可想而知。权力的腐败,文革罪责难逃。
第五条,“凡私藏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包括手抄本)”的如何如何。再次“反动”,不多说了,“文攻武卫指挥部”如果要跳楼,你不跳就是“反着动”。“淫秽”,当然包括可能的“porn”之类的东西,不过以文革中现实,后来贾平凹那种“删去多少字”的“废都”文字一定被判“淫秽”。至于“荒诞”,啥“指环王”类的作品给你都不敢读。
第六条说的什么呢?鼓励告密。后来老毕餐桌上那位录了视频并且发到网上去的主,就是这种告密文化的后来人。
以上只对“土匪法”的“犯罪范畴”说事儿,至于“抗拒者必予严惩”,那个“文攻武卫指挥部”会把它认为有罪而尚未判罪的人拉出去游街羞辱。直至今日,还穷凶极恶的把 未经审判的“在押人员”拉到央视上去当众羞辱,文革在咱国的“延续”、“影响”、“余毒”,甚至大漠大样的登堂入室都不在话下。
“土匪法”见识了,什么是非“土匪”的法?每个公民可以捡起来保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