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8 说说我的另类想法. 尽力少耽误大家宝贵时间,言简意赅, 故可能会有说的不清楚的地方.

以吹牛为依据, 以吹破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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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于 2012-08-18 07:05:04

http://bbs.wenxuecity.com/archive/2012/finance/2940597.html?

 

国内有许多人怀疑那个死的不是周克华这一点我当时闪了一下念头自我否定了, (也许我错了)

第一条真正追踪到周的不是所谓的看到通缉犯的检举人,(获奖励60). 实际应当是电话监听和定位系统警方为了不让更多的罪犯知道如何追捕的技术手段必须把真相盖上编个其它故事. (新闻中多处提到的女友,要作更大案,手机都暗示了)

第二条从第一条顺理成章地有了第二, 60万奖励是负责监听跟踪定位手机的JingCha们派代表领取然后集体分了或者是个别负责监听定位的JingCha所为, ,所谓那对检举的年轻人就是JingCha的亲属或朋友让所谓局外人来领奖但其实是大伙集体分. (窃认为集体分钱的可能性更大). 因为如果是警察直接抓捕成功几个省特设的给检举人的奖励钱就没法拿. (事先宣布是奖励检举人的不是奖励破案的警察的, ) 警察立功受奖的途经是公安部. --------我之所以会这样想是因为20年前就见识了国营商店与公证处联手骗顾客的手法.(写起来太多了省略)

第三条: 60万奖励警方在纵容导致更大规模恶性犯罪 (从上到下谁也没意识到).

任何人的直觉都是: “要是我发现周克华就发了”问题是哪里有那么多杀人通缉犯供大家举报而且也不都有奖励.或如此大数目的奖励但如果你联想到台湾企业富士康闹出的 13个打工者自杀事件就会同意我的想法了.

(当然首先你先要同意 富士康的 13个打工者自杀的真实原因不是广为传播的所谓 血汗工厂加班太多,管理太严等等而是 富士康的一条关于工伤死亡的规定富士康的工人只要死亡在厂区无论何种原因一律赔偿 十万元但是富士康的老板绝想不到竟然有人为了这十万元而自杀就为了给自己的家人留下这十万恐怕在西方国家也会不可思意吧. -------一定会有人跳出来质问我胡说嘿嘿政府当然不会支持这样的说法 (这说法太给政府脸上贴金了), 但是我想问现在富士康怎么没有自杀的啦???!!! 嘿哈太简单了因为富士康在尽了包括锁上去宿舍楼顶的通道楼顶加装钢丝网的努力后还是止不住自杀终于那条规定-------富士康的工人只要死亡在厂区无论何种原因一律赔偿十万元---------被取消了..)

我的联想也出来了已经有 13 个人为了十万元自杀那么如果能拿 60你说他们会不会去死您又说了他们举报谁呀嗯那他们只需举报自己就可以了.

找个亲戚朋友事先约定然后就去杀人抢劫动静越大越好抢来的偷偷留给家人能抢到啥时算啥时直到被警方察觉锁定悬赏捉拿再来个大义灭亲让亲属或朋友举报自己得奖后与家人分成. “牺牲我一个,幸福咱全家.” 当然还是亲属好不必担心朋友翻脸不承认,又没法起诉.. 亲属的另一好处是大意灭亲还可能获得其它特别奖励(包括子女安排工作) . (当然亲属要听到自己要干这拿命换钱的事情一定不同意那么很简单先干一单背上血债,----张君手法 亲人不同意也没法了.)

可悲呀可悲不知那个穷则思变的弱势群体啥时会想到这方法估计连自杀都敢作的人会想到的于是, 13个 X克华就会出现接着效仿者揭杆而起, ...... ,

哎攸威我那国内的亲人们呐感谢x感谢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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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会有朋友说在股坛说这鸟事作甚?! 有嘛裘关系?

确实没毛关系但思维方式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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