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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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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天之间亚城案件开始被热议。其实想想,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发生,若是不幸发生了,那也只有报警一途了。普通人哪里能应付得起官司,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光是时间就耗死一家人。然而,若是不报警,小孩子一辈子都有被人欺压无力反抗的阴影。所以大人也没法子,除了动用国家机器,没有什么能够让小孩子相信坏人会被惩罚。大人无论再怎么跟她讲,这是偶然事件,以后不会发生,小孩子是不会相信的。

以前在国内,小城镇里,也听说过几个被侵犯过的女生。没有一个能够强大到自己从这种事情中坚强走出的。没可能。无一例外全部都人生完蛋了。所以对于家长来说,若是我自己是家长,这是别无选择的事情。只有报警。否则自己的小孩以后的人生就是稀里哗啦完蛋而已。动用国家机器当然自己最起码得陪着受罪。谁想沾上官非。像这个官司一打就是一年。当年还没结婚的时候就跟现在的老公讨论过类似的问题。我当时讲,在中国都是不报警的。因为名誉更重要。装作没有过就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我老公就说,这个是应该报警的。我讲报警处理的过程对原告来说也都很辛苦。他说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对小孩子的心理来说,这是完全被人打倒的经历。就好像说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被狗咬过一次总觉得还会被狗咬。所以成人的强奸案还可以不理,但小孩的相关问题却一定得让小孩亲眼看到这个坏人消失。就好像,一条狗咬了小孩的腿,鲜血淋漓。那么大人就必定要当着她的面把这狗的腿打断。小孩这才不会一辈子永远怕狗。儿童的家长没有能力惩治这个侵犯自己家小孩的人。所以要法律出面。说到底,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这个是关于小孩的量刑跟成人不同。

我也自己想好。有小孩的家庭,第一是尽一切的力量让小孩在安全的社区成长。周围不要遇到杂乱的人。教会他们有防人之心。第二条就是留心看顾小孩,绝不让他们单独呆着。尤其是有陌生人的环境。预防第一。但是,每人的经济毕竟有限,也不可能住在富豪区的山顶公寓上。那么,若是万一发生类似的事情,我想也是需要报警。诚然,一旦报警就是家无宁日。但是,风波终会过去。这个案子大家绝对不会谈论25年。两个礼拜以后就没什么人说了。家长只要坚持过去风头就是了。选择偷懒给孩子造成的是永远的创伤。侵害者没事,家长偷懒,社会上也没人说话。倒是好像一片平静。但是,事情没有那么便宜的。伤口是小孩子一个人承担了。绝大多数的小孩没有能力承担这种负担还能够顺利成长的。等于是拿小孩子下半辈子的心理健康来换自己一年多的偷懒。这个事情的负能量,全部落到一个小孩头上了。遇上这种事,大人尚且懊恼,何况一个小孩。

对家长来说,这事情,是典型的祸从天降。且是人祸。也叫流年不利。这种时候就用的着两句话了,也就是所谓的没事不要生事,有事不能怕事。

所以从家长的角度,若是发生了这种事情,那也是自己倒了八辈子霉。没选择,只能认倒霉报警走法律程序。连这点最微末的胆量跟骨气都没有的人,不配做任何小孩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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