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给予了人民拥枪的自由: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良好节制之民兵为自由州安全所必须,人民保有与携带武器之自由不可侵犯。
按照一份美国国会的研究报告,美国2009年已有枪支超过三亿一千万,数量大概于美国人口持平。美国现在年产出超过一千万只枪,主要供应本国市场,加上进口的走私的,经过这七八年,华盛顿邮报估计全国已经有超过三亿五千万只枪了,可以说是枪比人多:
按照美国疾病控制中心2013年的数据每年要发生超过十万件枪击案、因此而死亡大概三万三千人。换句话说,美国每年一万个人里大概有三个被枪击,一个被枪杀,每天都要被枪打死三四个。华盛顿邮报报道,定义为伤人四名以上的连环枪击案,去年前十一个月的数量已经达到355件,可以说基本每天都有一件:
虽然宪法保障拥枪的自由是为了保证自由州的安全,但是大部分人拥枪者并不以此为目的。皮尤研究的民调显示过去(1999年)差不多一半人(49%)是为了打猎,三分之一(26%)是为了自卫,而现在正相反,大概有一半是为了自卫(48%),三分之一(32%)是为了打猎:
拥枪能不能是自己更安全?为了研究这个问题,有人收集了费城2003年到2006年的3200多件枪击案。这个数据集里面,平均费城每天有将近5起枪击案,在最多的时候每天有9起,每年只有9天没有枪击案,是个枪案泛滥的地方。在排除了自杀、误杀等不合适分析的案子后,采纳了1300个左右的案例进行分析后, 美国公共卫生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说明拥枪和枪击案的关联性:
结果是有枪的人要比没有枪的人受到枪击的风险高4.46倍,其中被打死的风险高4.23倍,被打伤的风险高5.45倍,定量地证明了长久以来拥枪只会使人更危险的说法。
其原因也很简单,身怀利器杀心必炽:有枪就更容易陷己于险境;有枪就更容易和有枪的人发生冲突;有枪就更容易反抗,有反抗就更容易很受伤。一句话,枪会生产虚假的安全感,会使人激素爆发、不自量力而失去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