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变法与商鞅变法

                                 刘少奇变法与商鞅变法

我们只知历史上最早最著名变法者,乃两千年前战国时代的商鞅也。历史的看,商鞅变法为暴力打天下、暴力统一天下,暴力治国,确实立下了汗马功劳,对整个两千年的封建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秦孝公(公是王的前身)和秦惠王父子两代为后来秦的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商鞅的变法,主要废除奴隶主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某种程度上顺应了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潮流,可以快速崛起。当然也可以导致快速灭亡。他的“连坐法”就是一种恶法:一人犯法,株连亲戚朋友老师等五族,就是后来株连九族的初始版。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就是快速崛起快速灭亡的过程。商鞅变法推动了秦朝快速崛起和大一统的到来。

商鞅推行的严刑峻法,只适合于秦孝公那一代。只适合统治老百姓,不适合针对统治集团,至少刑不上统治集团核心成员。到了公元前338年,商鞅意想不到的局面从天而降:"前338年,秦孝公病危,想传位于商鞅,商鞅推辞不接受。同年,秦孝公去世,其子惠文王赵驷即位,即秦惠王。这时,商鞅想要告老退休,有人向秦惠王说:‘大臣功高盖主就会危害国家社稷,对身边的人过于亲近就会惹来杀身之祸。现如今秦国的男女老幼只知道商鞅的新法,而不知道君上您。况且君上您与商鞅有仇,愿君上早下决断。’”显然,商鞅想要告老退休,说明他知道大事不妙,但是已经晚了。秦孝公为何病危时,不直接让位给其子赵驷,而要传给商鞅?其实这也是一部高棋,这可先保住其子性命。后来,还是其子赵驷---惠文王得势,果然有人告发拿下商鞅要谋反,大权没有旁落。

”正在这时,公子虔等人借机告发商鞅谋反,秦惠文君于是派人捉拿商鞅。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未带任何凭证,便告诉他说‘商君之法’(即商鞅之法)规定,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连坐’治罪的。商鞅感叹‘制定的新法竟然遗害到了这种地步’,这就是成语‘作法自毙’的来历。“(以上引自《商鞅之死》词条)。大家都知道,商鞅最后下场是五马分尸。

那么笔者为何用“刘少奇变法”与“商鞅变法”相提并论之标题呢?因为从未听说有刘少奇变法一说呀。是的,所以笔者才决意要写这篇文章。且听分解。那是因为今天(5月16日)笔者在微信上看到网友转发的一篇无标题(不知是遗漏还是回避)文章,开门见山写到:“但是,54宪法通过之后,中共领导人很快就发现,法律制度本身其实把双刃剑——既能打倒敌对势力,反过来会约束共产党自己。显然,对中共共产党人而言,这是一个从未真正面对的问题。从我们目前能狗看到的资料表明,这部宪法通过还不到半年,党的主要领导人就有点觉得它碍手碍脚了。”

看到这里,我们就会一下子联想到毛泽东曾对斯诺说的:“我像一个打伞的和尚,(无法无天)”的那种天马行空、我行我素、目无法纪的狂傲心理写照(而江青则更露骨的效法:“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但是却没有听到刘少奇类似的话。以为刘比毛法纪观念要强一些。

万万没想到,微信上这篇文章是这样泄露天机打的:“1955年1月间,时任最高人分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向中共第二号领导人刘少奇汇报工作后,刘指示说:“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7月间,刘又在北戴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指示说:“我们的法律是要保护人民去同敌人斗争,而不能约束人民的手足。如果哪条法律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手足,就要考虑废除这条法律。”与此同时,,,,刘还说:“ 宪法已经规定了 ,逮捕和起诉 都要经过检察院。 如果未经过检查批准,捕人是违法的。 所以检察院要很快把批捕、起诉全部担当起来。党委决定要捕的,检察院要逼着眼睛盖章。这样做也可能有错,这在党内可以讲清楚,但对外,都要由检察院出面担起来。,,,如果检察院不做党的挡箭牌,民主人士就会利用这点来反对党,结果可以说等于是检察院反对党。”刘还再三强调:“检察院必须掌握在党的手里,这个机关同公安机关一样,同样是党和人民同反革命分子作斗争的锐利武器,必须掌握自己人手里。必须保证检察机关在组织上绝对纯洁。”刘的这些指示,是否事前与毛等沟通与协商并不重要。因为刘已经表达了独裁专制者共同心声和共识。其实,这并不影响他们后来的勾心斗角、反目成仇、你死我活,成王败寇的封建王朝的恶性循环。

从上述所引刘少奇的指示,就是对宪法的修正,无需其他社会党派、团体、阶层来介入,更不要说民众。换句话说,就是将民主社会的普世宪法变成专制社会的党国法。如果说毛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赤裸裸反应目无宪法的野蛮性,那么刘将宪法变革成党国法,则带有一定的荒谬的党性的理论性、虚伪性和欺骗性。其实,他们并不敢公开宣传刘的变法指示。但却暗中推行人治性的党国法。

且看刘少奇变法指示之后的宪法走向:"1957年3月17日,毛泽东致信周恩来、陈云、彭真、陆定一:‘大学、中学都要求加强思想、政治领导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要消减课程,要恢复中学方面的政治课,取消宪法课,要编新的思想、政治课本,要下决心两系统抽调几批得力而又适宜于做学校工作的干部去打、中学校工作,要赋予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以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以上各点,请中央讨论一次, 并做出决定。’(见《毛泽东年谱》)此时距离《五四宪法》颁布仅两年半,同时,距离后来被称之为‘阳谋’的反右斗争还有两个半月的时间。毛何以在此时此刻信中专门提及‘取消宪法课’给后世的法学和留下了巨大的悬念。”难道留下的仅仅是悬念吗?它也给中国老百姓留下了没有法治、只有人治的概念,从而使民众变成群愚群氓,成为统治者要么是暴民、要么是顺民的一种工具,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石。所以,毛在反右斗争中,才敢一举打掉几十万社会各行各业名流、专家、学者、教授、高级知识分子和有识阶层,才敢发动人海战术式的大跃进,才敢让9千万农民参加大炼钢铁,才敢大搞人民公化。

反右运动,没有触及党内高层,党内高层保持高度一致。这就进一步助长了毛更加凌驾于党中央之上,才敢于在党内高层发动以彭德怀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运动,又打掉党内外几百万干部和知识分子,甚至还包括几届应届大学毕业生为反动学生。最后,毛终于敢把自己的“神权”推向登峰造极:发动推向全国的宫廷政变---文化大革命。党纪国法都成了一纸空文。

具有极大讽刺意味的是,刘少奇“变法”十年之后,他自己万万想不到的是:文革伊始,他自己就成了敌人,成为人民与之进行斗争的反革命分子(虽然后来平反了,但他的老命已被折磨丢了,就差十天过71岁生日)。他埃的斗,不亚于当年恶霸地主被斗的遭遇。刚品尝挨斗滋味的刘,也像两千年前商鞅请求解甲归田。但他与商鞅一样,为时已晚,回乡种田已成奢求。再说,刘早已成为毛梦寐以求的猎物,见猎物已经捕到手,狂喜还来不及哩,岂能放虎归山?!

 

“据说,1967 年8月5日,在中南海院内经受了一次批斗之后,刘少奇手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抗议道:‘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引自网上《刘少奇在文革时捧着宪法说了什么话?》一文)不管刘是否说过这样一番话,但是从人性心里逻辑分析推理,刘至少会那样想和思考的。至少他会想到他当年是如何修正宪法来保护自己和他的同伴、战友们的那番独裁专制性的宏论;甚至明白了害人则害己一说,也会在自己头上应验。

总之,在党魁之下的国家元首——刘少奇的境遇、作为和命运还真有点像两千年前第一个封建王朝建立之前的商鞅。刘少奇的变法就是商鞅变法的升级版;刘少奇的下场也是商鞅场的升级版。(精神绿洲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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