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我就听说过,英美一家,美英连体,美国人打个喷嚏,英国就起雾。照这么说,这两天英国南部的倾盆大雨,肯定是前两天美国人为玉林狗肉节壮烈轮回的狗爹狗妈、狗子狗女哭出来的眼泪。用毛爹的话说,这叫“忽闻人间曾伏狗,泪飞顿作倾盆雨”。
现代文明,尤其是西方文明,有一种越来越莫名其妙的“下垂”倾向,就是喜欢“重物轻人”,厚此薄彼。
一个在高速公路上急速行驶的司机,她能为了不撞死穿越公路的野鹅而突然停车,竟让后面的万物之灵因来不及刹车而被撞死,而且一撞就是两条人命。
好撒玛利亚人法规定,急难之时,救人为先。无论水灾、火灾、风灾、雪灾、地震灾,只要是自然灾害,西方人在救灾现场都是以人为本。我们加拿大人,在森林野火面前更是宁烧千顷林木,不让一人受伤。然而,奇怪的是,一遇到人与动物之争,很多人立刻就会站错队、表错情,惯于以人为敌,以禽兽为友,追求所谓的政治正确。
要知道,政治正确,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讨好人,是趋炎附势;而坚守信仰,那才是真正的高尚和圣洁。西方人大多信仰基督教,可基督教经文里有重物轻人、禁吃狗肉的神谕和戒条吗?在我看来,背叛信仰,比愚昧野蛮更可耻。
我反对广西玉林举办狗肉节,因为中国人相信民胞物与,众生平等,你今天能举办狗肉节,明天就可能举办人肉节、父母兄弟骨肉节;但我更讨厌把狗当亲爹,变相承认自己是狗日的某些西方伪君子、中国假慈善,你们的宠物,未必是人家的pet,你们干嘛一定要以己所好,强人所难呢?动物保护和动物解放,针对的是所有动物,也包括西方的牛,而不仅仅是狗,东方的狗。
吃狗肉不是什么文化,养狗护犬也不是什么文明。所以,哭诉和声讨举办狗肉节的人,与吃狗肉的人一样,其实都是烟云!
一、狗在西方并不是一开始就尊贵,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狗
大家都知道,在西方人家的庭院里,有一种十分迷人的装饰植物叫dogwood,中文翻译作“山茱萸”。关于它的起源,有这么三种说法:
“dogwood”一词,最早并不是起源于连环漫画《Blondie and Dagwood》,也不是起源于1940年代的Dagwood三明治,而是起源于十九世纪伐木工人的俚语“Dag”。
Dag 就是当时工人们在野外烤肉时使用的串肉木棒,而这种工具通常就是用坚硬的太平洋dogwood木材做的。但这个说法并不能说明早在1617年就出现在英格兰印刷物上的关于英国岛屿上发现的植物品种的事实,因为这件事要比北美西海岸伐木工人使用俚语dag要早的多。
另一种说法来自英格兰的Merrie Olde,说从一个欧洲品种dogwood的树皮中,可以分解出一种香波,专门用于洗刷身上长疥癣的脱毛狗,所以,山茱萸就有了dogwood这个名字。
作为一种动物,现在被人们称为最好朋友的狗,它在西方的历史上也承受了太多的侮辱和谩骂,包括行为上的和语言上的。Dog作为英语前缀,通常指“无用”和“可憎”的意思竟达500年之久。比如说,早在1551年就有一种叫Cornus sanguinea 的英国果树被称作dogberry,大概是因为这种植物的果实不适合人类,只能够喂狗。其实,狗是很少吃植物果实的。
在名喜剧《无事生非》中,莎士比亚塑造了一个愚蠢官员的形象,并且把他叫做dogberry。英语中用带狗的词汇表达无用、无价值事物例子不胜枚举。Dog在拉丁语中,乃是“低矮、低级、文盲或假冒伪劣”的意思。Dog-drunk即指胡说八道。Dogwood 一词,是在dogberry和 dogtree 出现以后才有的。
西方名小吃Hot dog,中文称作“热狗”。它虽是漫画家塔德.多尔根因一时想不起德语“dachshund”的拼写,只好写个狗字的误译,但“快来买热狗”的叫卖却大受欢迎。后来,hot dog还把其它叫法统统送进了博物馆。据说,美国人每年消费热狗达190亿根,价值5亿美元,人均90根。若将被美国人吃掉的热狗铺在赤道上,竟然可以绕地球26圈。乖乖隆地咚,若是中餐里面有这样一道名菜,美国人还会如此大吃二啖,狂吞无忌么?
本世纪初,我曾在多伦多受邀参加过一次由社区警局召开的安全会议。有人问黑叔警长,假如你在执勤过程中被狗攻击,你将如何应对?黑叔警长毫不犹豫地回答说“shoot”。他还说了一大堆养狗的害处和狗攻击人的案例。最近几年我也注意到,美国警察在抓捕罪犯时,若遇罪犯的狗狗玩同仇敌忾,向主人尽忠,他们也会立即给它一枪,成全它的忠勇。
二、狗在中国,一向是富人的鹰犬,政府的帮凶,很难被民众广泛优宠
中文里有很多负面词汇用来形容狗。比如,“狗仗人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改不了吃屎”、“狗眼看人低”、“没要过饭,不知道狗狠”、“痛打落水狗”、“狼心狗肺”、“人模狗样”、“狗日的”等等。总结起来说,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主要是扮演富人的忠臣,权贵的爪牙这样一个负面角色,所以一向不受欢迎。
“左牵黄,右擎苍”,不仅是少年狂,更是富人狂。因为穷人连门都出不了,如何能武装到牙齿地外出打猎?
“猪来穷,狗来富,猫来开当铺”,那是富人在数钱时吟唱的矫情小曲儿;“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它既是富人对狗的谬赞,对狗的妄奖,也是党国政府赚人回国的圈套。穷人连自己都吃不饱,哪来的食物喂狗?穷人家门庭冷落,穷在大街无人问,狗连汪汪的机会都没有,它怎么向主人表忠心?
这几年,随着中国经济崛起,世风日下,土豪劣绅豢养的藏獒猎犬攻击人、咬死人的事件屡见报道。世人都知狂犬病害人,殊不知,还有比狂犬病更甚的狗害。
我有一位小留学生朋友,她都出国来到了加拿大,竟然还被中国富人豢养的狼狗咬伤了头脸,惨遭破相,而且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时。破相不仅严重地伤害了这个阳光女孩的自尊心、自信心,以至在父母催促快嫁的压力下,降格以求,匆忙嫁给了一个非心所愿的渣男,而且从此彻底改变了这个善良女孩的一生命运。
由于破相的弱点,渣男老公从来对她不好,骄横跋扈不说,还歪心思不断,时常要挟和讹诈女方父母,逼他们拿钱出来供他挥霍。这女孩虽在忍无可忍之下断然离婚,但她对未来,对婚姻充满了忧郁和恐惧,身边更是免不了无穷多的来自白人和原住民顾客的骚扰,让她面临着落入风尘的危险。
一个温柔美丽,带着无数彩色梦想留学加拿大的江南女孩,就因为一次狗咬破相意外,竟让她从此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试想,狗害之误人,还有比这更甚的吗?
西方人养狗、爱狗、尊宠狗,实际上并无历史渊源,不过是近代以来,因为世态炎凉,人情冷淡,无人可亲,无人可爱,而转去爱狗的移情和错爱。“我宁愿相信狗,也不相信人。”这句名言不就是例证吗?
狗的秉性是什么?《说文》:“独,犬相得而斗也。羊为群,犬为独也。”段玉裁注:“犬好斗,好斗则独而不群。”由此可知,狗的秉性正符合它们西方主人的性格。西方人以狗为伍,认狗作父,以至近狗者独立不羁,近狗者爱管闲事,近狗者好勇斗狠,近狗者自以为是,近狗者五十步笑百步。
根据我多年养狗的经验和观察,狗都有吃独食的秉性,都喜欢当老大。高老庄的狗与许家屯的狗,彼此陌生不熟悉的狗,初次见面,总要贴身互相对闻片刻,闻头脸、闻腰身、闻尻尾,味道不对,立刻爪牙相向。
狗打架,不同于牛斗牛,鸡斗鸡。牛和鸡,斗败了,就会认输逃走,获胜的一方也不“宜将剩勇追穷寇”;而狗则不同,它们打架很少有认输的。个头小的,体力弱的,格斗技巧差的,即使斗得遍体鳞伤,它也绝不服输;斗胜的大狗,常常会摆出一副“直捣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的豪迈架势。
如今气候变迁,万象凶险,人类正面临着灭顶之灾而不自知。美国好莱坞的一众明星和暗星们,你们有太多比控诉玉林狗肉节更有意义的大事可做,可你们偏要人模狗样、狗仗人势地对玉林人,对中国人,对东亚人喋喋不休,又哭又闹。
上帝说:“你们中间谁是沒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翰福音8章7节)我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吃过肉的,谁就有资格对玉林狗肉节指手划脚,说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