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说她从不读长篇的文字,没那个耐心。我心里直打鼓:声称“不读书”相当于标榜“没文化”,好坦诚,真胆大!
碎片式阅读不上档次,充斥心灵鸡汤。时下说的“读书”就是读长篇读大书,动辄三四百页。你还别怕麻烦,名人们都这么读,扎尔伯格一周一本,比尔盖茨刚为这个暑假推荐了五本。当然,成名之前的书单指导意义更大,但网上搜不到。也许他们耻于提起......
我对“大书”也是有些腹诽的:真有那么多话要说吗?一定要写500页?不能长话短说吗?
肯定有抬杠的:不能短,象“红楼梦”那样的,一字不可减。这个我无语,曹雪芹穷尽一生心血,只写了一本。类似的,齐邦媛凝聚大半生的精华编排了”巨流河“。可这类”一生一本“的奇书,适合我们读的,不会超过两打吧?
但大书终究是躲不过去的。以色列作家Yuval Noah Harari写的“人类简史“,review很好,有人从中提炼出20条论点,汇成一篇小文。读小文时,有震颤,但过了就过了,脑子并没有留下多少印记。也许我们的大脑性能差,一个好的观点流淌而过,进去快,出去也快,不留痕迹。要想真正理解,大脑需要情境,故事,渲染,铺垫,上下文。
这就是大书的作用。有引子旁证,有推演解释。在绕来绕去把读书人的注意力彻底兜进去的时候,书的内容才真正被吸收。有时甚至只是拖长时间的重复,大脑的接受度都会更高。抄书就是一个好方法--人为的拉长时间。从根子上说,还是因为大脑太弱。
既然非读不可,那就读呗。这里提供一个独门绝技--只读书的前三分之一。
一般的,最好的总在最初。我们年轻时,登泰山爬峨眉必看日出,北戴河普陀山也看日出,只因海/地平面跃出的那一轮光芒太美。到了中午,不是瞌睡就是发呆,再也不关心太阳了。
同样的,写书人刚落笔时,热情饱满,急嗖嗖的,笔下沾着的是一股不得不出的心中之气,开篇是反复思虑几经更迭后的喷薄。一本大书最好的部分往往都在开头,前三分之一的篇章已经有语境的构造,前提的铺垫,重要的观点。读完这部分,书的80%精华已经吸收。
如果你还不满足,直接跳到书的结尾--写书人在最后会突然来了兴致,翘一下尾巴的。如果作者足够聪明,短短的结篇起码有全书10%的干货。这相当于看完日出,睡完午觉,再去瞄一眼绚烂的晚霞。
至于书的中后篇章,码字的既没有开篇时的热情,也没有结尾时的亢奋,而是处在一种惯性的吐字过程中。他由着惯性走,我们就犯不着傻傻地继续跟了--快速浏览,或者干脆略去不看。
这种码字模式适用于大多数写书人。即使红楼梦,最好的篇章多在前40回;即使巨流河,最激动人心的描述是在解放前的抗战时期。
也可能会有遗珠之嫌。有一小撮极为怪异的作品,开篇很差,后面却越写越好。其中一个例子,就是“三体”。写这类文字的人往往不通事务,较真不得。人生本不完美,遗就遗了呗。
当然,如果你实在喜欢一本书,一字不拉的看,也不能拦着你。我也有这样的体验,象王安忆的几本书,就是喜欢句式语气和字里行间的“冷”和”清“(和我太象),我往往沉浸其中,从头到尾的看。
一个好消息,现在碎片式消闲是主流,大书越来越少了,一般的不超过200页。没有一生的沉淀,别再拿大书忽悠读者。
这个“三分之一+结尾“的读书秘法,肯定会被写书人嫉恨。为了广大读书人,我豁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