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回国住亲属家 不需要在24小时内去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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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雨憋家了,研究一下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是2010年总理温家宝签署的,那阵给外籍华人探亲的是L签证,有24小时报到之说:

(五)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9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以发给团体签证;

   第三十条 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

 

http://www.gov.cn/zwgk/2010-04/27/content_1593708.htm



 

2013年又有了李克强签署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英文),新版给外籍华人探亲的是Q2签证,没有24小时报到之说。

新版同时声明: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公布,1994年7月13日、2010年4月24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http://cs.mfa.gov.cn/wgrlh/flfg/t1060665.shtml

 

看明白没,如果中文理解不了,有英文版供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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