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让我们看到当时保罗所面对的另一个存在于教会里的问题。保罗很诧异这个问题竟然会这么快在教会里出现,意识到要对这一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这个问题就是,在教会里有人另传一个福音。从整卷书信来看,就是有人要回到犹太律法时代。保罗称之为另一个福音,意思不是说真的有两个福音。实际上,保罗指出,那根本就不是福音。保罗用“福音”来称呼,多半是用被这“福音”所迷惑的人的口气来说,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回到律法里面就能得到救恩,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至于为什么会有人想到要回到律法中去得到救恩,大致可能有两种原因,一个就是藏身在当时享有一定宗教自由的犹太宗教的保护伞之下,可以躲避对于基督徒的逼迫;另一个原因就是律法之路相对于信心之路要容易得多,更容易完成宗教的责任和义务。例如,说到凭着信心全然委身很难,可是要按照律法的要求做到十一奉献则相对容易得多,因为毕竟还有十分之九是属于自己的。
所以保罗在书信的一开始就为整个问题的解决定下了基调。保罗提到父神在耶稣基督里面的工作(加1:1-2)。首先,是父神叫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成就了救恩;其次,是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并且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时代。这是我们信仰的核心,也是我们得救的根源。藉着耶稣基督的救赎,我们的罪债已经付清,与父神和好;同时我们也被耶稣基督的宝血所洁净,过圣洁得胜的生活。
弄清楚救恩的源头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源头不同,相对应的途径和方法也就不同。如果源头错了,那么通往这救恩源头的途径和方法都会出现偏差。就好像一个人的牙痛,如果认为原因是牙齿坏了,那么治病的方法就是把牙拔掉;但如果认为原因是发炎,那么治病的方法就是消炎。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认为救恩的源头是律法,是靠着律法里面所记载的献上牛、羊的祭来赎罪、洁净的话,那么我们通往这救恩的途径就自然好像犹太人一样做好律法所要求的工作,行割礼、定节期、献牛羊。可是如果我们承认,救恩的源头是耶稣基督,是靠着耶稣基督献上自己为圣洁无瑕疵的祭物来作赎罪、洁净的话,那么我们通往这救恩的途径就必须是靠着信心来得到耶稣基督的救恩。当我们认为救恩是出自律法的时候,就会按照律法的行为去行。可是当我们承认救恩是出自耶稣基督的时候,按照信心的要求去行就是唯一的途径了。
因为人性的悖逆,人人都喜欢回到律法中去。对于中国基督徒来讲,我们虽然根本没有经历过犹太教的律法,可是却和犹太人一样,都愿意去按照律法来生活,例如九点半崇拜开始,我就准时到达,早一分钟都不舍得,别人也不能说我不准时上教会;例如十一奉献,就一定要弄清楚是税前还是税后,多一分钱都不愿意,别人也不能说我没有完成要求;例如每天半小时的读经祷告活动,我时间一到就马上结束,其余的时间由我自由支配,谁也不能说我没有追求的心.....然而这些都只是满足律法的要求,但却没有爱神的心。当我们把各项的教义,把教会的各项要求和活动,把圣经的各项教导当做律法来对待,好像是和这些白纸黑字的规条打交道,而不是与神直接建立生命的联系的话,我们依然是活在律法以下,表面完成了任务,可是却没有敬虔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