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爱》_60

我喜欢无聊的事情。而且,我只做我喜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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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光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照例买了一份《北京晚报》,一份《中国青年报》,一份《参考消息》,一份《法制周刊》,和一份《环球时报》。晚上,他在《中国青年报》上读到了一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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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光在《中国青年报上》读到一组由普通读者写的回忆粉碎四人帮后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的系列专题。其中一篇文章:

讲述人:陆汉拱,男,1976年在广州钢铁厂第二焦化车间当炉前工。

1968年我高中毕业,当时国家政策是绝大部分人到农村,全班46个人,8个人留在广州,我就是其中的一个,我的家庭成分起了决定作用。我被分配到耐火材料厂工作。1973年广钢上马炼焦炉,国家规定不能新增加工人,就在同一个系统里的耐火材料厂找了50个工人调去炼焦。我没有想到,在炼焦工这个位置上,一做就是20年。

“文革”期间,书店里没有书卖,图书馆没有书读。你能想象一个年轻人正当求知欲旺盛的时候却没有书读的感觉吗?……就像一个壮汉没有饭吃。那时候我们甚至把字典都拿来一遍一遍地看。

到了年末,“四人帮”倒台了,国家把“文革”期间封存、禁止出版的名著全部重新出版。我还记得那天北京路的新华书店贴出了告示:第二天开始卖下列图书……。我马上飞奔回家拿了钱,当晚天还没有黑就来到新华书店门口,这时已经有人在排队了。第二天上午9点书店开门时,队伍已经排到了文明路消防局门口。

买书的感觉真好啊,我一口气买了《复活》、《牛虻》、《契诃夫短篇小说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等书,花了20多元——那可是我半个月的工资。

看到这几个书名时,有光的眼眶都湿润了。他清楚地记得那时他买下了几乎和陆汉拱全部相同的书,只不过还多了一本《安娜·卡列尼娜》,周扬翻译的。二十多块钱,半个月的工资。他还记得想起自己当时回家翻开那些书时心中的幸福感,翻弄几本书给人带来的幸福感,是夏雨他们这一代人所无法体会的,而他们的孩子就更不会知道了。他想那么有一种幸福就将永远地从这个宇宙中消失了。

在买回书的那一段时间,有光每天是几乎贪婪地读着,恨不得大口大口把它们都吞下去,但又舍不得吃的太快,想慢慢的细细咀嚼品味,最好永远不要看完。就这样纠结着,他把它们都看完了。他一直想再读一遍,但最终也没有能重读。有光一直想找到一本长篇小说,能让他反复阅读而不厌倦。他想那便是理想的小说了。但他始终没有能找到。《红楼梦》他也只看过一遍。于是,他想可能理想的小说是不存在的。不过,有光并没有太多时间看小说。他一直在学习。

即使在文革中,有光仍然在偷偷地学习。大学里他学的是俄语,工作后开始自学英语。条件有限,困难很多,但仍兴趣盎然。在那时有光不知道托福、雅思。但是英语给他带来的是一种异国情调。俄语当然也有,但性质不同。学习英语给有光极大的刺激。不能光明正大地去学,必须偷偷的。在屋里关上门,小声地读,像在犯罪,更像是在偷情。英语,代表着万恶的资本主义,我们一定要消灭的敌人,淫荡,纸醉金迷,唯利是图的物质的世界。那时有光当然不会知道,伟大领袖,虽然日理万机,但从很早就一直在学习英语。当尼克松第一次访华时,伟大领袖是用了一句带着浓重湖南口音的美式英语,欢迎了这位怀着激动心情跨过大洋的来自另一个幅员辽阔的神奇国度的美帝国主义的总统!

1972年中日建交了,这给有光带来了新的希望。尽管模糊、微渺。他又开始自学日文。

同时,有光还在读夜校。他希望能拿到一张正式的大学文凭,最终能够评上工程师。这已是他的人生最宏大的理想啦!在夜校里,有光有幸聆听了大数学家华罗庚的讲座,亲眼见到了华罗庚,个子不高,很平易,相貌是典型的江浙人。那时,华正在全国热心推广他的优选法和统筹法。当有光知道他曾在清华任过教,就更感觉亲切。下课时学员们拥到台前向他提问,华很耐心地解答,那时有光就站在他的身边,不时看看他,但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回来之后,他更加发奋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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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改革开放后,有光就渐渐地不再学习了,开始看一些闲书。于是,他又开始想寻找能够让他重读第二遍的长篇小说。在退休前他终于评上了工程师,这让有光非常激动,全家人出去吃饭。但其实在夏雨心中,从小他就一直觉得,爸爸就是一名工程师。那时他觉得工程师特别神奇,他们不仅懂得深奥的理论,而且什么都能干。从小父亲就会做衣服,会打全套的家具,会盖房,改装水路电路,会自己组装收音机,后来组装电视机,曾经把自行车改装成轻骑,补个胎就更不用说了,骑自行车的那些年月,车胎可真是一件烦人的事,夏雨多少次推着瘪了胎的自行车回家,可惜爸爸没能发明出一辆不用打气的自行车,但夏雨相信,如果文革继续下去,父亲一定能鼓捣出一辆汽车,甚至一架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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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进入九十年代,有光渐渐感到越来越不适应这个社会了。他不喜欢这个社会了。身边的同学、朋友纷纷离开单位,有的自己创业,有的挂靠单位创业,有的去了深圳、海南赚大钱。开始经常有人会来找有光,鼓动他一起出去,但有光都拒绝了,当然,并不是不想赚钱,主要是不敢。这让夏雨对父亲产生了一种厌恶,是一种望子成龙,恨铁不成钢的厌恶。他厌恶父亲性格中的优柔寡断和胆怯。父亲应该出去闯荡一番,他不老,而且聪明,心灵手巧。父亲是一名工程师啊!工程师是什么都能干成的。夏雨看不惯父亲,他生起父亲的气,经常和父亲对着干,惹他生气,偏让他不开心。但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现在会这样生父亲的气。因为爸爸从来都是如此的啊!

后来,来找有光的人越来越少了。过年时还总会有朋友来看他,都是出去挣了些钱,但没有特别的发,没有百万富翁、千万富翁、总裁、或者大老板。但他们总是会带来令人坐立不安的致富的信息。在谈话中大讲某某某干了什么什么,然后发成了什么什么样子。然后,大家又会愉快而不无揶揄地,甚至是刻毒地,把这个人当年的种种轶事搬出来谈论一番。

而有光此时已经心如止水。他和婉贞更加恩爱。两个人约好等到了年龄马上退休,不再想着挣什么大钱,先去拍一套婚纱照,他们那个年代没有婚纱照,改革开放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影楼,婉贞一直想和有光拍一套婚纱照。有光过去不愿意,但现在同意了。在谈到补拍婚纱照时两个人都有点紧张,但一定要拍的,拍完之后,就云游全国。这些年一直被各种事情牵绊着,没有一起出去玩儿过,然后青春就再也没有了,现在有钱,有时间了,还有一点点精力和激情,那么,他们要用整个的后半生来度一次蜜月。而且两人还约好,游完全国,就周游世界。周游世界,那时听起来还是相当大胆的,但也已不再是绝对不可能的了,不是天方夜谭了。时代变了。商场里阿迪达斯的巨幅广告上写着:“Impossible is nothing”,翻译过来就是,“万事皆有可能!”所以,为什么不行呢?万事皆有可能!我们可以背着方便面,住最便宜的青年旅馆,和青年人在一起,人就不会老。而且,出国旅游和国内旅游是完全不同的。这和风景没有什么关系。婉贞知道,虽然有光从来没有说出来过,但是他一直都想出国一次。出一次国,进入另一个国家,对于有光是一件具有特别意义的一生应该做一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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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半生来度一次蜜月。在说出这一不浪漫的表达后,有光和婉贞就不可避免地要谈到死亡。而谈到时两人是几乎不约而同地说出,希望自己能够先死,仿佛在争先恐后抢一张船票。都表示不愿一个人留下来,忍受失去对方的痛苦。活到现在经受过的痛苦还嫌少吗!这个表达听起来是自私的,但其实相当微妙。它是矛盾的。在不愿忍受失去爱人的痛苦的同时,另一层含义就是,把生的机会,留给对方,自己替自己爱的人去拥抱死神。也就是说,在内心深处,仍然不想死,想活下去。每一个人都没有天堂,也没有地狱,只有短暂的几十年。当然,随着衰老,他们都知道,活着已经越来越远离享乐,变成一种纯粹的忍耐。忍受时光的折磨。这折磨来自于身体的病痛,感觉的迟钝,和心灵的孤寂,还有记忆。所有关于美好往昔的回忆,正在变成一种极无奈的伤感,既温馨又无情的痛。辛格曾经说过:“为什么人类要承受如此多的苦难,谁也不知道。”但即便如此,仍然不想死,想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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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朱士奇来了,第一次和有光谈到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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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已经过去,世界好像一下子被掏空了身子。小峰坐在院子里,一边掰着手指,一边眺望远方的湖。小峰没有再和Tram联系过。(为什么不呢?)有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一点也不会想到Tram,仿佛已经把她忘掉了;但有时,在短暂的一瞬间,又会特别地思念,然后是长久的心痛,像还没有长好的疤又被撕开;但还会有这样的时候,他会突然堕入一种恍惚的境地,觉得Tram已经死了。公司破产后,Tram是搬去了加州。在加州一条阳光明媚的大路上,或者是一天深夜在一条笔直无人的高速公路上,Tram开着车,车灯不断照亮前方蓝色荧光的路牌,Tram然后以240迈的时速撞向了一个路边的水泥墩。

和Tram分手后,小峰没有开餐馆,而是盘了一个便利店。但位置不是太好,生意倒还行。可是,便利店非常栓人。他要天天坐在店里。店里还卖烟,所以,小峰这段时间烟抽的厉害。他最近想把店再卖掉,可还能做些什么呢?过去在实验室里,小峰思维活跃,但现在发现自己并没有经商的天赋,没有思路。他想念Tram,想念和她在一起开公司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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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小峰回忆起和Tram的性爱。在做爱时,大多数的时间里小峰一言不发,听Tram在说着,而Tram在呻吟之间一直喃喃地在说着,有时是用英语,有时是越南语,有时她说出的什么语言也不是,在话语间Tram还常常发出一种奇怪的笑声,那声音和Tram笑时的样子,都更像是一种很痛苦的呻吟,而他好像不能听懂她说的话,但更像是他听懂了但无法记忆住Tram的话语,像是他在追逐想抓住一阵吹来的风,那Tram轻风一样的话语,在他刚一听到后就转眼间忘记得干干净净,这样小峰就感到了他和Tram之间那遥不可及的距离,那是一段非常非常遥远的距离,从Tram身体里发出的光,一路传来,蒸发掉所有的热,他,像是在和星星做爱,那断断续续的声音就像是漂浮在太空中的星光,被外太空的寒冷冻成一根根极细的冰针,然后,再一段段地断裂成粉末般的风尘。当他极力想回想Tram在做爱时究竟对他说了些什么的时候,Tram的话语就这样变成在他身下可以看见的从她体内遥远的深处传出的颗粒状的气流,微光闪烁,通过她轻轻开合的唇齿间吹出来,像从太阳搏动的心脏里涌出的一股股太阳风,吹进他的耳道,撞击到他的耳膜,引起他耳膜的振动,在耳蜗内转化为电流,电子沿着听觉神经传入他的大脑,当到达他大脑时,立刻就被他大脑中混沌的波涛瞬息间吞噬化为了乌有。这样,小峰就又回想起Tram给他讲过的,当年当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妈妈带着她逃亡,进入缅甸,被抓获,囚禁,然后,又逃出来,穿越弥漫着山岚瘴气的原始森林,……,然后,又渡过更加浩瀚无垠的大海,来到了那块遥远而孤独的大陆,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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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在网上偶然看到了《祭侄文稿》,想起当年和老廖的谈书论画。自从听老廖讲过《祭侄文稿》,夏雨就一直想看看这幅被老廖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字,可一直也没有去看。现在偶然遇到,他不禁在灯下细细观摩。但观看之余,颇为失望。没有觉得这幅字有如何了得。这文稿的确是草稿,写时涂涂抹抹抹,墨都似乎未及研浓,墨色是灰的,而不是黑的。他又找来《兰亭集序》,看罢,还是觉得王氏的字写得潇洒飘逸。但想到当年老廖盛赞文稿,认为它才是天下第一行书。转眼间过去多少年,现在和老廖已经没有联系。只因为当年廖的盛赞,夏雨又仔细观摩每一个字,感觉细看时每一个字都还是功力深厚的。从笔迹上可以看出,那只笔是一支很旧的笔,笔锋已经磨秃。他不禁畅想当年颜真卿手中握的到底是一只怎样的笔?那笔锋已经磨秃,但后来是在什么时候它被扔掉了?然后这只写下过那传世杰作的笔就消失了。但那些字留了下来。在纸上写下一行字,不可思议的事情。这样的畅想让他度过了一个惬意的夜晚。

这时,夏雨已经回到北京,开了一家自己的书店。夏雨于是不久就进了一些书法方面的书,其中有一本是蒋勋写的《寒食帖》,另一本是专讲到《祭侄文稿》的。书中印刷精美,夏雨收藏了。自己一人时时拿来翻阅,却渐渐是越看越喜欢。但是,这次进书对于夏雨意义最为大是包书的一张旧报纸。在这张残破的报纸上,夏雨看到了食指的消息。不久,他见到了食指,并因此影响到了他的整个后半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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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士奇是有光的大学同学。那天朱士奇来找有光,夏雨也在家,于是听到了朱的一番奇论。他说:近代中国最深刻的变化是什么?是农村改变了。很多东西看上去变化很大,但本质上没有变,就像西服替代了长袍、马褂,变化很大,但骨子里我们仍然是中国人,没有变。可是,农村彻底改变了。最初是农村的乡村结构变了,但农村仍然存在,仍然有农民,种地,生孩子,但从现在开始农村将渐渐消失。这将成为中国有史以来最深刻的变化。农村消失了,农民也就消失了。这样,农耕的思维也就消失了。农耕思维还会存留很久,但一定会消失。因为,农村已经消失了。人们不再种地,可是仍然要生孩子。今后,可能用机器人来种地,也可能人们直接在工厂里生产粮食。城镇化只是一个过渡,未来中国将会变成一座巨型城市,甚至一座巨型超市,人们在超市里吃喝拉撒睡,在里面生老病死,然后就埋在超市里,那时超市里也有墓地、陵园,所以也是一座巨大的坟墓。城市化最终导致的是什么?一个就是贫富分化。农村也有贫富分化,但在程度上无法和城市相比;而另一个就是垃圾。垃圾也是一种分化。未来所有的城市都将越来越面对这两个问题,大量的垃圾和大量生产垃圾的人口。朱士奇告诉有光,他有朋友现在在广东,请他去承包垃圾厂。做厂长。他有点尴尬地笑笑,然后又认真地说:现在,还没有人认识到垃圾就是财富,所以这就是巨大的商机啊!有光顿时有了恍然大悟的感觉,说:对啊!垃圾可以焚烧发电,产生能源;可以重新利用,比如电子产品里面有很多贵重金属,黄金,白金,锡,镍,铝,铜,锌,铅,钨……。朱士奇有些急不可耐地等有光说完,又稍稍沉思,才字斟句酌地说:其实真正的商机在于进口垃圾。有光和夏雨都不解地看着他。朱这时却变得神秘兮兮,他只含糊其辞略略解释一下:国外垃圾都分类。所以,可以进口专门的垃圾,比如电子产品。在广东的农村,让老人、妇女和儿童拆卸组件,费用相当低廉。他又稍稍停顿,然后说:还有,比如说日本、韩国,那里的有钱人很高档的衣服穿几次就不要了,和新的一样。还有一些垃圾,直接找地方堆放,这简直就是无本生意。最后朱告诉他们:有些垃圾不仅不要钱,还可以倒贴钱。他说现在投入这个行业肯定能赚大钱,他预计未来当更多的人认识到这里的商机后,中国从美国进口垃圾将大幅度增长,甚至成为主要的中美贸易。说到这,朱的脸上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今后,中国科技发展了,甚至有可能从美国进口的垃圾,然后生产为产品再卖给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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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面上方的空旷和冬日阳光的淡薄给小峰带来一种错觉,好像湖面上有什么东西消失了。他莫名其妙地觉得那里有过一座城市。一座蒸发掉的城市,留下了一片巨大的空白,连一点废墟都没有。在这个初冬无聊的日子里,小峰又想去纽约了。这个想法一经产生就变得难以按捺,仿佛不去纽约,他就要死,或者纽约就会消失似的。他回到屋里就上网定下了那个在法拉盛的带有停车位的房间。他现在已经决定把便利店卖掉了。沈菲劝他不要卖,小峰几乎要对他喊出来,再一天到晚坐在那里,他就要疯掉了,一枪打死自己了。不过,沈菲也没有坚持反对,说卖就卖吧。只是认为小峰还是应该做些事情,多和人交流。她建议小峰可以去看看心理医生。,说中国人都不愿意看心理医生,其实每个人心理都有一定的问题。到了晚上,小峰编出一套谎话,告诉沈菲他要去纽约,两、三天后回来。其实,可能也不必撒谎。他可以直接告诉沈菲他想去纽约了,但他能说明白他的心情吗?而且,要是沈菲说她也想念纽约了要和他一起去那可怎么办?可以一起去嘛。但他不想和沈菲一起去,他不想和任何人一起去,他只想一个人,孤独地,去纽约,一个既熟悉又永远陌生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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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车去纽约的路上,小峰车里放着那首著名的《纽约,纽约》。

Start spreading the news, I'm leaving today

歌是小峰过去从百度上下载的一个女歌手唱的版本。歌手的名字,小峰也不知道。但他喜欢这个版本,胜过弗兰克·西纳特拉(Frank Sinatra)的那个经典版本。

在准备进入高速时,小峰停下车,侧身看着像子弹一样从左边不断飞过的汽车,等到一个间隙,他把车子果断并入高速,立刻踩下油门换档提速。他的奔驰反应灵敏,他开上了高速路。一阵欣喜掠过心头,好像开进高速路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I want to be a part of it, New York, New York

在美国这么多年但他始终不能成为它的一部分;现在也不能再是中国的一部分。那些在美华人永远是生活在中国和美国之间,或者说,之外。当面对美国时,他们被中国阻隔着;当面对中国时,他们又被美国阻隔。

而且,小峰现在觉得,他也不能成为他的生活的一部分。

车子跑起来了。

小峰想家、想念北京、想念妈妈。他的方向感极差,他知道,或者说相信,现在车子跟随着GPS正驶向纽约。GPS是一种神奇的发明。他不知道它的具体的工作原理,内部结构,和运行方式,但是他必须依靠它。可现在家在哪里?他的前方?后方?左边?右边?他不知道,又一次意识到:在他的心里家永远是那个他从小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着的狭小、封闭早已经不复存在的空间。这是沈菲告诉他后,他才意识到的。不久前刚看过一则新闻,像笑话,两个日本人在加州开车跟着GPS最后开进了海里。

These vagabond shoes, are longing to stray

Right through the very heart of it, New York, New York

歌曲的旋律缓慢地流淌,小峰好像是在那里面漂浮。但是,他的奔驰在快速穿越着音乐。歌曲在重复播放。小峰再次想到自己的岁数。人生怎么会过得这么快?他又想起中学时读到屈原的《离骚》里有一句,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当然,现在这句话对于他已经没有意义了。

I want to wake up in a city, that doesn't sleep

And find I'm king of the hill, top of the heap

I'm king of the hill?谁能是生活的主宰呢?so far so good,let it be吧。

但那天小峰感觉很过瘾。好久没有这样一个人开车旅行了。开着车,一路疾驰。汽车也是一种神奇的发明。有了汽车之后,世界就没有了遥不可及的地方了。而且,也很久没有回纽约了。故地重游,总会让人感慨。有时,一个人和一座城市,像是一场恋爱。有爱,有恨,有分离,有重聚。但城市,不会离去。城市比国家还古老。国家兴亡,朝代更迭,但一座城市一旦建成就是很难消失的。什么样的事件会让一群人离开一座城市?人们是无法离开城市的。在农耕时代,进城意味着一件大事。

I want to wake up in a city, that doesn't sleep。

纽约,永远不会睡去的城市。但他知道,在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是真实的,都只是一个故事的开始。

2007年,联合国宣布:城市居住人口首次达到世界人口的一半,而且正以每天18万人的速度增加;到2050年,估计城市人口会占到全球人口的3/4。我们现在正在经历着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迁徙,从乡村迁进城市。城市意味什么?财富,时尚,地位,刺激,复杂的主题和复杂空间,模块化的结构碎片,多元与单一,机会,自由,和希望?

These little town blues, are melting away

I'm gonna make a brand new start of it, in old New York

If I can make it there, I'll make it anywhere

It's up to you, New York, New York

一个永远不会睡去的城市,一个睁着眼日日夜夜等待着她的消失的城市。城市,将是人类最终的墓地。It's up to you, It's up to you。

小峰开车疾驰。

 

Luumia 发表评论于
立,小说写的蛮好的。一直在跟读。你用这样的一支笔锐利地刺穿了生活虚假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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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小说

我写了一本小说,
创造了一个男人。
我把他的生活
写得一团糟。
放到网上。
然后,
我去酒吧喝酒,
有人在读我的小说。
伤心落泪,
有人不喜欢
我的小说。

我喝下第一杯啤酒。
又要了第二杯。
当第三杯快喝完时,
我对自己说:
立,要坚强些。
你现在就去
给妈妈打个电话,
明天去找份工作,
像大家那样生活!
别再写你的
第二本小说。




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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