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讨论过一个问题,就是多向的性与专一的爱能否两全。一方面有专一的爱情,我们两人互相非常爱,你最爱我,我最爱你,另一方面呢,照顾人的本性,每个人都可以有那种多向的动情,多向的性兴趣,可以有几个性伙伴,你可以跟不同的人发生关系,但是同时我们之间互相是最爱的。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呢?这个问题,实际上很多哲学家都讨论过,譬如英国哲学家罗素。他认为能做到,他说实际上人有两种本能,一种是爱的本能,一种是嫉妒的本能,爱的本能是更光明的,更正面的,嫉妒本能是比较负面的,所以我们应该为了那个爱的本能去克制我们的嫉妒本能。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实际上你可能对很多异性发生好感,如果你们两人相爱,你对别人发生好感,她就会嫉妒,那么,我们互相都克制我们的嫉妒本能吧,我们互相特别爱,但是我们谁也不要管谁,每人都有自由去跟别的异性进行交往,都可以和别的异性上床。他是这样主张的,他有一本书叫做《婚姻革命》,就是谈这个问题的。但是,这在实践上能不能行得通呢,反正据我所知,罗素自己就离了四次婚,结了五次婚,看来他也没做成功,他也不能做到两个人一贯的专一的互相相爱,同时每个人都自由,他也做不到。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这种嫉妒本能实在是很难克制的。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法国哲学家萨特和女哲学家波伏瓦,他们两个没有结婚,但差不多就像结了婚一样,因为他们虽然没有上教堂举行仪式,没有上法院办手续,但是订了协议,两个人要永远生活在一起,永远相爱,同时每个人都有自由,可以有其他的性关系,其他的性伴侣,互相都不能干预。他们有一条规定,互相一定要透明,你有了要告诉我,我有了要告诉你,后来他们也真这样做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人。结果怎么样呢?结果倒是他们的友谊保持下来了,但是后来两个人就根本谈不上是什么情人关系,不再有性关系,基本上就是两个朋友,尽管如此,也经常为对方的情人的事情吵架。所以我说,实际上很难两全,理论上的设计好像挺美好,如果能做到是挺好的,但实际上做不到。从道理上来说,这确实好像是两个不同的东西,一个是性,一个是爱情,我真正爱你,你真正爱我,这就行了,至于性,你跟别人怎么样,其实对我有什么损害呢?从理论上分析的确没有什么损害,只要我想得通,看得明白,我用一种哲人的态度去对待,就不会有什么损害。但是,实际上为什么行不通呢?我想这里面一定是有理由的,一定是有原因的。
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中国的作家史铁生,他解释得比较好。史铁生有一部长篇小说叫《务虚笔记》,里面有一个主题就是讨论多向的性趣和专一的爱情能不能两全,最后他的结论是不能两全。他提出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理由,他说,性实际上是爱侣之间表示爱情的最恰当、最热烈的语言,贞节之所以必要,是为了保护这种语言不被污染,为了不让它丧失示爱的功能。就是说,如果你跟谁都可以上床,都可以这样热烈,这样欲仙欲死,你说你只爱我一个人,我还怎么能相信呢?我们好到了极点,最后也只能用这个语言来表达,那么,你对我的爱与你对她们的这种关系,区别到底在什么地方呢?你已经把这个最恰当、最热烈的语言用掉了,你再用别的语言来解释是怎么也解释不清楚了。
我觉得史铁生的说法特别好。我们可以看一下,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生了这种不专一、多向的情况,发生了一方越轨的情况,被另一方知道了,结果往往不妙,必定会给爱情带来损害。除非你不让对方知道,偷偷地干,现在这好像是一种风尚,很多人都在这样做。但是我想,第一这不保险,往往是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就被发现的,迟早会暴露,一旦知道就来个大爆发,多半是这个爱情就完了。其次,即使你保密保得特别好,我觉得既然你是不敢让她知道的,你知道她是不允许的,你在不断地做这个她不允许的事情,那么,当你跟她相处的时候,你实际上是心中有鬼的。我就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觉得你仍然很爱她,这是一种什么滋味。这时候你跟她相处时的心情就必定很复杂了,你会对她有负疚感,你会对她有很多躲避的动作,很多封锁的动作,这种东西我觉得肯定会影响两人之间的氛围。
在做了很多努力以后,事情仍然暴露了,那时候,不管你怎么样诚恳地检讨,花言巧语也好,海誓山盟也好,都没有用了,你很难再使她相信你对她的爱是专一的。就算她原谅你了,阴影仍然存在着,很久都难以消除。我原来比较主张开放的婚姻,认为两个人真正相爱,同时每个人都是自由人,互相都不要干预,这是一种最理想的格局。但是,后来我就发现,这个东西行不通,凡是这样做的没有一个不失败的,我没有看到过一个成功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