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让我真正注意到幸福这个词,是在新东方听俞敏洪的讲座。俞敏洪说:“幸福是点,痛苦是线。”
后来,生活的变数让我体会到,当一个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时,人会不高兴。联想到佛教的只言片语,于是得出结论:无欲无求,才能幸福。结果,很快被朋友一棒子打醒:“我怎么觉得只有当你的欲望得到满足时,人才会快乐呀。”对呀,没有欲望,也就没有高兴的时候,那能算是幸福吗!
读艾米的爱情小说,又开始思考什么是爱,觉得爱一个人,就是宠着对方,让对方高兴。
那幸福和爱的关系是什么呢?和老公探讨一番,觉得一个人,如果可以爱人,同时又被人爱,可能就算是幸福了。
改变别人远远比改变自己难。只有改变自己,才有可能去影响别人。
不仅要爱别人,更需要爱自己,而且是持久的、无条件的爱。
网上无意中看到亚里士多德的对happiness的描述:幸福是生命的意义和目的,是人生活的动力,以及活着,就会一直追求的唯一目标。
这是我自己按时间顺序的认知过程,有点乱啊。仔细想想,稍稍整理一下,发现这些概念之间还是有点联系的。这是我目前的认知:
- 人在年轻的时候,的确需要努力学习技巧来提供自己在物质世界里的需求,先要做到生活独立,然后是经济独立;
- 生存环境有保障了以后的追求,是为了满足自己各式各样的欲望;
- 人的欲望得到满足时,会伴随短暂的高兴、快乐;
- 高兴快乐的感觉是来自外在世界的,并不很持久,所以幸福也是短暂的;
- 可幸福是人与生俱来,且至死不渝的生活追求,我要!我要!我还要!;
- 爱一个人,就是尽己所能满足对方的欲望,让对方高兴;
- 一个人,可以爱人,同时又被人爱,我觉得就算是幸福了;
- 人可以选择去爱别人,如果有能力,可以不停地让别人高兴,但是没法控制被爱,因为你不能改变别人;
- 即然不能强迫别人爱自己,我们只好自爱,关心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美。
- 爱人,爱自己,不停地追求和寻找 = 幸福到永远。
Bingo!
物质精神独立可以让自己少受伤害 是达到幸福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人生求而不得是常态,及时调整期待值,努力找到让自己幸福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