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聂树斌!聂树斌!
一剑飘尘
关于聂树斌案件,我并没有太多关注。现在写关于他的文章,对于这个快餐时代来说,连残羹冷炙都算不上,只能说是隔夜垃圾了。有人认为网路时代会给统治阶级造成更大的压力,其实,我倒是觉得网络时代的快餐性质、碎片特征,反而有利于专制。越是严苛的专制体制,越在网络时代如鱼得水。这个以后再说,我们今天谈聂树斌。
以前不关心聂案,是因为知道中国这类案件层出不穷。聂案绝对不是绝无仅有的。这只要从引发聂案翻案的起因,就可以看得出来:那是非常小概率的事件。那么,为什么现在炒聂树斌的冷饭呢?因为刚刚看了一个网友给我发凤凰卫视的视频,可以说是触目惊心!
根据这个视频,可以确定几件事,而且是中国法院确认的:1,中国公安没有按照法院判决执行聂树斌行刑时间。2,法院竟然和公安沆瀣一气,向聂树斌的家人隐瞒行刑时间。3,聂树斌实际被执行死刑的时间是1996年1月,与章含之换肾时间完全吻合。4,聂树斌冤案发生在河北,而章含之换肾是在北京朝阳医院,地理距离非常近。而章含之第二次换肾就改在了上海。这都显然与肾源地理位置有关。因为根据常理,既然北京朝阳医院第一次手术成功,章含之没有理由舍近求远再跑去南方的上海。
看完视频以后,我几乎第一时间就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
1,细节确实是魔鬼。
2,聂树斌案件,根本就不是错杀的问题,而是故意谋杀!
3,谋杀聂树斌的是:权贵(有器官移植的需要),中国的司法单位法院(判决他死刑),执法单位公安(延迟执法时间)。
4,在这种体制下,中国普通百姓已经成为权贵的器官供应货源,而且是免费的。
5,这种因为器官移植的需求,而造成的错案有多少?要知道元凶被抓获,本身就是小概率;而元凶能够承认罪行,也是小概率;而像王金书这样的元凶坚持11年不动摇地认罪,更更是小概率。所以,如果平民百姓遇到聂树斌这样的案子,想翻案,几乎是天上掉金元宝。
6,如此明白的案件,根本不需要王金书落网,就是按照执法时间与判决时间不符这一点,在欧美国家就可以追究国家赔偿了!美国曾经有个案子,死囚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好像因为断电(具体原因我记不大清楚了)而被拖延了几个小时执行,死囚家人就索赔了几百万美元。何况聂树斌这样,法院竟然在人还活着的时候,就告诉家人已经被行刑了?甚至给家人送了一份骨灰。这已经不是错误,而是公权力的肆无忌惮!当然,在这个国家中,公权力本身就是肆无忌惮的。中国的老百姓也非常认命!认命!认命!
7,网上还看到有人歌颂当今。确实,聂树斌案能够翻案,与今上决定异地审判有关。虽然我是今上的黑粉,但是这一点的功劳还是应该记在他头上的。但是,如果这个也称之为功劳,只能说明是中国的悲哀!就好比猪圈里的猪,在被宰杀之前都要被清洗一番。那是因为怕猪身上的污秽污染了猪血。不要说欧美现代文明的司法制度,就是中国古代,异地审判也是常规。可以参见清朝的杨乃武小白菜案件。今天还有人把今上做的这点儿事情拿出来歌功颂德,也不怕被爱新觉罗再来剃一次头么?(作者一剑飘尘,微信公众号:yjpc21)
8,还是比较杨乃武小白菜,一场冤案,最终上百的官员丢了乌纱帽。聂树斌案呢?却是在河北主管官员丢官以后,才能够平反。对比一下,也就明白,为什么今天中国电视屏幕,充满了歌颂满清的戏剧了。因为实在不如满清啊。
9,仅仅平反这个案子,宣判聂树斌无罪,根本不够!因为司法正义并没有得到彰显。仅仅追究当时破案的警察、甚至审判的法官,都不够!现在要追究的就是:谁决定让聂树斌死刑延期执行的?这才是聂树斌被冤枉判决的元凶!当法律不是用于惩治罪行而变成权贵工具的时候,法律本身就是罪恶。
10,显然聂树斌的死刑与章含之的换肾具有很大可能,存在对应关系。而根据目前网络透露的信息,很有可能,聂树斌的冤案就是通过章含之的公安部长朋友实施的。如果属实,章含之显然背负着道义责任。我希望年轻力壮的聂树斌在阴曹地府,天天强奸章含之。但是,这份罪责不应该延及子孙。章含之的罪,与她的女儿洪晃无关。在网络上责问洪晃,显然是成本最低的做秀而已。真正有正义感的话,去中国最高法院门前请愿去,虽然这也是非常古老的方法。但是难道你们还敢要求司法独立吗?
写完以后,还是不由得一声长叹:中国不要说法治治国了,连法制治国都做不到!1995年聂树斌被判刑,属于人情治国。2005年,王金书归案,属于天意治国。2016年异地审判,属于明君治国(并非说某人就是明君,而是说的这种模式)。今天平反了聂树斌,也不过是敷衍了事治国罢了。总而言之,还是人治。而普通百姓呢,被宰的时候做顺民,平反以后做暴民,而且只是做暴民之民。(作者一剑飘尘,微信公众号:yjpc21)
201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