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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让、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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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让
 
因车晚点,到商场里逛逛,看到一双一脚蹬的平底胶鞋,蓝灰色的鞋面很大方,伸脚进去试试,应该正是母亲可以穿的。母亲的脚比我的要大一些。
 
抱着鞋子去排队付款,我的前面有八九个人。从包里拿出手机来看,感觉有人在碰我的书包,回头看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她神子左晃右晃不小心碰到了我的包。她的后面应该是她的妈妈,她妈妈的旁边是一个八九岁的女孩,扎了一头的小辫子,黄色的黑色的。这位孩子的妈妈看到我回头就对小女孩说:“你离前面的女生太近了。”我看着她们笑笑,并夸女孩子的头发漂亮,女孩和女孩的母亲都说了一句“谢谢你。”
 
渐渐我排到第一了。这时听到收银员喊“下一个”,在我还没有迈步前,我身后的这位女士带着她的两个女儿从我的身边越过我走去付款。我略微愣了一下,然后走上前,对收银员说“该我了。”收银员抬头看看我:“好的。”
 
如果那位有急事,征得我同意,我可以让她先付款;如果她就这样径直走向前,我认为是不礼貌的行为,我就不会让她。
 
“让”与“不让”,或许是小事一桩,但是体现了人和人的关系。在这里我选择“不让”,正是我尊重她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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