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众国宪法2条3款;
二、8 U.S.C. §1182:这是川普团队自己引用的法令。不得不说,川普手下的律师水平是高的。该款规定了,总统可以在任何时候用行政令,以任何他认为合适的时长,暂停任何一个外国人或者任何群体的外国人入境,不管是移民还是非移民都一样,或者是设置任何入境限制,只要他觉得合适(deem to be appropriate)。
三、Alien and Sedition Acts of 1798: 一个两百多年前的立法,到现在还是适用的,对应现在美国联邦法律 50 U.S.C. §22-24。该系列法令进一步规定,总统可以关押或遣返任何他认为危险的非美国公民和任何来自敌对国家的公民。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川普的行政令虽然听上去荒诞,但真的是源于宪法权力。所以这样一个宪法问题,一般的小打小闹,比如州法院的这种『伤害全州人民感情』的裁定,根本是不堪一击的。
维持TRO并不是什么意外,毕竟第9庭以第一左倾和第一被最高院驳回的高比例而出名。
但是第九巡回法庭的判决出乎意料在这里:
1.Trump的旅行禁令是否违宪我们不知道,我们也不关心,我们只管是否继续TRO。
在不能确定旅行禁令违法违宪的前提下,法官认为法院也可以介入联邦行政事务,因为联邦政府的决定对原告造成了损失,并且虽然实际原告利益方损失人数只占受禁令影响人数的万分之一,也可以全国范围内暂停整个禁令,所以西雅图法官的裁定是合理的。
2.同时法院认为法院在即使不知道一项政策是否违法违宪的前提下,也可以介入要求行政方提供证据来让法院审核,同时在审核期间暂停执行。同时拒绝承认总统在外国人入境问题上的做出决定的unreviewable权力。
3.并且,法院认为即使是非公民非绿卡从未踏上美国领土的外国人,只要因为行政方的政策使得美国原告方(该外国人的美国利益方-地方政府,雇主,学校,家庭成员之类)的利益因此受损,原告就可以代其上诉,并使其享有美国宪法权利保护。美国宪法从此成为世界宪法,联邦法庭管辖权覆盖所有人类。
这判决词真是画面太美令人不敢看,再次证明了自由派司法动能主义的危害。
三权分立下,法院的权力也是受限的。法院只能审查行政方的政策是否违法,是否违宪。不违宪,不违法的情况下,是否造成原告损失不构成法院判案的理由。而审核行政方的政策是否合理,造成一方损失会不会过大,那是国会的职权范围,这一点法院明显踩过界了。扩大化法庭管辖权到从未踏上美国领土的非公民非绿卡并赋予其宪法权利,这更是直接自己立法了。
按照这份判例的思路,我们可以虚拟以下两个场景:
1. 以后美国和别的国家宣战打仗了(总统先于国会宣战),因为造成了华盛顿州粮食出口公司的损失,所以华盛顿联邦法院判暂停宣战,先让政府提交证据审核宣战理由,再由法院判断宣战是否合法合宪,整个审核期间政府不得调派一兵一卒。
2. 一名ISIS战士投报华盛顿大学被录取了,政府批准他的签证后,发现他是ISIS士兵,吊销了他的签证。因此华盛顿大学提起诉讼,要求联邦政府必须恢复他的签证,并允许其入境。而且根据这份判例允许美国利益方带其提起诉讼,让其享受美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并且联邦政府无法提供该士兵亲身参与恐怖袭击或ISIS行动的证据,无法证明所有ISIS士兵都是恐怖分子,因为他参加过ISIS就认定他是恐怖分子是歧视是违宪,说不定还能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