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使徒行传”第五课:胜过试探(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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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阿门。今天的证道经文是使徒行传1:15-20,“15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说,16弟兄们,圣灵借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17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18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19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20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感谢神的话语。所谓新造的人,就是脱去旧人,穿上新人(歌罗西书3:9-10)。使徒行传1:15-26所呈现的真理首先是:旧人死去,新人出来;犹大死去,马提亚出来。我们今天讲第一部分的内容,犹大之死。在新约圣经的“名人榜”中,加略人犹大是其中一位。在历史和现实中,犹大几乎是一位家喻户晓的反面人物,甚至成为“叛徒”的代名词。但后现代社会中开始有人为之平反。你若有兴趣,可以首先藉着意大利画家乔托的壁画《犹大之吻》(1305)和列奥纳多•达•芬奇的油画《最后的晚餐》(1497),来认识一下犹大。但任何艺术品展示的犹大都是片面的。无论如何,犹大是人类社会中一个值得关注和研究的“文化现象”。关于犹大至少有两个神学难题。第一、如果犹大在十字架计划中承担“必要的角色”,上帝惩罚犹大就是不合逻辑的——于是加尔文主义有一个双重预定论的解答。第二、马太福音关于犹大之死的记述与使徒行传的相关记述充满了“矛盾”,我们应该怎样面对?我将今天的证道信息分成三个部分:一,整理圣经所有关于犹大的经文,认识犹大其人;然后解决第一个难题。二,通过对使徒行传1:15-20的查经认识犹大之死;在此基础上,解决第二个难题。第三、应用这些信息,使犹大成为镜鉴,我们务要警醒,开始告别犹大的新生活。愿我们的新生命和教会的黎明一样,成功告别犹大的血田,从马提亚开始,连续复活,阿门。

一、犹大其人

认识犹大这个人,我们需要将圣经所有关于他的经文都收集在一起。先把我的观点放在这里,根据这些经文,我们能清楚地看见,第一、神从未预定和指使犹大出卖耶稣;犹大卖主完全出于他自己的意思,他的灭亡出于自己的罪。第二、耶稣从呼召犹大为使徒,到最后的晚餐,甚至被捕之时,像教导所有门徒一样,同样教导犹大,为犹大忧伤,甚至劝阻犹大。第三、但神的确“预知”犹大的出卖,但在信仰上,上帝从未强行勉强任何人;信仰绝对不是一个暴力事业,尽管最后的审判是。我们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认识犹大其人。

1、门徒之一:叛徒

犹大的身份是清楚的,犹大是耶稣呼召和差遣的12门徒之一。马太福音10:4b,“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马可福音3:19,“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路加福音 6:16,“和卖主的加略人犹大”。 从这三节经文中,我们至少可以看见:第一、还有犹大。三节经文都用κα?(and)将犹大和其它使徒并列在一起。基督对他从未偏待,更未试探和指使他犯罪。第二、卖主之人,或叛徒。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的“卖”字都是παραδ?δωμι,这个字是主动语态,告诉我们犹大出卖耶稣完全出于他自己。而这个字的基本含义就是,把一个人交到另外一些人的手里(英译betrayed)。“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合成字的字根δ?δωμι,就是约翰福音3:16中的“赐给”。而卖的对象都是“him”——恩将仇报的意思是很明显的:耶稣拣选他,他出卖耶稣。这是“耶稣式的人际悲剧”,耶稣走过的路我们也要走。路加福音的说法有些不同:?γ?νετο προδ?της,直译是,他变成了叛徒。动词?γ?νετο(γ?νομαι,become)的用法是Middle Deponent,这个语态主要是表明施动者的主动,但同时,也不排除外界的影响——正如我们将看见的,魔鬼进入了犹大的心。而名词προδ?της,字根与παραδ?δωμι相同,英译为betrayer, traitor。第三、大城寡民。加略这个地方应该在犹大地的东南端,与以扫的故乡接近。?σκαρι?θ,出于两个希伯来字: ????? (人) 与???????(城,在以斯拉记第4章中出现过7次,特指“反叛恶劣的城”)。第四、原非如此。?ο?δας,????????,动词?????是“感谢赞美”之意。上帝创造我们绝非要我们成为灭亡之子,因为神愿万人得救,更愿每个人用自己的生命荣耀神。犹大的堕落从根本上说,是罪人硬着颈项亏欠了神的荣耀。

2、玛门信徒:“贼”

卖主的原因之一:贪财。犹大的荣耀是从哪里开始堕落的呢?食物,是一切家畜沦落的原因;城市的上帝是钱囊或存折。贪财就是拜偶像,就是背离了第一条诫命,足以显明人就是罪人这个基本启示真理(马太福音6:24;以弗所书5:5;歌罗西书3:5)。钱财是人类的第一位假上帝,而魔鬼就是用这个假上帝,将人变成撒旦的奴仆自我败坏,又变成撒旦的差役彼此败坏。除了路加福音以外,其他三本福音书都讲到了在大麻疯的西门家里,犹大怎样是贪财的贼,然后为了三十块钱出卖了耶稣(马太福音26:6-16;马可福音14:3-11;约翰福音12:1-8)。纵观这三段经文,我们有如下领受。第一、犹大是个贼。“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参考约翰福音13:29)。“贼”这个字本是κλ?πτης,这个字有“盗用公款者”的含义,但约翰福音10:8也用之指代假师傅——这是教会遭遇的普遍试探,很多神职人员为金钱的缘故在教会工作。“贼”首先告诉我们,犹大是一位罪犯,靠犯罪生活。第二、带着钱囊。分管财务也是侍奉(历代志下24:8),但犹大不是侍奉神,而是用自己的生命侍奉钱。钱囊,γλωσσ?κομον,这个字是由舌头(γλ?σσα)和世界(κ?σμος)构成的。这是犹大的世界观,这是犹大的信仰。第三、崇拜金钱的人一定对金钱特别敏感,而敏感的常见表情就是生气。首先我们看见,这是犹大和其他几位门徒共同的态度,只是犹大更突出一些。事实上,人“很不喜悦”或特别敏感的两个常规性项目首先就是金钱,这是“生气”的根本原因(马太福音26:4-5;马可福音14:4),其次就是权力,这是恼怒的根本原因(马太福音20:24,马可福音10:41)。第四、贼的假冒为善。他们要掩盖自己贪婪的动机,将生气粉饰成为了真理和爱——为了“周济穷人”。而“做人很怎么样”这个自我感动,反过来又为出卖行径合理化,并提供动力——往往越是“做人很好”的人,越是犹大。第五、三十块钱。犹大卖主得了三十块钱,这相当于一个工人一年的工价,也相当于一个奴隶的价格。这个传统可以上溯到以扫为一碗红豆汤出卖长子的名分。一个基督徒如果最终不能胜过对钱财的敏感,最后一定走向为一点小钱而以奴隶的价值出卖信仰的绝路上去。

3、晚餐同席:食客

卖主的原因之二:不信。四福音书都谈到了耶稣在最后晚餐上对犹大卖主的预言、警告和劝阻(马太福音26:17-25;马可福音14:17-21;路加福音22:21-23;约翰福音13:18-31)。这是非常令我们感动的一幕:神在最后一刻,仍然盼望犹大回头;但犹大只是耶稣筵席上的食客,不仅不感恩,已经在此决心卖主。犹大是靠耶稣混饭吃的人,从未完全信主;于是在晚餐上又计划卖耶稣致富。首先,耶稣在逾越节的筵席上,清楚预言了犹大的出卖。神是无所不知的。其次,耶稣引用诗篇 41:9来宣告这件事:“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至近之人,甚至是蒙恩之人的出卖,耶稣遭遇的乃是这种悲剧和痛苦。第三、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都说,门徒们听见这个预言之后,“他们就甚忧愁”,“他们就忧愁起来”,并追问“主,是我吗?”但约翰福音告诉我们,耶稣自己“心里忧愁”。所以我们要知道,耶稣这份忧愁就是上帝面对罪人的心中忧伤(创世记6:6)。第四、耶稣也预言了犹大将因自己的罪永远灭亡。这也是对犹大的警告。符类福音都说,“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 ο?α?主要表明神的咒诅。约翰福音17:12说得更为彻底,称犹大为“灭亡之子”。第五、马太福音特别提到,“卖耶稣的犹大问他说,拉比,是我吗?耶稣说,你说的是”。而约翰福音这样记述这件事:“犹大受了那点饼,立刻就出去。那时候是夜间了”。从这里我们看见,犹大知罪不改,而且急不可耐又坚定不移;由于不信,直至死不悔改。

4、魔鬼使者:心囚

卖主的原因之三,鬼迷心窍。魔鬼比一切受造物都狡猾,它知道怎样捆绑贪财的人。犹大卖主也同时出于魔鬼的试探。路加福音22:1-3,“除酵节,又名逾越节,近了。2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才能杀害耶稣,是因他们惧怕百姓。 3这时,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而约翰福音三次谈到魔鬼在犹大卖主事件中的作用。第一、约翰福音 6 :70-71,“70耶稣说,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71 耶稣这话是指着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说的。他本是十二个门徒里的一个,后来要卖耶稣的”。这里我们也看见,加尔文主义的拣选论的不实之处。耶稣“拣选”了12个门徒;但是,其中有一位已经被“拣选”的犹大,因自己的罪失丧了。第二、约翰福音13:2,“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值得一提的是,约翰福音三次谈到犹大的父亲西门(约翰福音6:71,13:2,13:26);这似乎是对所有父亲的警告——父母应该教育孩子按真理对待金钱,免得他们成为灭亡之子。不容否认,很多人对钱财的迷惑与愁苦,真的来自“家教”。第三、约翰福音13:27,“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吧”。魔鬼对人的捆绑是持续不断进行的,它盯着了你,决意不折不挠地毁灭你。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常常感觉自己在某种罪中,却不能自拔。每一次你挣扎起来,魔鬼再一次让你重蹈覆辙,让你对自己的感觉极为绝望。魔鬼对犹大的三次攻击,战无不胜。这时候我们特别需要决死之心投靠基督。

5、犹大之吻:邪教

卖主的方式,强吻耶稣,卖给外邦人。贪婪、不信又加上屈服魔鬼,犹大必然卖主。但犹大卖主的方式很特别,这就是犹大之吻。符类福音都记载了犹大之吻(马太福音26:46-50;马可福音14:42-46;路加福音22:47-48)。马太福音26:49:“犹大随即到耶稣跟前说,请拉比安。就与他亲嘴”(犹大从未称耶稣为“主”,只称“拉比”)。犹大之吻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圣经自己是最好的回答。“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就作吧”(马太福音26:50)。马太福音中这个“朋友”(?τα?ρος),一方面指小孩子,另一方面是恩将仇报者。 耶稣这句话不仅显示祂面对十字架的勇敢以及对天父旨意的完全顺服,而且,与约翰福音“我就是”呼应;也是在保护门徒(约翰福音18:1-9)。而路加福音更直白,“耶稣对他说,犹大,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吗”(路加福音22:48)。犹大在马可福音14:44强调:藉着亲嘴这个“暗号”,“你们把他拿住,牢牢靠靠的带去”。凡是强吻耶稣出卖基督的人,都是犹大。就是那些秀出也勉强别人相信自己比别人和耶稣更亲密,就是比别人更爱主、更重生、更属灵特权的人,因此可以践踏控告别人,向世人及其掌权者换取更多荣耀和利益,并公报私仇之人。

强吻,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强吻是给人看的,是给买主或顾客以及基督教的仇敌看的;不管耶稣愿意不愿意。法利赛的吃人道,天主教的教皇制,改革宗的郁金香,灵恩派的神婚秀,律法派的耻辱柱,还有各种巴别塔乌托邦运动……一张张犹大死皮赖脸口唇和毒舌何等恶心呢!而以赛亚的翻译是,“祸哉,我灭亡了”(以赛亚书6:5);彼得的反应乃是: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路加福音5:8)。世界里的教会曾整体上沦陷巴比伦;如今更加犹大化了——一个一个罪人,个顶个为名为利益为仇竞争着强吻耶稣。福音大会、灵修大会、形形色色假见证,以及“他们教会”,天国近了,你们需要悔改,我不再需要了;你们都是名利之徒,只有我惊为天人;我一切言行都出于圣灵,我改革归正你们……但这一切邪教状态,只是教痞、强盗和神经病一场又一场捆绑圣灵的亲嘴比赛而已:世人哪,看我的唇舌,我比别人更配得30块钱。这是舌尖上的中国(教会):“4他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从此就生出嫉妒,分争,毁谤,妄疑,5并那坏了心术,失丧真理之人的争竞。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摩太前书6:4-5)。看乔托名画中犹大的黄金大氅——犹大,住口!

6、灭亡之子:血田

最后是犹大的下场。新约圣经中,马太福音27:1-10和使徒行传1:15-20有相关记载。这是我们接下来要详加查考的。

二、犹大之死

1、教会生活

15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说。

首先是教会存在的时间背景。创世记1:1,第一个字,“起初”,历史是从那个时间点开始的。教会历史也是如此。我们要知道,“那时”这个词绝不是“此时此刻”的意思,而是“在那些日子里”。?ν τα?ς ?μ?ραις τα?ταις,in those days。中译本显然容易造成一种错觉,好像彼得他们一回到耶路撒冷,突然就有一百二十名的教会,马上就增补了马提亚。不是的,这里面有一个预备的过程,大约是10天时间。这个用法与马太福音3:1的“那时”是一样的(参考出埃及记2:11)。耶稣升天之后,门徒返回耶路撒冷, 一直过着恒心、同心、祷告和祈求的新生活,并以此为基础,教会开始诞生。不仅如此,“那时”也是“白色恐怖”时期,在这样的时间背景之下,坚持聚会是非常不容易的。今天在和平年代,坚持聚会都是一种挑战,但愿我们从这里能学到信心的功课。需要说明的是,教会在时间里面存在。从总体上说,任何时间对教会来说都不是最好的时间,都是某种艰难的日子,都是黑暗年代。这是十字架神学与荣耀神学的区别——由于魔鬼作王,由于人的罪,教会在这世界上,在任何时候“都不容易”。真正的教会不是靠世界的恩赐寻找“发展的机会”;而是在任何时候,都只能仰望神的怜悯。事实上,基督出生在人类历史最好的时期,恐怕再没有罗马帝国的统治更为“文明”了;而且耶稣出生在有着强烈宗教信仰的犹太民族中间。但是,祂仍被残忍地杀害了,而祂的门徒,从此进入殉道之旅。这是教会存在的常态,任何基督徒对此必须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们是黑暗年代的光和盐,那时如此,现在如此,一直如此;直到主来。此外,教会启程,从告别犹大开始。犹大的尸体,也是教会的出发点。脱离旧人,才能活出新人。

其次,教会存在,需要教会领袖,然后是教会会众(这是原文的顺序)。我们先看第一个方面。“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说”。藉着上个主日证道,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彼得先站起来,在此不复赘言。无论如何,这是重生的彼得,顶天立地站立的彼得;这个“站起来”(?ν?στημι)有比喻的含义(如马太福音12:41)。不仅如此,彼得是“在弟兄中间站起来”。?ν μ?σ? τ?ν μαθητ?ν,in the midst of the disciples;不是“在众弟兄中间”,而是“在众门徒中间”。一方面,彼得并非比别的弟兄姐妹在生命和真理上更高一筹,他起来完全出于神的呼召。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注意众位沉默不语的弟兄姐妹,他们的沉默和顺服同样出于神的呼召。我们可以想象,在霾人的群居生活中,彼得这位有着历史包袱的人,在众人中间站起来“出风头”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你有什么资格?我怀疑你是否真的蒙召了?你三次否认主那件丑闻让你在外邦人面前有了坏名声,众教会也羞与为伍,而根据圣经,你不配作教会领袖;彼得你是否真诚地、深刻地、公开地并让我们和当事人满意地认罪悔改了……然而“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这一幕真的应该让我们热泪盈眶。首先,我们的神真的是创造新人的神,能将石头变成圣徒。其次,我们的教会真的是神的教会,众弟兄为任何一位重生的人由衷地喜乐,接纳他们,并顺服教会的秩序。最后,这位彼得真的不同了,他开始了渐渐更新的生活;而这新生活的重要内容,就是“说”——彼得开始传讲神国的道。愿我们的教会永远不是英模报告会,而是蒙恩的彼得和他众弟兄的教会。

最后现在我们来看会众,“有许多人聚会”,?χλος ?νομ?των,the number of names together;直译是,按名字众人聚集。一方面,每个人都有名字,其中很多人在上帝面前是新造的人并在生命册上有份;另一方面,很多人,形成教会。这是一个有群(?χλος)己(?νομ?των)权界的“全新组织”,一个属天的机构(启示录3:4)。这里使用一个词组来表达“聚会”之意:?π? τ? α?τ?;他们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有同一个心志地聚集,耶稣升天之后,门徒聚会的质量在不断提高(使徒行传2:1,3:1;哥林多前书11:20,14:23)。使徒行传1:4的“聚集”是συναλ?ζω(神召聚他们);使徒行传1:6的“聚集”是συν?ρχομαι(与人一起来)。而且不到10天时间,这个教会用?π? τ? α?τ?方式“聚会“了一百二十人。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思想这个人数。第一、在白色恐怖的耶路撒冷,这样的聚集,就是从12个人到120个人的十倍的增长,是不可思议的。这是神的工作(这只是耶路撒冷聚会的人数,参考哥林多前书15:6)。关于十倍,可以参考但以理书 1:20,“王考问他们一切事,就见他们的智慧聪明比通国的术士和用法术的胜过十倍”。向教会聚集的这些人,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们被一种属天的智慧所激励,胜过了一切恐惧。这是耶稣复活和升天带来的祝福。正如主自己所应许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翰福音12:24)。当然,这不是偶然的。从12个人中间经过70个人。路加福音10:1,“这事以后,主又设立七十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这是第三年的后期,耶稣已经开始殉道之旅(路加福音9:51);但因十字架事件,这70个人基本上逃之夭夭或成了旁观者,但他们没有逃的太远(路加福音23:49,24:33;参考出埃及记24:9)。现在这120人,是耶稣复活升天之后的重新聚集;他们当中当然有离开又返回的人。第二、12在希伯来文中代表完全,也代表团圆,代表复活。出埃及记15:27,“他们到了以琳,在那里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树,他们就在那里的水边安营”。教会度过了玛拉苦水,到了以琳。一切生机勃勃,前程似锦。

2、彼得证道

16弟兄们,圣灵借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20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16  ?νδρες ?δελφο? ?δει πληρωθ?ναι τ?ν γραφ?ν τα?την, ?ν προε?πεν τ? πνε?μα τ? ?γιον δι? στ?ματος Δαβ?δ, περ? ?ο?δα το? γενομ?νου ?δηγο? το?ς συλλαβο?σιν τ?ν ?ησο?ν……20  Γ?γραπται γ?ρ ?ν β?βλ? ψαλμ?ν Γενηθ?τω ? ?παυλις α?το? ?ρημος κα? μ? ?στω ? κατοικ?ν ?ν α?τ? κα? Τ?ν ?πισκοπ?ν α?το? λ?βοι ?τερος。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彼得的第一篇讲道,这篇讲道是关于教会职分的——教会的组织基础是教会职分。我们可以将彼得的第一篇讲道放在“交叉结构”中,即16节与20节,首尾呼应地讲到了旧约圣经、特别是大卫诗篇关于犹大的预言。

第一、讲道的对象。?νδρες ?δελφο?,中译“弟兄们”应该不够准确;KJV的翻译是:Men and brethren,即先生们,弟兄们。直译应该是人,弟兄。这是新人类,以彼此是弟兄为标志(使徒行传2:29,2:37,7:2,13:15等)换言之,圣灵要靠圣道,将人变成弟兄。

第二、圣经的基础。?δει πληρωθ?ναι τ?ν γραφ?ν τα?την,this scripture must needs have been fulfilled,根据圣经,这些话必须应验。首先,唯独圣经。传道人自己要对圣经要有足够的热情和信心,而圣经永远是讲道的基础和归指。而且圣经上的话语一定是真的,是一定要应验的。神的话语是教会的开端,所谓太初有道。其次,仅仅有爱圣经的热情是不够的,传道人还需要两方面的功课。一方面,必须熟悉圣经,所以彼得讲道的内容是:“圣灵借大卫的口”;圣经之所以无误,因为是圣灵的作品;这是不可私意解说的;这是彼得一贯的观点(彼得后书1:20-21)。另一方面,必须有圣灵的带领,使传道人有能力将圣经相关经文应用到现实生活中;所以彼得毫不犹豫地宣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个应用在教会实际生活中充满了风险和挑战。外邦人和假基督徒惯常的挑战是:你也是罪人,你凭什么用这段经文针对犹大?归根结蒂,这些“东方的风俗”从未真正接受基督在教会中这基本的信仰。值得一提的是, “领人”这个词组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犹大:γενομ?νου ?δηγο?,becoming a guide,他渐渐变成了一个向导。γενομ?νου这个动词也告诉我们,犹大起初不是这样的,是渐渐变坏的,尽管耶稣从起初就预知了结局。他是从耶稣的门徒和朋友,渐渐拒绝悔改,变成了一个带领仇敌捉拿和杀害耶稣的叛徒。这也给每一位基督徒一个警告:犹大不是一天炼成的。

第三、证道的目的。彼得讲论犹大不是主要目的,目的是建造教会,重新拣选马提亚;重建教会的领袖,同时让基督徒脱去旧人,穿上新人。讲道必须有现实意义。不过这一点,是我们下个主日的内容。

第四、真理的装备。20节进一步返回圣经,这是对“第二”个主题的进一步呼应或阐释。仅仅有唯独圣经的心志是不够的,传道人还必须真正的熟悉圣经,有足够的真理装备。告诉我们圣经到底如何说犹大的。Γ?γραπται γ?ρ ?ν β?βλ?,For it is written in the book;正如经上所记。这是使徒讲道的基本模式。这里引用了两节诗篇。使徒行传引用旧约经文是诗篇,因此有一些教会(包括路德本人),建议初信者阅读圣经从诗篇开始,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第一节,诗篇69:25,这是大卫的诗(可以扩展阅读诗篇69:24-28)。从这里我们能进一步看见犹大的最终命运,他没有得救。彼得在这里对这节诗篇的引用有一个“变化”,就是将诗篇69:25中“他们的住处”改为“他的住处”。这绝对不是私意解经。一方面,犹大之类的人物古往今来一定很多,所以圣灵藉着大卫指向所有这类人;另一方面,在所有这类人中,加略人犹大是代表人物,“他”正是“他们”之中的一员。第二节,诗篇109:8(同样可以延展阅读诗篇109:7-9)。犹大确实死了,被弃绝。这里需要认识“职分”一词,?πισκοπ?,这个feminine noun一般译为office(提摩太前书3:1)。值得一提的是,彼得这个渔夫,绝对不是不学有术的人,也不是靠属灵表演欺名盗世的人;他跟随基督三年半,对旧约圣经有着深厚的基础和属天的看见。

3、罪的工价

17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18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19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17  ?τι κατηριθμημ?νος ?ν σ?ν ?μ?ν κα? ?λαχεν τ?ν κλ?ρον τ?ς διακον?ας τα?της,18  Ο?τος μ?ν ο?ν ?κτ?σατο χωρ?ον ?κ το? μισθο? τ?ς ?δικ?ας κα? πρην?ς γεν?μενος ?λ?κησεν μ?σος κα? ?ξεχ?θη π?ντα τ? σπλ?γχνα α?το?,19  κα? γνωστ?ν ?γ?νετο π?σιν το?ς κατοικο?σιν ?ερουσαλ?μ ?στε κληθ?ναι τ? χωρ?ον ?κε?νο τ? ?δ?? διαλ?κτ? α?τ?ν ?κελδαμ?, τουτ?στιν Χωρ?ον Α?ματος。

我们最后来看看犹大是怎么死的。彼得要从经文引入现实,谈论犹大的真实情况。首先,神的爱。17节告诉我们,神在基督里同样爱犹大,甚至拣选他作使徒。这份爱就是爱仇敌的爱,这是只有神才有的爱,这是只有基督教才传扬的爱。17节中的“职分”是另外一个字,διακον?α,这个字更常用,用于指来自神的差遣,这是向人传道的侍奉,英译常常是ministry;这个字也是英文clergy的字源。这是保罗的用法:“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职分(敬重原文作荣耀)”(罗马书11:13)。但人未必都像保罗一样“敬重”自己的职分,也未必对神的爱有感恩之心。与此相关,这里面有一个护教学的常识。犹大的确是使徒之一。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有愚昧的人用教会中的败类来攻击基督的信仰,这缺乏基本的常识。若这种攻击成立,魔鬼早就指着犹大否定耶稣了——这么伟大一个人,怎么可以教导出这样一个学生,足以证明耶稣不是神,基督教是不好的。没有这种逻辑。上帝那么伟大,亚当和夏娃还是堕落了;上帝就是爱,但末世审判的时候,大多数人要进入地狱——人犯罪出于他们自己。而且这种看人的攻击却定睛看一个人,而11个人都裁剪掉了。这个控告是一个谎言。

其次,人的罪。犹大犯罪出于他自己,而罪的工价就是死;这是18节告诉我们的。值得一提的是,加尔文等人认为18-19不再是彼得的话,而是路加的话;这种可能性很小;不过这倒很有加尔文主义的特点——在上帝发言的时候喜欢插言作谋士;但这不是路加的习惯。根据原文的顺序,这里首先提到卖主的犹大后来“买了一块田”。我会在下面协调这段经文与马太福音的冲突。这句话的直译是:现在犹大拥有了一块田,这块田来自他作恶所得的工价。我们在这里能看见职分和田之间的替换关系,正如以扫怎样为一碗红豆汤出卖了长子的名分。彼得特别指出,犹大之死或被惩罚,乃是出于他自己的“作恶”(使徒行传1:25特别清楚地显示“郁金香”的虚假来:恩典是可以抗拒的;参考约翰福音8:44)。?κ το? μισθο? τ?ς ?δικ?ας,out of the reward of iniquity。然而神断不以有罪为无罪,正如罗马书6:23所说的,“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这是十字路口,犹大选择了前者。彼得描述了犹大的具体死状。这个与“买”并列的动词是?λ?κησεν μ?σος,he burst asunder in the midst,“肚腹崩裂”;同时,?ξεχ?θη π?ντα τ? σπλ?γχνα α?το? ,all his bowels gushed out. ,“肠子都流出来”(动词是被动语态)。这个死状也有象征意义——玛门信徒的真正上帝是肚腹,结果就这样了(腓立比书 3:19;民数记5:27,罗马书16:18)。而动词分词πρην?ς γεν?μενος,falling headlong(身子仆倒;诗人荷马常用这个字表示“大头朝下”),是修饰动词“肚腹崩裂”的。需要说明的是,从这个句子本身看,无法得出犹大死在田上这样的结论,这可能是两件事。

第三、神的爱。神要使用犹大之死为教会和全人类的镜鉴,要后来人能避免犹大的命运。这个见证就是那块血田,而耶路撒冷的人是第一批见证人。在这种意义上,17-19节也存在一个交叉结构。“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耶路撒冷的人众所周知的“这事”,首先就是指犹大之死这件事。这在行文上是很清楚的。因为知道了犹大是这样死的,然后(?στε,so then, therefore),才根据这个事实,众人将那块田称为血田。这个血田的名字用希伯来话说,就是亚革大马,????? ????。其中?????并不是“田”的意思,而是“份额”——这是血的代价(创世记14:24,31:14等)。彼得这里提到这个希伯来的“专有名词”,可能是因为这120个人中有说希腊话或其他方言的人,正如后文所告诉我们的。而彼得的解释也显示,圣灵将犹大之死也作为外邦人和全人类的镜鉴。不过我不知道耶路撒冷人是用什么样的口吻谈论这件事的,从他们后来对待司提反和保罗的态度上,他们丝毫没有从这血田中学到真正的教训。因此,血田不仅定了犹大的罪,也定了犹太人的罪。我们呢?

4、三个难题

教会用不同的方式试图解决马太福音和使徒行传关于犹大之死的“矛盾记述”。我们先把马太福音的相关记载放在这里。马太福音27:3-10,“3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4 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5 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6 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 7 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8 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9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10 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这里面主要有三个难题。第一个难题,到底是谁买了田,是祭司长和长老们,还是犹大自己。这个问题其实不是很难。马太福音27:7的“买”字是?γορ?ζω,专指在市场上交易;这个字在新约圣经出现了31次,就是平常所说买卖之买。因此我们可以确知,正如马太福音所记述的,的的确确是祭司长和长老们用犹大的三十块钱买了一块田。而使徒行传1:18的“买”乃是κτ?ομαι,基本含义是占有,娶妻(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共出现7次:马太福音10:9,路加福音18:12,路加福音21:19,使徒行传8:20,使徒行传22:28,提摩太前书4:4)。这样一来就没有任何矛盾——钱是犹大的钱,但由于是脏钱,不能入库;所以祭司长和长老们就用这脏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但是,由于钱是犹大的,所以,这块田在法律上仍然属于犹大,归在犹大的名下。

第二个难题:犹大是吊死的,还是自杀式爆炸而死。一般的解释是说犹大死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先上吊;第二阶段是,他从所吊的木棍或什么树木之类的上面掉下来,大头朝下,裂开而死。换言之,马太福音和使徒行传是在讲犹大之死的两个阶段。马太福音的“吊死”一字是?π?γχω,这个字只是描述犹大把自己吊上去了,是不是死了,不清楚。而使徒行传若没有马太福音这个前提,还真不好理解,犹大是怎样大头朝下掉下来了。不过使徒行传也没有说犹大在哪个阶段死的,只是描述了裂腹的惨状。马太福音特别强调犹大的上吊行动,也许别有深意。在旧约中,有一位犹大式的人物,就是大卫的谋士亚希多弗,他出卖了大卫王(撒母耳记下15-17)。这两者之间的连接,对马太来说,是顺理成章的——亚希多弗怎样出卖了大卫而最后吊死(撒母耳记下17:23),犹大就怎样出卖耶稣(即今天的大卫王),最后也吊死了。

第三个难题与使徒行传无关,是马太福音自己的问题,即马太福音27:9说,“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而接下来这些话,明明来自撒加利亚书,而非耶利米书(撒加利亚书11:12-13)。然而撒加利亚书并没有告诉我们“丢给窑户”是什么意思;而耶利米将其中的预言解释得更为清楚——耶利米书18-19更充分地讲论了窑匠的隐喻——神有打碎瓦器的主权。耶利米哀歌 4:2也这样说,“锡安宝贵的众子好比精金,现在何竟算为窑匠手所作的瓦瓶”。藉着先知耶利米,我们知道犹大之死也是整个耶路撒冷和犹太人的镜鉴,正如起初,所多玛和蛾摩拉的覆灭,“如同烧窑一般”,成为整个人类的镜鉴(创世记19:28)。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马太谈论的是两位先知的联合预言,但以耶利米为首。不仅如此,马太福音17:9中耶利米说的“说“,用的是一个很偏僻的字,??ω,不是常用的ε?πον,这个字的基本含义是to flow,to pour forth,从起初开始流传的(约翰福音7:38,G4482),转意之后,大致可以翻译成“开始说”,“从起初所预言的”(G4483)。这个字大量出现在马太福音中,基本都是这个含义(在马太福音共出现了20次,其他6次分散在别的新约经卷中,大约都有“从前有人说”之意,如罗马书9:12)。因此,这节经文更精确的翻译应该是这样:“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所开始流传的话”。总而言之,上帝起初造人都是好的,但人若自己犯罪,就像犹大,成了悖逆之子,必被打碎(歌罗西书3:5-7)。

三、告别犹大

感谢神,将犹大作为我们的镜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到底能够从中学到什么。犹大可以说是圣经记载的第一反面人物。这个反面人物的主要形象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紧抓钱囊,亲吻耶稣;第二阶段,悬尸荒野,碎身血田。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凡是一生仅仅抓住钱袋的人,实质上紧紧被钱囊所抓住,一生愁苦,罪恶;最终的结局一定是“往自己的地方去了”(使徒行传1:24b)。就犹大而言,贪财果然是万恶之根。圣经指着上帝的独生子让我们听从祂作讨神喜悦的人;上帝也指着出卖上帝儿子的犹大,让我们领受重要的教训。根据圣经我们找不到犹大是一位民族主义者,而《犹大福音》的狡辩更是徒然的。犹大的罪归根结蒂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贪财成性。毫无疑问,犹大因贪财而卖主。犹大的贪财是一种习惯,习惯成瘾,不能自拔。这是一种古老而普遍的罪恶或人性。从以扫到犹大,从亚当夏娃为一口吃的背叛神,到现代社会人们为了贪欲而为所欲为,告诉我们人是怎样因为肚腹而背叛神,并渐渐失去了神的形象,直至罪上加罪,将上帝创造的天地沦为血田,自己也倒毙其中。事实上拉结可能在这罪中有份(创世记31:19);亚干也是,他葬身之地应该就在“血田”(约书亚记7:20-26)。每一个人都面临着犹大的试探。第二是死不悔改——犹大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回头,甚至在卖主之后;但一方面他不能自拔,另一方面,用自杀取代了重生。这是犹大和彼得的区别。事实上,这是罪人至为普遍的两个罪;前者否定圣父,用玛门假神取代真神;后者弃绝圣子和圣灵。我们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学习犹大身上的教训,以便更好地开始新的生活。

1、蚂蝗之女

贪财成性经常性的表现,就是生活在不满足的痛苦和因不满而与人争战的痛苦之中。马克思说,人类有史以来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斗争的核心项目就是所有权或物质财富。事实上家庭内战大部分归结于财产及其贪欲。贪欲首先源于创造秩序的颠覆——创世记第一章告诉我们,物质财富是为人创造的,而人不是为物质财富创造的;基督徒必须处理好生命与财富之间的主次关系。其次,贪婪的本质是“不知足”,而不知足的本质是偶像崇拜:人试图用钱财这位假神弥补罪人与神隔绝之后的不安,但不可能得到满足。箴言指着犹大现象说过一句特别深刻的比喻:“15蚂蟥有两个女儿,常说,给呀给呀。有三样不知足的,连不说够的共有四样。16就是阴间,和石胎,浸水不足的地,并火”(箴言 30:15-16)。蚂蟥:????????,horseleech,leech(水蛭)。我相信这篇箴言同样是所罗门的作品,他根据自己的经历用女人永不满足的欲望,来比喻犹大式的贪婪。希伯来先知提出过“妓女”这个概念来指人对神的背叛;中国古字“要”字刻画的是同样的画面。妓女式贪欲的源头首先在阴间的权势,不知足的人如同着了魔,不能自制;其次是无论怎样赐恩,绝不结果;再次如同水入干地,从不饱足;最后就是欲火熊熊,愈烧愈烈。每一个罪人都是蚂蟥的女儿,每个人都活得很不开心,因为没有人知足,也不可能满足。如今,最“伟大”的两个女儿,一个叫中国,一个叫美国;他们已经把地球搞得山穷水尽了。“祖国”,不就是一块“血田”吗?

2、简单生活

没有人在道德上可以嘲笑犹大,我们必须正视自己的处境,犹大活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耶利米书6:13)。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靠着基督认罪悔改,重新出发,脱离审判(耶利米书51:13;哥林多前书6:10;彼得后书2:14)。十三世纪的方济各(Francis of Assisi,1182-1226)改革——他将贫穷视为新娘(Poor Clara),恢复了世人对教会的信任。今天,我们在这里向普世教会和每一位主内弟兄姐妹提出新生活的倡议,这个倡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简单生活。我们个人生活准则是“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摩太前书6:7-10;马太福音6:31-34)。首先不要向罪作一点让步,远离贪婪和盗窃(出埃及记20:15;以弗所书4:28)。其次只追求贫富适度(箴言16:8,30:8-9)。最后远离懒惰和寄生,自己作工(出埃及记20:9;帖撒罗尼迦后书3:10-12;腓立比书4:10-13; 创世记2:15;以弗所书4:28)。第二、和睦家庭。基督徒家庭生活的准则是脱离为饮食焦虑和为钱财争吵的恶俗(创世记1:19,2:18;箴言10:22,28:25)——事实上所有为钱财吵架的基督徒,都是不信者(箴言19:23;诗篇23:1;希伯来书13:5)。底线是,夫妻一体,养育儿女(以弗所书6:4;提摩太前书5:10)。第三、清贫教会。教会的准则是“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马太福音10:9;路加福音 6:20);而牧者要率先垂范,效法基督,拒绝奢侈,安于清贫(马太福音 8:20;哥林多前书4:12)。教会中为财务“很不喜悦”是教会的经典耻辱。教会当学习使徒的样式,他们在所罗门廊下,他们寄居在马可楼,他们坐在草地上。第四、简单世界。在这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作王的世代,巴比伦邪淫大怒的酒醉倒了全地的人(启示录18:1-24)。我们要起来往普天下去,一方面,像先知一样对每一座所多马与蛾摩拉呼喊“住手”(以西结书45:9;哈巴谷书2:5)。我们要承担管理世界的责任。

3、献祭生活

不过问题还有另外一面:我们怎样在这世界上使用钱财。首先基督徒相信所有钱财都出于神;而我们自己也出于神。所以要从犹大血田中学到的第一个功课,就是远离玛门崇拜。离开被造物,转向创造主。事实上,以钱为神为友的,必然是害人、渎神的,而且已经在咒诅中了(阿摩司书2:6;诗篇10:3;马太福音6:24;箴言 23:5;传道书4:8;马可福音10:23;雅各书4:4)。其次我们相信,我们当按神的心意使用钱财。第一位的,不是奉献钱财,而是将自己献上(使徒行传15:26;罗马书12:1;哥林多后书8:5;腓立比书2:30)。然后就是教会里的奉献。这奉献首先用于支持传道人,支持教会,支持福音事工(路加福音10:7;罗马书15:31;哥林多前书9:14,16:1-3;哥林多后书8-9;希伯来书13:16;提摩太前书5:17;加拉太书6:5-10)。另一方面,用于帮助教会里的穷人和急需帮助的人(出埃及记22:25,23:11;利未记19:10,22;申命记15:7;以斯帖记9:22;以赛亚书58:7;路加福音21:4;使徒行传11:29,11:30,15:26)。最后,用自己的钱财去追求真理。这当然不是指行邪术的西门的作为(使徒行传8:18-24);而是指耶稣这个教导,“要借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路加福音16:9)一方面,耶稣是罪人的朋友(马太福音11:19;约翰福音11:11,15:13-15);另一方面,信徒是耶稣的朋友又彼此是朋友(出埃及记33:11,以赛亚书41:8;路加福音12:4,15:6,9;雅各书2::23; 约翰三书1:15 )。不仅如此,φ?λος这个字也专指新郎的朋友(约翰福音3::29)。因此耶稣的意思无非是要我们将精力和财富放在真理追求上,必获得荣美、尊严、自由、丰富、平安和永生。

需要强调的是,圣经从来没有教导人无私奉献,而是有私奉献。教会不是培养伪君子和真强盗的地方,尽管有些教会确实如此。我们教导人奉献也乐意奉献,乃是因为我们深信,若我们按神的心意使用钱财,就必蒙神的祝福。这份祝福首先在世上就临到了。箴言11:25,“好施舍的,必得丰裕。滋润人的,必得滋润。”这种“滋润”首先是财富上的,但也指“神的形象”。玛拉基书3:10,“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这里我们也许能够明白为什么越是吝啬和贪婪的人,越是贫穷的缘故。贫穷当然首先就是一种心理状态(贪婪的人永不知足);但也是从神而来的咒诅事实。主耶稣也这样教导人:“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路加福音6:38);“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 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路加福音18:29-30)。其次则是积财宝在天上——按神心意使用钱财,就是将钱财存入天国的银行,就是借给耶和华。这是神说的,“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上帝绝对不是赖账或借钱不还的人,所以路加福音12:33-34说,“你们要变卖所有的,周济人。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因为你们的财宝在哪里,你们的心也在哪里”。“你信这话吗?”(约翰福音11:26)阿门。

任不寐,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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