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三课:天怒——反人类宣言(1: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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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基督第一次来要救赎第一种意义上的罪人,却严厉审判第二种和第三种意义上的罪人——而再严厉的审判仍然是为了救赎。第一种罪出于人的肉身和不信,第二种罪是人的骄傲与魔鬼的合作,第三种罪完全是魔鬼吃人说谎的工作。上帝审判全人类,目的是为了带领人进入基督的恩典。

只有上帝有权力发布反人类宣言;这段经文的真正作者不是任何人,而是圣灵——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理解罗马书1:18-3:20可以参考约翰福音16:7-11,“7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8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9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10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11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我们也可以这样看,约翰福音是罗马书的神学导言——圣灵将带领我们进入基督的真理。

而根据约翰福音16:7-11节,罗马书1:18-3:20可以按罪、义和审判三个主题交叉结构分成七部分:一、外邦人的罪(1:18-25);二、外邦人的义(1:26-32);三、外邦人的审判(2:1-5);四、上帝对全人类的审判(2:6-16);五、犹太人的审判(2:17-29);六、犹太人的义(3:1-8);七、犹太人的罪(3:9-20)。其中罗马书1:18-2:5重点是审判外邦人的罪,这三部分信息也可以这样归类:1、外邦人与上帝的关系,即不信神的罪(1:18-25);2、外邦人与外邦人的关系,即地上满了强暴的罪(1:26-32);3、外邦人与人和神的关系,即人论断人而被神论断(2:1-5)。同时,外邦人的罪也可以是犹太人的罪,围绕中心四(2:6-16),外邦人的罪与犹太人的罪交叉呼应,也彼此渗透。罗马书这段经文也可以简单结构如下:1:18-32是审判人的罪;2:1-3:20是审判人的义,即律法主义。此外,特别需要注意这段经文的语境:前承罗马书1:16-17,后启罗马书3:21-4:25——审判为了拯救。但是这篇信息仍是扎心的,所以求神特别与我们同在,让所讲所听的都同感一灵,同蒙造就,同得安慰,共沐主恩,共同得力。阿门。

一、外邦人的罪(1:18-25)

18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21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22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23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24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25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Michael P. M.等学者对罗马书1:18-32贡献了一个有趣的结构分析,其中起结构作用的是两个动词:变为(?λλ?σσω,23,25,26)和任凭(παραδ?δωμι,24,26,28)——这两个动词交互出现,构成了罗马书1:18-32的基本框架。?λλ?σσω(exchange)强调人类犯罪的本质是改变或颠覆秩序;而παραδ?δωμι(give over)强调上帝对罪人的审判乃是任凭。第一场颠覆是罪人将上帝变为偶像,将偶像变为上帝(23);第二场颠覆是将上帝的真理变为谎言,而将谎言变为真理(25);第三场颠覆是人类两性秩序的颠覆,女人变成男人,男人变成女人(26)——如今这个世界是女男人和男女人统治的世界,如同希拉里和特朗普,东方则只有太监。而三场任凭基本上都是任凭罪人继续邪情私欲。我们下面的讨论则按经文顺序进行。

1、上帝的忿怒(18)

罗马书1:18-25首先让我们看见的不是恩典的上帝,而是忿怒的上帝(1:18,2:5,2:8,3:5)。我们的神不是慈祥的偶像,而是圣洁的天父。罗马书1:18也可以视为罗马书1:18-3:20的总论或序言。只有忿怒的上帝才是爱和恩典的上帝;讲论上帝的忿怒(?ργ? θεο?)乃是为了传讲上帝的恩典。上帝忿怒因为祂的圣洁公义,因为人的犯罪或人的不义——上帝不能容忍罪,尤其不能容忍人吃人的罪。于是罪人一直仆伏在上帝的愤怒之下,人与神的关系处于对立状态,人不能被神称义,即人之非在。?ργ?主要用来了指神的愤怒或义怒;这个字在这段经文中出现了5次(另参罗马书13:4)。根据下文,神的愤怒一方面表现为“任凭”,包括任凭罪人犯罪,特别是罪人审判罪人以至于罪上加罪;另一方面表现为神的干预、惩罚直至最后的审判。这里特别强调,上帝的愤怒是从天上启示(?ποκαλ?πτεται ?π? ο?ρανο?)出来的。若非圣经的启示,我们不知道神的愤怒,不知道我们存在的真相。一切所谓天之骄子、天地之间人为贵的哲学都是谎言。义怒只能从神而来,任何罪人没有资格对任何罪人义怒,你不配。

与愤怒的上帝对立的是“不虔不义的人”,这是圣经的人论。于是我们看见上帝的义和人的不义之间的战争状态,这是星球大战。神的义与人的罪乃天壤之别,按神的公义,人在神面前只有面对愤怒,不可能面对称义。正是在这种张力中间,基督成为中保——天地之间耶稣为贵。

人到底是什么呢?首先,所有人都是与上帝有关系的受造者。其次,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不虔不义的人。不虔不义表明人对上帝的弃绝和犯罪。不虔,?σ?βεια是阴性名词,其形容词?σεβ?ς,由?λφα 和σ?βω组成;σ?βω的意思是worship,to revere, to。这个动词在新约出现10次,6次指崇拜(马太福音15:9等)。不虔的人就是不崇拜上帝的人,包括不参加主日崇拜的人。不义即?δικ?α,阴性名词,unrighteousness;也可以指不被称义。不义的人就是犯罪得罪神的人;同时罪人仍然追求称义,追求被人称义。与此相关,上帝对罪人称义只能是恩典。最后,人犯有更大的罪,就是“行不义阻挡真理”。τ?ν τ?ν ?λ?θειαν ?ν ?δικ?? κατεχ?ντων,who hold the truth in unrighteousness。首先我们看见真理(?λ?θεια)的重要性。耶稣说祂就是真理,因此所谓抵挡真理就是拒绝信基督和祂的福音。其次,动词阻挡,κατ?χω在这里是“现在持续时”;其基本含义是有三个:主动抵挡(诗篇2:2)、离弃(申命记31:16)和占有或自以为有(加拉太书6:3,约翰一书1:8-10)。介词词组?ν ?δικ??(in unrighteousness)是用来修饰阻挡的:在不义中抵挡真理。

所有传道人要预备面对阻挡,外邦人的阻挡,假弟兄的阻挡,改革宗的阻挡,路德宗的阻挡——撒旦的意思就是阻挡。这些阻挡充满了不义和伪善。罪人不仅内心不虔不义,而且外在用不义的行为阻挡基督。人从里到外都是罪人,这节经文与罗马书3:10-18也是前后呼应的。

2、上帝的证明(19-21)

人类的犯罪不是过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故意不信神。19-21强调的正是这个事实。这就意味着无神论和异教徒都是谎言之子。值得强调的是,19节首先使用了一个形容词“知道”(γνωστ?ς),而21节再一次用同一个概念(γιν?σκω)交叉呼应(另参32,?πιγιν?σκω)。这个字应该别有深意——连接“知道善恶树”。上帝造人的时候,“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换言之,上帝创造的并不是无知的人类,而是知道了应该知道的人类。只是人类不满足于这个知道,反追求像神一样知道,结果陷在罪中。不仅如此,人类追求像神一样知道,反过来却谎称自己根本不知道神让人类知道的事,以至于否定上帝的存在。人像神一样存在必然否定神的存在。

罗马书1:19-21可以包括关于上帝的三个证明。

首先,内在证明,上帝藉着内在的道德律令显明了祂的存在:“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这是我们在讲十诫的时候特别强调的信息。其次,外在证明:上帝藉着外在的创造显明祂的存在:“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值得强调的是,以上两种普遍启示或自然启示并不能否定和取代特殊启示,因为普遍启示只是让人知罪(无可推诿),并不能让人感恩和得救;离开基督这个特殊启示我们不可能完全认识神并且归信(哥林多前书2:14)。我们不能断章取义地使用这段经文,以至于离开基督致力于自然神论的护教工作。再次,否定证明,上帝藉着人的背弃及其结果虚空和黑暗,否定了所有人本主义的假神或偶像:“21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思念,διαλογισμ?ς,基本含义是思想(thought,9x),理性(reasoning,1x),想象(imagination,1x), 怀疑(doubtful,2x),争辩(disputing,,1x)。无知的心,? ?σ?νετος καρδ?α,the foolish heart,愚蠢的心。虚空,μαται?ω,动词被动语态,to make empty, vain, foolish。黑暗,σκοτ?ζω,动词被动语态,to cover with darkness, to darken。一方面人自己虚空和黑暗;另一方面上帝使人的虚空更虚空,使人的黑暗更黑暗,无知的更加无知——为让他们回头。

虚空和无知(或黑暗)正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图谱或板块。印度哲学最高的成就正是虚空;而希腊和中国人,苏格拉底和孔子共同的看见就是无知——“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一无所知”,“不知为不知”,“未知生焉知死”。无论是希腊罗马向外求真理的自然哲学,还是印度中国向内求道的冥想和修炼,结果只是虚空和黑暗。哲学史,哲学成史,因为人不断放弃以前人的虚空和黑暗;圣经无史,因为耶稣基督从始至终都是一样的,因为上帝的话语安定在天,祂不改变。

3、邪教的人类(22-25)

不信上帝,却拜偶像,并为偶像彼此杀戮,人类是一种邪教。邪教徒如同妇人离开丈夫,接待外人。在这个意义上,所有基督之外的地球人都是奸夫淫妇。“哎。你这行淫的妻阿,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以西结书16:32);“你这妓女阿,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35);“你这被忘记的妓女阿,拿琴周流城内,巧弹多唱,使人再想念你”(以赛亚书23:16)……罗马书1:22-25审判了人类的四大淫行或四大罪恶;这4节经文也相应地形成一个平行结构。

第一、精神自恋。“22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人类崇拜自己的聪明智慧,就是上文说的虚空和黑暗的思念和伪造的内在之光。自称,φ?σκω,to affirm, allege, portend or profess。都是自说自话,自言自语,自以为是、自作聪明(使徒行传24:9,25:19)。启示录2:2用的就是这个动词:“我知道你的行为,劳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你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使徒的,看出他们是假的来”。每一个地球人都自以为神,自称自己代表神,都替天行道,都比别人更爱主,都圣灵充满所以审判别人。但神说“你这个骗子”。聪明,σοφ?ς,这个形容词就是希腊“哲学”的那个字根(马太福音11:25等)。愚拙,动词μωρα?νω,被动语态,神使聪明人的聪明变成了愚拙。用旧约的话说,就是上帝“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使狡诈人的计谋速速灭亡”(约伯记5:13);用新约的话说,就是“19就如经上所记,我要灭绝智慧人的智慧,废弃聪明人的聪明。20智慧人在哪里?文士在哪里?这世上的辩士在哪里?神岂不是叫这世上的智慧变成愚拙吗”(哥林多前书1:19-20)。值得强调的是,这个动词在福音书中指盐失了味因此被扔在外面(马太福音5:13,路加福音14:34)。哲学和文化总是渐渐让你觉得索然无味,因为人的思想不是光,也不是盐。更因为政治哲学都在自吹自擂,精英和掌权者率先垂范,文人市民农夫趋之若鹜。自夸的人类是邪教的人类。该闭嘴了。

第二、偶像崇拜,“23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一方面是将神拟人化,希腊罗马印度中国的神祗都如此,都是人造神,人按人的形象造的神。另一方面是民间宗教的各种动物崇拜,泛神论,泛灵论。圣经反对一切迷信,个人迷信,以及自然迷信。真神和假神一个重要区别是不朽(?φθαρτος)与可朽(φθαρτ?ς)之区别。被人歌颂人“永垂不朽”和“万岁”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说谎,但谎言继续,这就显出两个事实:人都追求不朽的神,他们明明知道有神;但是,他们撒谎犯罪,以假神取代真神。罗马书1:23可以视为反异教之宣言,反偶像之雷霆,人类自由之宪章。政府的皇权崇拜和大佛圣人崇拜都被废弃了,而各种民间信仰,就是龙凤鸟牛熊狮狼鬼犬马鱼虫等宠物文化和神兽把戏,都被废弃了。于是基督教成了中外朝野共同的仇敌。

第三、肉体控告。“24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在平行结构中,我们看见人的心里没有智慧,只有情欲:?ν τα?ς ?πιθυμ?αις τ?ν καρδι?ν α?τ?ν, in the lusts of their own hearts。当然,情欲(?πιθυμ?α)不仅仅是性欲,而是指各种神不喜悦和神禁止的欲望。情欲总是导致污秽的后果:ε?ς ?καθαρσ?αν,up to uncleanness。?καθαρσ?α,阴性名词,uncleanness,不洁,脏。这是一种怎样的肮脏呢?“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το? ?τιμ?ζεσθαι τ? σ?ματα α?τ?ν ?ν ?αυτο?ς,to dishonour their own bodies between themselves。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他们中间,彼此羞辱身体。这是人的宗教信仰活动:为了满足情欲,为了私欲,罪人彼此通过侵犯、占有以及控告别人肉体污秽,而让人在神面前显得更脏。值得强调的是,“任凭”这个概念在新约中很重要,παραδ?δωμι共出现了121次之多,多指被人背叛、被人交付人手审判,直到被钉十字架(马太福音4:12,5:25,10:4,10:17,10:19,10:21,11:27,17:22,18:34,20:18-19,24:9-10,26:2,26:15-16,26:21-25,26:45-48,27:2-4,27:18,27:26等)。因此,这句话的意思也可以是,上帝不仅任凭人放纵肉欲侵犯肉身,更任凭所有人起来互相背叛,就是肉身这堆立体的泥土僵尸而动,指摘着别人的肉体,将别人肉体钉在十字架上,想象苍蝇怎样成了天使——苍蝇也是肉。人就是这样奇特的罪人,所有人都追求自己肉身的满足,但是所有人都因私利纷争而背叛别人,并指着别人的肉身钉在十字架上,以便获得更多的肉欲满足。于是一切风波都非常非常脏,在所有新闻中上帝开始呕吐。上帝用“肉身十字架”来惩罚罪人,而这一切最后归在基督十字架事件上了。这是神的救赎智慧。

第四、贪恋世界。“25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在平行结构中,25继续解释23节。不过25节也同时在解释24节:人彼此羞辱肉身的目的还是因为偶像崇拜,因为贪恋世界,吃人是为了获得在世界里的竞争优势。所有人类道德纠纷不过是食槽之战。在人类崇拜的偶像目录中,至少能看见这些迷信活动:人类崇拜大自然,崇拜祖国和人民、崇拜钱财,崇拜政治、崇拜人或追求被人崇拜……这一切被上帝创造、甚至是人自己制造的受造之物,成了人的神。在这种意义上,人都是有信仰的人,只是淫乱的信仰,这就是普遍的迷信。首先,他们把神的真理(τ?ν ?λ?θειαν το? θεο?)变成谎言(τ? ψε?δει)。所以他们总是千方百计论证圣经以及圣经启示的基督是假的。然后,他们才可能无所顾忌、理直气壮地贪爱世界,“去敬拜(σεβ?ζομαι)事奉(λατρε?ω)受造之物”。真神和假神另外一个区别是:假神都是受造者(κτ?σις),被造物;唯真神是创造者(κτ?ζω),创造主。保罗最后一句赞美,让这一切假神崇拜显出大罪,成为虚空。

二、外邦人的义(1:26-32)

26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27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28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9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30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31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32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1、女人和男人(26-27)

传统教会常常使用罗马书1:26-27来反对同性恋运动,但是这两节经文的意义可能超越这个范畴。上帝起初造人乃是造男造女,而且夏娃先犯罪;人的堕落才是这段信息的背景。女不女男不男或创造性别秩序的颠覆是人类堕落的序幕。不仅如此,性别的颠覆总是以自以为义的道理为先导的,而这一切女权主义和男人妇道,归根结底是“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人的义就是以罪为义,特别是以情欲为义,以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为义。24节翻作情欲的词是?πιθυμ?α,而这里情欲一词是π?θος,歌罗西书3:5和帖撒罗尼迦前书4:5都将之翻作(邪)情,常与性欲相关。我们定义邪教也是在应用这个概念。这里用?τιμ?α修饰π?θος,翻作“可耻的情欲”。?τιμ?α在新约圣经中常指违背创造秩序的可耻和卑贱,与荣耀对立(罗马书9:21,哥林多前书11:14,15:43;哥林多后书6:8,11:28;提摩太后书2:21)。也可以说,这个字表明罪人怎样的以耻为荣,而上帝要颠覆这样的价值体系。罗马书1:26-27分别审判女人的义和男人的义,我们先看第一方面。

女人在这里特别指“他们的女人”,这个他们指不虔不义的人,首先指外邦人。当我们说“他们教会”的时候,用的也是这个“他们”。如果说“女人是男人的荣耀”(哥林多前书11:7),女人的顺服乃是男人的荣耀,那么他们的女人就是他们的羞耻。他们女人的义或以耻为荣,主要表现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即女人用叛逆取代顺服、用领导取代帮手作为美德——当女人自诩比丈夫还真理并起来教导管理的时候,乐园就关闭了(家庭破碎)。这个第二性革命悲剧始于夏娃,成于现代女权主义运动。这首先是一场对上帝创造秩序的改变:μεταλλ?σσω,这个动词同时出现在罗马书1:26-27;to exchange, change;角色互换。顺性,φυσικ?ς,produced by nature, inborn;这个形容词的意思是天生的,创造的本性等等(彼得后书2:12)。用途,χρ?σις,use,the sexual use of a woman。这个名词强调女人在性别方面不同而被赋予的本性和价值(创世记2:18)。这句话的意思是女人的本性改变了。女人变成什么呢?逆性:παρ? φ?σιν,against nature。就是与女人的本性对立和相反,主要指女人成了男人;夏娃取代了亚当,美女成了蛇神。

假女人的颠覆在教会中首先表现为女牧者的崛起。而在圣经上,女性革命产生的“新女性”首先是淫妇(?????,出埃及记20:14,利未记20:10),主要指有夫之妇另求新欢,同时指背叛真神的属灵淫乱。淫妇的自义常常是通过论断自己丈夫和别人的女人不义而上路的。因此以西结书两次将淫妇和流人血的妇女并置(以西结书16:38,23:45)。其次是恶妇(?????? ???,箴言6:24;?????????????,历代志下24:7),圣经主要用之指拆毁教会、杀害先知的妇人:“因为那恶妇亚他利雅的众子曾拆毁神的殿,又用耶和华殿中分别为圣的物供奉巴力”(历代志下24:7)。恶妇基本上都出于自负,她总是认为自己比丈夫和牧者更明白真理更爱主,因此有属天的责任领导革命——法国贡献了加尔文和“自由引导人民”。亚他利雅的母亲叫耶洗别,也以杀害耶和华的众先知为业,同时供养事奉女神亚舍拉(列王记上18:4,18:19),并吩咐人用石头打死拿伯夺了他的葡萄园(列王记上21:15)。耶洗别是邪教徒,圣经谈到“耶洗别的淫行邪术”(列王记下9:22);耶洗别的教导对教会的搅扰和败坏以及对牧者的逼迫一直到末世:“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吃祭偶像之物”(启示录2:20)。耶洗别实际上是西顿王谒巴力(??????????)的女儿(列王记上16:31),西顿人属于腓尼基人,属希腊文明,迦南后裔(创世记10:15,19)。第三是无知的妇人:“6那偷进人家,牢笼无知妇女的,正是这等人。这些妇女担负罪恶,被各样的私欲引诱。7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提摩太后书3:6-7)。这些妇人不爱真理,只爱私欲。而无知加自负,谁也挡不住。我个人极其厌恶自负的女人,特别是无知却自负的女人;遗憾的是我一生特别有这种“女人缘”。我不如加尔文和唐牧聪明——“圣灵特别感动了这些特别的女人吔”,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第四是长舌妇:“并且她们又习惯懒惰,挨家闲游。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提摩太前书5:13)。长舌妇面临更多的审判:“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马太福音12:36)。第五是争吵的妇人、喧嚷的妇人、争吵的妻子,也称愚昧的妇人(箴言9:13,19:13,21:9,25:24,27:15)。如果你同时遇到五毒俱全的妇人(淫妇、恶妇、蠢妇、长舌妇和悍妇),那祝贺你,你可以像约伯一样在“外女的深坑”边上发表一下获奖感言,然后就自求多福吧。

感谢主,在基督里的妇女都在成为贤德的妇人,“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箴言31:30)。感谢主,2014年以来,我开始拥有了一些真正的女人缘。这是恩典。

其次我们看男人的变性。“27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这个世界不仅女人越来越男人,同时男人越来越女人。女人越来越八哥,男人越来越八婆——实际上律法主义的男人都是男女人。这节经文针对的罪恶首先指盛行于希腊罗马社会的同性恋现象;这节经文也是传统教会反对同性恋的真理根据。但是,我们还可以在神学上拓展这节经文的外延。

首先,抛弃女人,女人如衣服,弃之如敝履。抛弃也包括任凭女牧者这种“宽容”,因为他们不在乎真理,更不在乎女人的命运。弃了,?φ?ημι,to send away。大意是“战争让女人走开”,也可以指因为逐鹿大业而不在乎女人的存在。但与此同时,男人爱上了男人,而且像女人爱男人那样爱上了男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爱男人才能得好处,因为男人占有了更多的资源。你爱DD,因为DD手里有大大的泡泡糖——我吐啊吐啊地就习惯了。这是一个男人像女人一样(假装)爱恋男人的邪恶淫乱的世界:主席我要批评你,你怎么不知道休息。在文化政治和宗教领域,这种商业性的滥情韦编三绝。原因何在呢?欲火攻心!?ξεκα?θησαν ?ν τ? ?ρ?ξει α?τ?ν,burned in their lust。首先与欲望。?ρεξις不仅指肉身的情欲,也指各种“伟大的人生理想”:desire, longing, craving for;eager desire, lust, appetite。孩子立志出乡关,为要功成名就,必须投靠或假装爱上一个已经功成名就的大流氓。“我十分想见赵忠祥”。其次,他们里面的欲望被点燃。动词?κκα?ω(燃烧)用作被动语态,是这个句子的主动词,也构成了一切热病的根基。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光折腾着我,一会儿在水里,一会儿在火里。再次,彼此贪恋。ε?ς ?λλ?λους,互相,这是一种互相需要。于是二元的平面关系被锁定,人与神的纵向关系被隔断和遮蔽。在无神论世界,人对人的爱恨情仇那种极端都具有宗教或邪教性质,因为他们的天空是封闭的,万里无云只能人山人海。最后,行可耻的事:τ?ν ?σχημοσ?νην κατεργαζ?μενοι,working that which is unseemly。人间关系没有圣爱,只有可耻。动词κατεργ?ζομαι的意思是to perform, accomplish, achieve,作成,成了——终于任何人之间完成了可耻的交合,或爱或恨,或封圣或弄死(彼得后书2:17-22)。名词?σχημοσ?νη首先指不合理、不合本性和创造秩序的事;然后也指女性器官违背常规的使用。这首先指向同性邪癖,也可以指外邦人际关系的本质不过是一种性变态的完成,或者苟合,或者强奸。霾国只生产这两种人际关系。启示录16:15将这个字翻作赤身之耻。LXX是这样使用这个字的:“你上我的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你的下体来”(出埃及记20:26);“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利未记18:6)。而这个名词的形容词出现在哥林多前书12:23,指个人阴私的部分。而其动词形式出现在罗马书2:9以及7:13-20,指作(恶)等。可耻之事不仅指贪恋肉身,还包括肉身对肉身的侵犯——男人入侵和揭露男人的下体,以完成对名利的意淫。

男人之间的撕逼只能理解为同性恋意义上的反目成仇,因为只有“失恋”造成的嫉妒才会如此阴间般残忍。同性恋无论是身体的还是精神上的,都被上帝咒诅:“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对肉身同性恋而言,艾滋病等相关恶疾都是罪本身赢得的惩罚。而对精神同性恋而言,男人和男人互撕肉体、互揭阴私就成为他们人类必然的报应。所有男人的友谊和合作,越是具有同性恋性质,最后的背叛、伤心和相咬相吞越是必然和惨烈;而且人际关系的最终结算就是肉身将肉体钉到十字架上。肉身十字架是人际关系的总合,于是才有耶稣道成肉身和十字架的终极解决。

2、各样的自义(28-31)

以赛亚书5:20-22连续三次审判了以罪为义的大罪:“20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21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看为通达的人。22祸哉,那些勇于饮酒,以能力调浓酒的人”。而罗马书1:28-31进一步罗列了长期以来人类以罪为义的一份名单;而这4节经文也让我们看见上帝在这里审判的不仅仅是同性恋,而是将欲望下面的罪恶拓展到旧人生命的方方方面。其中“装满了各样不义”(πεπληρωμ?νους π?σ? ?δικ??)应该是总论(18),下面细分22个条目(22 这个数字可能是为了满足希伯来字母表的全额数字);并可以归到三个子目录下面。

(一)人与偶像的关系:迷信

(1)淫乱(πορνε?α,fornication,淫乱,拜偶像。这个词中文没有翻出来);

(2)邪恶(πονηρ?α,fornication,depravity, iniquity, wickedness,犯罪);

(3)贪婪(πλεονεξ?α,greedy desire to have more, covetousness, avarice);

(4)恶毒(或作阴毒,κακ?α,malignity, malice, ill-will, desire to injure);

(二)人与他人的关系:吃人

(5)满心嫉妒(μεστο?ς φθ?νου,full of envy,完全是嫉妒,总是嫉妒);

(6)凶杀(φ?νος,murder, slaughter);

(7)争竞(?ρις,contention, strife, wrangling);

(8)欺骗(δ?λος,craft, deceit, guile;中文似乎是将8和9合译了);

(9)诡诈(κακο?θεια,bad character, depravity of heart and life,Malignant subtlety, malicious craftiness);

(10)背后说人的(ψιθυριστ?ς,a whisperer, secret slanderer, detractor );

(11)谗毁的(κατ?λαλος,a defamer, evil speaker;中译10和11顺序可能颠倒了);

(12)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θεοστυγ?ς,hateful to God, exceptionally impious and wicked);

(13)侮慢人的(?βριστ?ς,an insolent man;one who, uplifted with pride);

(三)人与自己的关系:自义

(14)狂傲的(?περ?φανος,showing one's self above others);

(15)自夸的(?λαζ?ν,an empty pretender, a boaster);

(16)捏造恶事的(?φευρετ?ς κακ?ν,inventors of evil things ,丑闻的发明者);

(17)违背父母的(γονε?σιν ?πειθε?ς,disobedient to parents);

(18)无知的(?συν?τους,unintelligent, without understanding, stupid);

(19)背约的(?σ?νθετος,uncompounded, simple;covenant breaking, faithless;没有信誉的,幼稚没有长性的,否定恩约的,违背契约的,没有信心或信德的);

(20)无亲情的(?στοργος,without natural affection, unsociable;inhuman,2Ti. 3:3 RSV;unloving,2Ti. 3:3 NKJV;没有人性的,没有感情的);

(21)不解怨的(?σπονδος,without a treaty or covenant,that cannot be persuaded to enter into a covenant, implacable;和合本这个词没有翻出来);

(22)不怜悯人的(?νελε?μων,without mercy, merciless)。

总而言之,人偶像崇拜和贪恋世界而起来用道德吃人,并且妖精吃人肉;但是吃人目的只有一个,不是为了神,不是为了爱,只是为了自义,而且是向人自义。正因为如此,罪人的义充满了污秽、罪恶和谎言,毫无亲情,毫无真理,毫无忠信,毫无宽恕,毫无怜悯。这正是不认识主也六亲不认的邪教之徒。诸位可以自己尝试着从汉语大词典中为每一个负面的概念找一个正面的说词,就知道上帝为什么要审判人的义了。

3、超级的罪恶(32)

人类的罪恶是超级罪恶:“32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之所以是超级罪恶,可以分述为三个理由。第一、罪是死罪。死(θ?νατος)这个概念第一次出现在罗马书中,值得一提的是,与上述22次的罪相同,死在罗马书中也出现了22次(集中在罗马书5-8章,1:32,5:10,5:12,5:14,5:17,5:21,6:3,6:4,6:5,6:9,6:16,6:21,6:23,7:5,7:10,7:13,7:24,8:2,8:6,8:38)。罪的工价就是死(罗马书6:23),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2:17)。第二、故意犯罪。但以罪为义才能故意犯罪。他们知道上帝的审判和论断,而且知道神的审判结果还是死罪,但是仍然冒险而进,“大义”才能“凛然”。第三、共同犯罪。罪人鼓励罪人犯罪,但以罪为义才能鼓励犯罪。συνευδοκ?ω,to be pleased together with, to approve together (with others);to be pleased at the same time with, consent, agree to。这个动词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乐于和别人一起犯罪;另一方面鼓励别人和自己犯一样的罪。这就是所有的教育目标,而异教也都拥有这样的“教化之工”。

三、外邦人的审判(2:1-5)

1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2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3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4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5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在约翰福音课程中,我们有一个关于论断的专题讨论,特别提到为什么新约圣经禁止罪人论断罪人。因此在这里不复赘言。需要补充的有四点。

第一、罗马书对论断的审判,背景应该是约翰福音16:7-11,圣灵降临,审判世人的审判,并让我们看见论断者背后站着世界之王魔鬼。换言之,在上述不虔不义以及上述22条罪恶中,论断人乃是罪中之罪,犯这样罪的人才被称为罪魁或魔鬼之子。

第二、请注意人称上的变化,第二人称“你”在罗马书2:1-5中被强调——这论断人的就是“你”,神论断的对象就是“你”。外邦人从来没有在伦理学上解决“你”的问题,因为他们一切的论断和审判以及批判从来都是将“我”从这个“你”中分别出来,而单单地将“你”局限于对面和旁边的人。这是鲁迅的局限。这就是魔鬼文化的本质:“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创世记3:1)。“你们”在这里被魔鬼高举到神和审判者的位置,不再是神对面的被审判和反思着的人。从此以后,“你”成为神,而他人成为“你”的食物。罗马书2:1-5彻底拆毁了蛇言。另外,如果说罗马书2:1中的“你”主要指向外邦人,那么罗马书2:17中的“你”则指向犹太人。而这里的连接词?和17节的小品词?δε前后呼应,都表示强烈的呼告语气(另参罗马书2:3)。顺便说一句,新闻联播、保罗华许和生命季刊中的所有“你”都与他们自己无关。

第三、罗马书2:1-5特别强调上帝论断论断者,审判审判者;而论断人的人“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在这段经文中,论断、定罪、审判在字根上都是一致的(κρ?νω,κατακρ?νω,κρ?μα,δικαιοκρισ?α)。与此相关,2:5中的忿怒(?ργ?)和震怒(?ργ?)与1:18中的忿怒(?ργ?)也形成交叉呼应的关系。

第四、罗马书14章提到一种特别的论断,就是论断牧者和弟兄:“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14:4);“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12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4:10-12)。这与哥林多前书4:1-5的教导是一致的:“1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2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3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4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5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但是,这些教导要与保罗在安提阿批评彼得的信息平衡——牧者之间的真理争辩仍然是允许的。只是那些大儿子要踩着我们尸体挺近霾国而发动的不安和争辩,根本不是真理的争辩。

四、神对全人类的审判(2:6-16)

6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7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8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9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10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11因为神不偏待人。

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16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1、审判(2:6-11)

罗马书2:6-11存在一个清楚的交叉结构。其中6与11首尾呼应;7与10前后呼应;8与9前后呼应。根据这个交叉结构我们能看见如下信息。第一、人人都要被审判,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而神的审判是唯一公义的审判(6,11)。第二、上帝的审判是根据祂的善恶标准惩恶扬善的审判,并首先祝福义人:一方面是永生,另一方面是荣耀,尊贵,平安(7,10)。第三、神用忿怒恼恨和患难困苦报应恶人(8,9)。这里再一次提到“忿怒”,可视为是1:18以及2:5的总结。

值得强调的是,圣经不仅“反人类”,更“反党”——因为结党是人类罪恶极端膨胀的政治结局。教会惟独,社会“惟有结党”。圣灵在这里不仅审判人类一切的罪,而且特特判党。这里提到上帝恼恨(θυμ?ς)那些“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因为结党犯罪才罪恶滔天。根据上文,结党大致上就是合伙犯罪、互相勾结阻挡基督、联名同志地吃人自义。?ριθε?α,这个阴性名词的基本含义是指为了竞争和竞选公职而形成的党派活动,而结党是营私最为疯狂、火热、不择手段、提高争竞优势的策略。在亚里士多德的文献中,这个字常常指自私、自负、自我中心和不择手段的自我实现。结党与真理无关,只关乎得胜。不仅如此,由于人都是罪人,建党总是以谄媚人的罪性为前提。同时,结党更可能犯下极端罪恶。第一、法不责众。罪人结党可以用多数压倒上帝的真理和一切个人权利。人多势众,罪人在互相鼓舞中更可以挑战和藐视上帝,以及上帝对个体生命的怜悯呼声。第二、人多力量大,多数可以集中更多邪恶和意志用于法西斯式的群众犯罪。第三、罪的约束。党团都追求铁的纪律,以投名状的精神约束所有人必须在罪中有份,视为阉党。正因为如此,圣经从始至终反对并审判结党犯罪活动。摩西律法起初就是反对结党的:“1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2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出埃及记23:1-2)。旧约圣经特别著名的党就是“可拉党”以及“大坍亚比兰党”,他们是为了逼迫和推翻摩西亚伦的先知和祭司职分而形成二百五团队,结果为神所灭(民数记16:5、26:9-10;诗篇106:17)。圣灵藉着大卫的诗篇,不断启示上帝对结党(?????)的极端恼恨和恶心,如诗篇22:16,“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诗篇86:14,“神阿,骄傲的人起来攻击我,又有一党强横的人寻索我的命。他们没有将你放在眼中”;诗篇106:18,“有火在他们的党中发起,有火焰烧毁了恶人”。先知耶利米书9:2则说:“惟愿我在旷野有行路人住宿之处,使我可以离开我的民出去。因他们都是行奸淫的,是行诡诈的一党”;何西阿书6:9,“强盗成群,怎样埋伏杀人。祭司结党,也照样在示剑的路上杀戮,行了邪恶”;何西阿书8:9,“他们投奔亚述,如同独行的野驴。以法莲贿买朋党”……

而在新约圣经中,只有匪徒才结党,这些邪教徒常常藉着结党形成多数意志、实施多数暴力,来逼迫和残害神的仆人:“但那不信的犹太人心里嫉妒,招聚了些市井匪类,搭伙成群,耸动合城的人,闯进耶孙的家,要将保罗西拉带到百姓那里”(使徒行传17:5)。新约圣经另外翻作“党”的词主要是“希律党人”(?ρ?διανο?,马太福音22:16,马可福音3:6,12:13)和法利赛党人(使徒行传23:7,23:9,14:4),基本上都是意译;但这些党徒也是敌基督的。不仅如此,在教会内部的分门结党一定导致教会内部的彼此相咬相吞和教会分裂。?ριθε?α在新约圣经中出现7次,基本上都是为了反对教会内部的党争或嫉妒分争(哥林多后书12:20;加拉太书5:20;腓立比书 1:16-17,2:3;雅各书3:14,3:16)。新约圣经另外一个翻作“分党”的名词是σχ?σμα(a rent;metaph. a division, dissension),如哥林多前书1:10,“弟兄们,我借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而α?ρεσις在哥林多前书11:19翻作“分门结党”:“在你们中间不免有分门结党的事,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另参提多书3:10,α?ρετικ?ς)。犹大书1:19中的结党一词是?ποδιορ?ζω(making divisions or separations):“这就是那些引人结党,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最后,启示录特别提到“尼哥拉一党人”(启示录2:6,启示录2:15),他们用自己怪异的教义拆毁教会,为神所憎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们的仇敌也攻击基督教结党,仿佛我们也有政治目的,这是典型的淫者见淫,恶人先告状,查己知人,腐鼠成滋味(马太福音26:73;使徒行传24:5)。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从来不党,只是一个人。祂从不将自己交给万人,更不会结党作王。同样,真正基督的教会永远不是党部,也不是什么笔会或人间的党派组织。每一个基督徒至高的原则是真理,而不是胜负与利害。雅各被杀,教会没有结党兴师问罪。君子群而不党,圣徒爱而不党。喜欢结党的人,更因为他们没有真理,又特别贪爱世界,就只能靠聚集一切无原则无真理又特别贪心无良的匪类以多取胜。遗憾的是,结党恶俗早已侵蚀教会,从天主教的教皇制十字军异端裁判所到加尔文派的宗教战争火刑柱以及长老制政治文明联名公开信等等,不过都是分门结党一路奇葩而已。真理不需要联合更多的罪人支援,需要政党和网匪支援的真理根本不是真理。我们是天上的国民,党人如其奈何!

2、律法(2:12-15)

上帝审判全人类,用律法(12-15)和福音(16)两种方式展开神圣审判。律法这个概念在罗马书第一次出现,引出下文的核心论题:人称义不是靠行律法,而是因信称义。根据圣经一贯的原则:犯罪就是违背律法;而上帝用律法审判罪人。一方面,用无形的律法审判没有律法的外邦人;用有形的律法审判有律法的犹太人。实际上这里有两个对立的概念。第一是?ν?μως,without the law, without the knowledge of the law;没有律法,或没有律法知识的。这个副词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在罗马书2:12,出现两次。另外一个就是我们常用的律法一词ν?μος。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出现了197次,在罗马书中则出现了74次;这是ν?μος在罗马书中第一次出现。动词犯罪?μαρτ?νω,在希腊文中,首先指迷失目标,偏离标准(miss the mark),或者与……无关无分(to be without a share in)。这个字在罗马书中的中使用可以参考罗马书3:23,5:12,5:14,5:16,6:15。

罗马书2:13-15重点讨论对没有律法之外邦人的审判。首先,审判外邦人的理由是:“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这句话的意思是,即使你没有听过律法也不能逃避审判,因为上帝审判是根据你的律法行为,而不是根据你的律法知识。上帝审判的不是律法的“听众”(?κροατ?ς);而是实际上违背律法的行为人(ποιητ?ς)。不在你听到什么,而在你干了什么。

其次,律法同样显明在外邦人的本性(φ?σις,nature,内在本质)中,律法的功用刻在外邦人心里,所谓人都有是非之心,这让人面对审判无可推诿(14-15)。这里说“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里的“自己”不仅指每一位外邦人,也可以指外邦人的本性或本性中拥有的律法知识,基本上就是神创造而有的“天良”。“是非之心”在原文就是良心(συνε?δησις)。与良心并列的是思念,λογισμ?ς主要指理性判断(哥林多后书10:5)。良心的功用是见证(συμμαρτυρ?ω),而且是在两者之间作见证(κα? μεταξ? ?λλ?λων)。思念的功用是较量(κατηγορ?ω,to accuse,指控,判断)。而且是在两者之间作出判定或辩护(? κα? ?πολογουμ?νων)。这两个词组连在一起,大约相当于现在人所说的:用理性完成良心的平衡,这是内在的合法性行动,也指向人与人之间的外在争辩。而人的良心和理性都出于神的创造,尽管两者在罪中不断变形和蜕化。动词?πολογ?ομαι的意思是法庭上的辩护或答辩(路加福音12:11;使徒行传19:33,24:10,25:8,26:1-2,26:24等)。

人类在互相审判和辩解中,所依据或发现的仍然包含着上帝律法的信息。只是他们不用这些先验真理寻找神,只是用这些先验哲学彼此定罪,并为自己脱罪,自义。请注意罗马书2:14-15与罗马书1:19-20之间的平行关系。

3、福音(2:16)

末世审判所针对的是你是否听信福音这个事实而展开:“16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这是在讲新约世代的审判:如今福音已经传向天下,这让人在末世审判面前更是无可推诿: 不信的必被定罪。审判一词κρ?νω在这里的用法是:Tense: Future;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换言之,末世审判是基督耶稣根据基督耶稣的福音审判万人。外邦人可以狡辩自己没有律法,但无法狡辩没有福音。而无论根据良心理性还是根据福音之言,所有人在上帝审判面前都无可推诿。

但是这里有一个难题:在保罗所传福音之前,外邦人是否可以靠良心理性得救呢?我们的答案有两个方面:

第一、良心理性可以知罪,但不能称义。

第二、十字架事件之前的人若得救,仍然是因为听信福音得救,但这实在是奥秘之事,非我们所能竟言。

可以参考这些经文:“18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19他借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20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当时进入方舟,借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21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22耶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他”(彼得前书3:18-22)。因为“耶稣又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翰福音6:65);“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4:12)。

五、犹太人的审判(2:17-29)

17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18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19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20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21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22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23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吗?

24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

25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26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27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28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29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1、律法主义邪教(17-23)

在交叉结构中,罗马书2:17-29开始讨论犹太人对别人的论断和审判,与罗马书2:1-5交叉呼应。犹太人论断人有自己的特点,就是用上帝的律法论断人。外邦人用道德吃人,而犹太人用律法吃人。而罪人用上帝的律法审判和残害罪人,就是我们定义的邪教,真理根据集中在马太福音23章和约翰福音8章。我们已经讨论,这种邪教品质后来为秉持双重预定论的加尔文分子发扬光大。一方面,他们用律法审判别人,却阻挡基督对别人的救恩;另一方面,他们从来也不诚实地将自己放在律法之下,毫无前提地将自己放在恩典之下——但人若不是律法之下的罪人,恩典就不是恩典了,只是属灵特权。这段经文对律法主义者进行了严厉的审判:你怎样用律法论断人就怎样被律法论断,因此律法主义的论断完全无效,坚持到底的就是魔鬼之子。根据这段经文律法主义包括三个邪教特征。

第一,惟我独真,自义为神(17-18)。犹太人指着上帝所赐的律法向人骄傲自义,仿佛口含天宪,天人合一。他们是贼,因他们偷偷变幻了事实,将上帝赐给我们律法这个事实,变化我们就是律法这个虚构。于是“我就是真理”,“我说故我在”而且先下嘴为强。于是唯有他们明白真理,他们总是真理的代言人。他们总是认为自己比任何人离上帝更近,他们总为你不安和祷告。但是突然雷声大作:?δε(Behold,看哪)这个小品词第一次出现在罗马书中,或也显示了上帝对律法主义邪教统治的愤恨突然爆炸了。律法主义对人类的疯狂践踏和对教会的严重伤害使圣灵裂天而来。依靠,?παναπα?ομαι,安居于。这个动词显示,律法主义者一直安坐在律法的高位上自以为神。但罪人如果住在律法之中,就不会住在基督里;他们实际上不需要基督的救恩,只是假冒律法之剑而行为成义。“指着神夸口”原文的意思是在神里面夸口:καυχ?σαι ?ν θε?;动词καυχ?ομαι的原意是快乐和荣耀——这正是荣耀神学的出处:他们混同自己的荣耀和神的荣耀,甚至抢夺神的荣耀(罗马书2:23,5:2-3,5:11)。实际上,他们总是认为自己是圈里人,神里面的人,而别人都是外人:若非他们开门,你不能进去。“也能分别是非”原文的意思应该是更显得与众不同:δοκιμ?ζεις τ? διαφ?ροντα,approvest the things that are more excellent;见证超凡脱俗的事物。引用拥有律法、教导律法就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就是伟人;目的是靠道德与你们分别为圣。

第二、照人为乐,好为人师(19-20)。深信,πε?θω,意思是自己说服自己相信。这是一种毫无理由的自信,但律法主义者在这方面的心理疾病几乎无可救药——你根本不知道他们的道德优越感和真理自负狂是从哪里来的,只能归于魔鬼和他们自己就此坦率地交换了意见。这种自信的下凡表情,这种由于故作严肃而伪装出来的低能的热情,你可以在中国的北京、福建、温州、成都、台北等等极端加尔文分子的脸上俯拾皆是;小孩子一定惊为天人。孙长老快收了神通吧。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动词第一次出现的时候被翻作挑唆(马太福音27:20)。在πε?θω中修炼出关之后,他们总是继往开来的领路人;别人总是瞎子,他们总是向导;但主说这法利赛人更是瞎眼的(约翰福音9)。别人总是黑暗,他们总是光;但经上说撒旦也装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后书11:14);经上又说:他不是那光,乃是为光作见证。而且他们必须要用灯笼火把和兵器照耀你隐蔽的罪(约翰福音18:3);但他们自己隐蔽的罪,包括像别人一样隐蔽的罪,以及吃人自义那种更狡猾更隐蔽的大罪,却不在光照之下(路加福音13:1-5)。别人总是蠢人,他们总是师傅;别人总是小孩子,他们总是先生。更重要的是,他们总是“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但从来不是在恩典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榜样(约翰福音1:17,提摩太前书1:16)。模范,μ?ρφωσις,只是表面的样品。所以圣经教导我们:这等人“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这等人你要躲开”(提摩太后书3:5)。

第三、专门吃人,毫不舍己(21-22)。他们用圣经和律法总是教导别人,但从来不教导自己。律法主义者在律法上是彻底地忘我了,即使你提醒他们,他们也想不起来自己竟然也是罪人,自己就是那人。律法主义邪教患有失忆症,只是有选择的失忆:他们特特地忘记自己是罪人也因此忘记基督给他们的救恩;特别特特地记住别人的罪以及上帝对别人的审判。他们的教义是:你的罪常在我的面前。而他们控告别人的罪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偷窃涉及财产问题,说明他们自己首先贪财和嫉妒;聚焦奸淫常常见证着淫者见淫和苦修产生的“属天仇恨”在寻找出口;批判别人偶像崇拜乃是因为他们自己一直靠教会获取功名利禄和贪恋世界。在上述三个方面(财、性和信)中吃人自义是律法主义邪教徒的经典行动:“11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12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加福音18:11-12)。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在上述三个方面控告别人,但自己恰恰在犯这些罪。这一点还可以参考这些经文:路加福音16:14明确指控“法利赛人是贪爱钱财的”;而马太福音5:31-32实际上专门针对法利赛人的奸淫罪(另参约翰福音8:7);而马太福音15:3-9公开批评法利赛人就是偶像崇拜者,因为“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因为“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朋友们,那个没有基督也没有圣经的郁金香,那些没有圣经只有宗派的信条,不是人的吩咐吗?

律法主义是律法最大的违背者。名词“犯” παρ?βασις有着更深刻的含义,原意是a going over,超越者。实际上是律法主义者凌驾于律法之上(罗马书4:15,5:14;加拉太书3:19;提摩太前书2:14;希伯来书2:2,9:15)。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欣赏律法主义者的超然秀态。第一、他们怎样论断人就怎样被论断,他们所控告的别人所有的罪他们都在犯。这一点正如21-22所罗列的一切吃法犯法、吃人自吃事件。第二、而他们这些教导或控告本身,从根本上颠覆了上帝律法的目的就是爱,并用仇恨取代了爱。这一点我们可以返回主耶稣的教导:“35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36夫子,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37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38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40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5-40;另参罗马书13:1-10,哥林多前书13:13,提摩太前书1:5;约翰福音5:42,约翰一书3:14,4:8)。爱才是律法的总纲和目的,但是律法主义者的目的只是为了复仇、泄愤、争竞、自义。第三、律法主义者在动机和后果上明明是加害于人的,却谎称是为了爱神爱人,那他们就正是起初就杀人起初就说谎的魔鬼之子了。这就意味着,律法主义邪教徒在本质上更是律法之敌。

2、律法主义危害(24)

律法主义者的知法犯法同时控告弟兄,他们的夸口、犯罪和控告掀起的风暴,使教会成为社会的丑闻,使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他们受了亵渎——外邦人对教会这一切的“新闻”都喜闻乐见,落井下石,趁机践踏我们的信仰。“正如经上所记的”,这里引用的应该是以赛亚书52:4-5,“4主耶和华如此说,起先我的百姓下到埃及,在那里寄居,又有亚述人无故欺压他们。5耶和华说,我的百姓既是无价被掳去,如今我在这里作什么呢?耶和华说,辖制他们的人呼叫,我的名整天受亵渎”(另参玛拉基书1:11-14,以西结书36:19-25;约翰福音13:35)。注意这里的人称是第二人称复数“你们”;12-23与25-29谈论的都是第二人称单数“你”,到24节强调的则是“你们”。一方面,旧约圣经的历史,就是律法主义者不能守全律法、反而只是用律法控告别人制造风波、丑闻别人结果使上帝成为外邦人丑闻的历史。另一方面,教会在世界中,在埃及和亚述帝国之内,教会发生的任何风波,都会成为埃及人和亚述人攻击教会的理由。世人及其掌权者本来就恨我们,埃及人恨牧者和神的仆人,“因为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所厌恶”(创世记46:34);而亚述人“无故欺压他们”。于是教会里面的任何罪行和丑闻都是世人亵渎上帝的良机。律法主义者冒称他们的国度关怀,但是,他们才是上帝国度的内部敌人。

3、律法主义割礼(25-29)

罗马书2:15-29聚焦割礼问题。割礼问题是犹太教和犹太基督徒控告外邦人和外邦基督徒的主要问题,也是保罗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中论证因信称义之时面对的主要问题。保罗在这里重点强调的是真正的割礼和形式的割礼不同;目的是区别真犹太人和外面的犹太人,而外面的犹太人仍然在上帝的愤怒之下。相关信息可以返回创世记第17章。首先请注意创世记17:13-14,“13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14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这个概念是充满张力的:肉体不是永远的,但约是永约,这是如何可能的呢?这只有靠信心。其次,请注意创世记17:25,“他儿子以实玛利受割礼的时候,年十三岁”。两约都告诉我们,以实玛利根本不是应许之子,以撒才是。这已经表明,“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唯有真信心才造就真犹太人。而以实玛利及其后裔仍然是可怒之子,仍然需要基督的救恩:“17以实玛利享寿一百三十七岁,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里。18他子孙的住处在他众弟兄东边,从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书珥,正在亚述的道上”(创世记25:17-18)。总而言之,犹太人没有权力用割礼审判外邦人,而律法主义者也没有资格指着肉身的记号或外在标记、外在行为审判别人。律法主义者夸耀外在行为,但神看人的内心(箴言16:2,21:2;利未记19:23,26:41;申命记10:16,30:6;耶利米书4:4,6:10,9:25;以西结书44:7-9;路加福音9:55;使徒行传7:51)。最后,人无权审判人,也无权像神一样赞美人:“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唯有上帝是审判和称赞人的最高主体。到这里,律法主义者被彻底推翻,假上帝彻底垮塌。

六、犹太人的义(3:1-8)

1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2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3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4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5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6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7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8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1、神的圣言(1-4)

外邦人以罪为义(罗马书1:26-32),犹太人以律法自义;但律法乃是为了“使用”我们的不义去显明神的义(罗马书3:1-8)。但是,我们这个“工具价值”本身并不是一种“义”。这就是这段经文的核心论点。罗马书3:1提出的问题是,上帝为什么拣选犹太人并赐给他们割礼之约?第2节则是回答:为了各种好处或救恩大计,“神的圣言交托他们”。τ? λ?για το? θεο?,the oracles of God(使徒行传7:38,希伯来书5:12,彼得前书4:11)。“第一”这个概念仍然是那个“起初”(πρ?τον,罗马书1:8)。换言之,上帝将旧约赐给犹太人,乃是为了预备救世主的降临。但是,有人并不相信交托给犹太人的旧约是神的圣言;特别是有人指着犹太人是罪人这个事实来否定他们所领受的圣言。那么神的圣言是否因为临到罪人就落空了呢?保罗在这里断然否定了这种逻辑——因为我们信仰的是交托圣言的神,而不是被交托圣言的选民,更不是论断选民的外邦人。

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意义。特别可以驳斥那些指着教会缺陷来否定基督的歪理邪说。人的不信不能废掉神的信。“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π?ς ?νθρωπος ψε?στης,这句话也可以这样翻译:每一个人都是骗子(诗篇116:11)。一方面,无论是犹太人还是犹太人的批评者都是说谎的罪人:他们说的他们做不到。另一方面,那些指着选民缺陷否定上帝的言论更是谎言:他们也不能言行合一,他们知道人的不信不能废掉神的信,他们只是故意说谎控告。最后,保罗再一次引用旧约圣经说:“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诗篇51:4)。圣言在某一方面就是要责备犹太人的罪,借此显示上帝的公义;而外邦人在论断犹太人的神的时候,外邦人就落入神的审判,遭遇神的惩罚。这是旧约历史的一条线索:审判选民的罪彰显上帝的公义;征服(νικ?ω)议论(κρ?νω)神的外邦人,宣告以色列上帝的胜利。神的得胜也表现为真理对外邦人罪恶的赦免与洁净。

2、人的常话(5-8)

但是还存在另外一种自义的危险:既然无论犹太人怎样不信和不堪,他们仍然有一种存在的价值:藉着他们的不信和不堪来显明上帝的公义和得胜,那是否意味着他们的不信和不堪也是一种义呢?而上帝还要审判犹太人是否证明上帝的不义呢?保罗在这里断然否定了这两个恶俗的理论。他的一个重要论证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罪人犯罪是为了彰显上帝的公义,那么上帝就根本没有理由审判罪人。实际上,那正是对双重预定论胡说的否定:如果上帝预定一部分人下地狱以便彰显祂的公义,祂就根本没有任何道理审判这些承载这负面神圣使命的器皿。保罗最后宣告:“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双重预定论是被神所定罪和咒诅的。正是在这个理论背景之下,接下来罗马书3:9-18开始论述:无论如何犹太人也是罪人,他们的罪不能成就神的义。同时,这些论述只有一个目的:将犹太及其批评者都归入罪人,最终带向基督的救恩。一方面,上帝要审判以色列人的罪,因为他们犯罪出于他们自己;另一方面,审判以色列人的罪不是终极目的,目的是带领或催逼他们悔改信基督,以至于因信得生。

七、犹太人的罪(3:9-20)

9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10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11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12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13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14满口是咒骂苦毒。15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16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17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18他们眼中不怕神。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在这段经文中,犹太人的不怕神(罗马书3:9-20)与外邦人的不信(罗马书1:18-25)交叉呼应。这段经文有相应的讲章和视频可以查考,此不赘言。需要强调的是,这里针对的是犹太人的罪。一方面,“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9),这句话是强调,犹太人像上文(1:18-25)所记外邦人犯罪一样,也犯了罪。“我们比他们强吗”,这里审判的是“我们”。感谢主,保罗将“我”放在“我们”之中,又将“我们”放在外邦罪人之中。这才是圣经,这才是神的仆人。另一方面,“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19),这句话是进一步强调,这段经文是针对拥有律法的犹太人(参考2:12)。拥有律法的人仍在律法之下,没有超越律法之上的特权;正如拥有圣经的人同样在圣经之下,没有权力凌驾于圣经之上,单单使用圣经审判别人。另外,保罗在这里大量引用旧约圣经,涉及的经文包括传道书7:20;诗篇14;1-3,53:2-4,5:9,140:3,10:7;以赛亚书59:7-8;诗篇36:1。保罗如此细致地引用圣经,乃是表明对犹太人以及全人类的审判根本不是出于任何人的洞见,而是完全出于神的义。

到这里为止,对全人类的神圣宣判结束了,人类乃魔鬼之子,杀人说谎。而罗马书下面将带领一切的罪人仰望基督,惟独恩典,因信称义。人类现在可以闭嘴了,特别是那些自义吃人的人应该马上闭嘴了:“好塞住各人的口”。而现在是所有人认罪悔改、披麻蒙灰的时刻:“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是,世人更愿意硬着颈项,教会住在罗马书3:10-18节所显明的人间。这是真正的人间地狱。因为这样的缘故,我的每一篇讲章都是情书,都是遗书。顺便说一句,多年来,我的仇敌一直是我所写作和讲道的灵感源泉之一;我欠他们一句感谢,当然,我最终应该感谢那让万物互相效力、叫我得益处的神。

应用:诚实与爱心

人一生下来就觉得自己比别人义而且因此必须行义、谋利、吃人,人类因此就是一种邪教。感谢神差遣祂的使徒保罗,在人类中心,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所有核心价值,进行了全面而毁灭性的打击和否定。一方面,所有人(外邦人和犹太人)都是罪犯和骗子;另一方面,所有人都在上帝的愤怒和审判之下。这不是任何人的观点,也不是保罗的个人观点。这是神的观点,这是圣经的思想。这些信息见证圣经并只有圣经是神的话语,因为只有圣经完全不讨好人,而且不讨好任何人。与此相关,圣经启示的神才是真神。人的哲学和人的宗教宣讲的总是人本主义的谄媚:你们可以成佛。但圣经无谗,真理不佞。蛇是讨好人的,是人本主义思想家;所以蛇说与神说如此不同。蛇说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而且不一定死,神说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而蛇从起初就是杀人说谎的(创世记2-3)。请注意截止罗马书3:20,保罗已经4次强调“正如经上所记”(1:17,2:24,3:4,3:10),一方面,保罗在传讲圣经;另一方面,保罗对旧约圣经的看见是独特的,是灵意的:愤怒的上帝和爱的上帝。

圣经对人的审判乃是因为诚实和爱;这与律法主义邪教迥然不同。律法主义宣告神对人的审判和愤怒是为了仇恨,是为了发泄他们对邻舍的嫉妒和私怨,是为了吃人自义,是为了决不饶恕的狭窄和罪恶;但是圣经审判罪人是为了拯救和爱。面对罪人神先将我们从他们人类中分别为圣,让我们远离人的试探和人的毒手;然后,我们至少可以从这篇审判信息中看见五个方面爱的真理。

第一、神就是真理和爱。爱心说诚实话,祂爱我们,才告诉我们存在的真相、以及我们和上帝之间真实的关系。第二、义人因信得生。祂审判我们的罪不是要毁灭我们,而是要为我们指明一条、唯一一条光明的解放之路:只能信神,靠神怜悯和救赎,只能信基督而称义得生。第三、解放所有奴仆,遍地宣告自由。既然人都是罪人,从今以后人不应该崇拜人,奴役人。正因为如此,基督教国家不可能建立独裁政治,也不可能让圣人文化成为主流文化。在教会里面,圣人已死,大盗已已。愿我们记得,洪水之前那时有伟人在地上,结果地上满了强暴。今天基督临在于这个伟人的世界,藉着罗马书这圣灵的宝剑而不是大洪水临到我们,神的怜悯和爱就此显明了:“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书1:17)。第四、罪人对罪人唯有宽容、怜悯和爱。含和迦南已经被咒诅;教会尤其不能互相踩踏互相揭露,更不能结党吃人,因为你就是那人,我们都是蒙恩的罪人。惟其如此魔鬼在教会中就无地步,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她。亲爱的弟兄姐妹,这是主的话语:“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得前书4:8)。最后,亲爱的弟兄姐妹,如果人都是罪人,所有人都在上帝的愤怒之下,在死亡的权柄之下;我们就应该看见教会和每一个基督徒所承担的大使命。我们应该看见我们身上的重担关涉着地球人真正的生死存亡。我们自己、我们的亲人朋友、我们的邻舍和同类正在死亡中,亟需福音的拯救。因此我们就当为纯正的福音不顾性命,放下一切建造教会。现在,你要起来!

感谢神赐下这篇反邪教宣言。愿上帝的真理照亮我们每一个人,照亮所有人类的过去和前程;愿上帝的救恩和爱,自由和永生因此临到每一座城市和村庄;愿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的胜利,与祂的教会和我们众人同在,从起初到今时直到永远,阿门。

任不寐,2016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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