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滩应该只说家,奇葩法都怪工业化

家滩应该只说家,奇葩法都怪工业化

说实在的,“法”这玩意儿是个黑白的事儿,非黑即白,不是很适合家务事,“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就是衙门里的法好断,家里的事不好断,儿女赡养父母属于家务事,立法有东施效颦的嫌疑

当然了,也包括这里好几个感兴趣的遗产法

没办法,现在全世界都工业化了,特别是西方工业化很多年了,好比西施,多美啊,咱东施要照葫芦画瓢就画吧

关键是不能希望法制在中国有在西方同样的效果,不管人不一样,也不管文化不一样,根本是“法”的概念不一样,因为,西方有两种“法”,中国只有一种“法”

西方最有名的法的故事是摩西十诫,法来自基督的爸爸,西方有神的“法”和人的“法”两种“法”,尤其是用起来混合用,比如美国法庭,不管用的是神的“法”还是人的“法”,都需要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神圣感严肃感重要性力量性可靠性等等等等立马涨价

相比之下,中国法庭没有“神”的“书”,更没有“神”的“法”,彻底没有神圣感,中国只有一种人的“法”, 中国最有名的法的故事是商鞅变法,法来自商鞅,不仅商鞅是人,还说杀就杀了,就连皇帝都可以推翻,皇帝的财产都可以侵犯,王侯将相都没有种,等等等等,好不容易有了一本“红宝书”,过了几天也就没人瞧得起了

可是呢,中国人不把“法”当回事也有好处,那就是奇葩法有害也有限

哦,对了,比较成功的美国政治家又叫“老妹克”,就是“造法者”,是一种职业,跟“叔妹克”一样,只不过英语“叔”是“鞋”的意思,“叔妹克”其实是“鞋妹克”

现在,西方工业化了,没有“叔妹克”了,但是,有“奶克”叔,就是“奶克”鞋

不管是立法逼迫儿女赡养父母还是程序化规格化标准化解决遗产问题,都是工业化方法,或工业化的生活方式带来的

言归正传说家,家的名字叫“姓”,中国人有“姓”比较早,英国人有“姓”比较晚,女王都没“姓”,刚刚说的“叔妹克”也是一个“姓”,显然是做鞋成了职业以后的事儿,日本人的“姓”更晚一点,一百年左右

没有“姓”就是没有家的名字,差不多可以说没有家,或四海为家,比如基督就没“姓”,当然了它(这里不用人的“他”以示仰望)可以姓“神”,可是,别的《圣经》里的人物也没“姓”,他们就不可以姓“神”了,因为,他们是人嘛

因此,西方基督徒的家庭观念比较弱,这显然对四海为家有好处,所以,西方人占了全世界也是应该

言归正传说工业化,其实呢,“家”是个自然观念,血缘嘛,汉族“姓”是女字旁,据说最早的姓也都是女字旁,比如“姬”是周天子的姓等等

西方基督徒的家庭观念比较弱还有一个证据,那就是他们忘了木匠约瑟夫,基督的养父,所以,他们只记得基督的妈妈处女玛利亚,以至于基督的爸爸真正关心的不是处不处,而是为自己的小神找一个双亲家庭,或者说犹太人的神认为双亲家庭对孩子成长比较好

也许有朋友会问了,你怎么知道西方基督徒忘了木匠约瑟夫只记得处女玛利亚

我当然知道了,我有证据啊,那就是修女制度,你看看,这就是西方基督徒忘了木匠约瑟夫只记得处女玛利亚的证据

他们只记得基督的妈妈玛利亚是处女,他们就以小人之心度上帝之腹,以为神有处女情结好这口儿,虽然,我也否认不了这一点,但是,基督的妈妈玛利亚不只是处女,她还是木匠约瑟夫的没圆房的妻子,所以,神要的不是一般的处女,而是别人的妻子的处女,因此,基督教的修女制度毫无用处,因为,虽然,她们都是处女,可是,她们都没丈夫,所以,神肯定不要

又说远了,言归正传说家,说家,一方面家要有名字,不然都没法说,二方面要有孩子,不然就完蛋了,用中国人的话说就是没了烟火,西方没这个概念

最后,穆斯林的家庭观念比较强,从他们的“姓”看,他们把前辈的名字列了一串,可我只记得我的祖辈的名字,祖辈往上就不知道了

不说了,结论:西方人发明的工业化正在对西方人(日本人)以低生育率的方法进行种族灭绝,欧洲人建立的工业化家园将被穆斯林享用

因为,西方基督徒的家庭观念比较弱,工业化对加强家庭观念不利,而且有减弱家庭观念的效果,结果就是工业化国家的生育率都很低,多年来,美国需要墨西哥非法移民,打脸美国法制,欧洲基督徒需要穆斯林难民,就是饮鸩止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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