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集百家之长, 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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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余华写的“许三观卖血记”,读过之后, 感慨万千, 久久不能平复。 在21世纪的今天, 让我们回顾上世纪50-60年代, 提醒我们不要忘记我们的民族曾经遭受过苦难, 为了生存挣扎在死亡线上。

作者余华用极其平实, 朴素,却富有感染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的年代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一个当地丝厂的送茧工,没有文化,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由于生活贫困, 只能以卖血度过一个又一个生活难关, 尝尽人间酸甜苦辣。 他乐观, 坚强,忍耐,表达了他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故事中没有英雄人物,没有尖锐的矛盾冲突,更没有让人涕泪交下的情感纠结。从日常平淡的生活琐事中,显示了主人公人性的伟大,把我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其中, 有几个段落最为让我感动。

            1.

许三观一共卖了11次血,除了第一次, 都是给别人卖血的。  第一次是偶然的机会跟着别人去卖血, 得了35元钱。 他单身一人, 这么花这笔钱呢?他突然想起结婚吧! 他的婚姻没有花前月下,柔情蜜意的恋爱过程, 他看中了一个炸油条的姑娘,许玉兰,因为生得漂亮别人叫她为“油条西施”。 他花了8毛三分钱买了小笼包,馄饨和零食请她吃, 吃完后对姑娘说:“你嫁给我吧?”姑娘急了说道:“花了你8毛三分钱, 就要嫁给你? 我早就有男朋友了, 叫何小勇, 我爸喜欢何小勇。”次日, 许三观买了一瓶酒, 一条香烟来到许玉兰家找她爸爸。 他对许玉兰的爸爸说要娶他女儿。 他说了好多理由, 其中有一条击中了许爸爸的要害。 他说:“你女儿如果嫁给何小勇,生出来的儿子姓何,你徐家不就断后了。 我也姓许, 你女儿嫁给我, 就当我倒插门, 我的儿子女儿也姓许, 你家的香火就接上了。”许玉兰爸爸嘿嘿一笑, 收下了酒和烟。 他就把女儿嫁给了他。

这里看到这个生活在底层年轻人,虽然它没有上过学, 但他为人朴质,直爽,大胆追求人生幸福, 不仅口才上佳, 还不失聪明伶俐。

            2。

大饥荒时期,粮食奇缺,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减少活动,躺在床上。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要吃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哪里买到肉啊? 许三观可怜孩子,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叫儿子们躺在床上, 我来“做”好吃的给你们吃,“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千,晾干以后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上水,就用文火慢馒地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 给许玉兰做了一条清炖鲫鱼,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的大家直吞口水。 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尽管他们已处于极度贫困,他以顽强的意志和毅力和苦难抗争。 他带动全家,以乐观的情绪度过难关,以无畏的勇气,要活下去!

一家人喝了五十六天稀薄的玉米粥,他看着孩子可怜,又出去卖血了。 他把卖血的30元(其中5元给了李血头)钱交到许玉兰手上说:“卖了血就有钱了,往后隔三差五地要吃些别的什么,等到没钱时再去卖血。”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尽管如此,这个生活在底层的人,并未丧失信心,以巨大的勇气担负起支撑这个家的责任。

    许玉兰掉出了眼泪,她把钱叠好放到里面的衣服口袋里,然后举起手去擦眼泪,她先是用手心擦去脸颊上的泪水,再用手指去擦眼角的泪水。看到这里, 眼中一片模糊,只感到一个字,“惨!”

      3.

有一次卖血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 那是他的第二个儿子下放到农村生产队, 为了让儿子快些调回城镇,只好对生产队长拉拉关系。 为了招待生产队长, 身上只有2元钱的许玉兰着急了, 如何招待队长啊! 许三观只能再去卖一次血, 拿来35元交给了许玉兰。也就是这次卖血后,许三观的朋友,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许玉兰买了鱼肉, 老酒, 招待生产队长。 队长吃得高兴, 醉醺醺地说以后还会再来。

为了一己之利,贪污,腐败从古至今都会发生。 50-60年前的一个基层生产队长, 以他一点权势, 无视群众苦难,多吃多占, 欺压群众。 他的手里掌握着上调知青的权利, 就这点权利就可以让他为非作歹。可见,权势是一切腐败的土壤!

      4.

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但是许三观不是一乐的父亲, 他的真正父亲是何小勇。 为此, 许三观常常自卑的说:“我做了9年的乌龟”, 他把何小勇恨之入骨。可当何小勇遭车祸而生命垂危时,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何小勇叫魂(要亲生儿子叫魂才有用),这是何等大度,等于面对亲切邻居承认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承认他做了乌龟,带了绿帽。 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真感染人,那才是父子之情。他把一乐从屋面上接下来后,冲进何小勇家,他拿看一把菜刀走出来,站在何小勇家门口,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都看到了吧,这脸上的血是用刀划出来的,从今往后,你们……”他又指指何小勇的女人,“还有你,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虽然一乐不是他生的, 但这13年来朝夕相处, 许三观早吧一乐当成自己的儿子了。

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 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不仅仅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而且,担负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5.

一乐得了肝炎, 当地医院无法治疗, 要一乐转到上海医院治疗。 许玉兰带了儿子先走一步, 许三观要筹备现金支付医药费用。 他到处筹款, 所得无几。为了救一乐一命,虽然不是他自己所生,想到再次卖血。他坐船到上海的路上,每到码头,就去医院卖血,每次卖血只能得到35元,支付医药费用远远不够。他顾不得每次卖血需间隔三个月的规定,每隔三天就去卖血一次,他忍受着失血后的痛苦,感到身上极度乏力,极端的寒冷,拼着失去自己的命,也要拯救儿子,一连买了三次,结果昏倒在医院。他并没有言语和他儿子如何亲近,但这父子之情远远超越亲生父子,再一次在余华平实的语言中,将许三观的人生显得高大起来。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拯救“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作为父亲的温情力量。

      6.

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没有花前月下, 柔情蜜意,以直接了当的形式,单刀直入地和许玉兰结了婚。 婚后两人共同经行这个家, 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苦难, 即使面对死亡,他们毫无惧色,为生存而共同奋斗。

贫贱夫妻百事哀!虽然他们也经常吵吵闹闹,其实他们情感是真诚的。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 许玉兰不知得罪了什么人, 街上有人贴了她的大字报,说她当过妓女,胡说许玉兰睡过的男人十辆卡车都装不下,要批斗她。 让她带高帽,挂牌子,还剃了阴阳头,接受批斗。 要她在街上从早站到天黑,中间无人送饭。 许三观叫儿子给妈妈送饭, 三个儿子没有一个愿意送饭, 他没有办法只能自己送饭。 送饭时,看到四周没有人了,许三观就轻声对她:“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几口菜。”许玉兰用勺子从米饭上面挖下去,看到下面藏了很多肉,许三观为她做了红烧肉,她就往嘴里放了一块红烧肉。低着头继续咀嚼,许三观轻声说: “这是我偷偷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这平淡的一句话,一件平凡的事,却比柔情蜜意更胜百陪!

这一天,许三观走在街上,他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不过他眼睛很好,眼睛看东西还像过去一样清楚,耳朵也很好,耳朵可以听得很远,这时的许三观已是年过六十了。于是,许三观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

年轻的血头说:“你快走吧,我不会让你卖血的,你都老成这样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

他哭着对老婆说:“我老了,我的血没人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他想到的是如何缓解家中的灾难。

结果三个儿子来了, 一乐说我给你钱, 你去吃炒猪肝;二乐, 三乐叫他回家, 别再街上丢人现眼。

许玉兰看不过去,骂她三个儿子:“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你们竟然这样说你们的爹,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是用在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为了救一乐,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

许玉兰声泪俱下,说到这里她拉住许三观的手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她一下给许三观要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他开始笑了,他吃着炒猜肝,喝着黄酒,他对许玉兰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

全书有一个美丽, 圆满的结局。 从整篇的苦难, 凄凉中看到了光明和温暖的未来。 让读者体会到这对贫贱夫妻虽然平时没有卿卿我我,桃花流水,海誓山盟,然而他们是真爱, 爱之入骨!鉴于他们文化程度的障碍,只是找不出合适的语言来表达他们之间的爱意。

Alabama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谢!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ightrose' 的评论 : +1谢谢分享!
Alabama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ppaloosa' 的评论 : 确实余华年轻是就显露才华! 谢谢你的点评!
appaloosa 发表评论于
余华的语言不乏诙谐。他的故事会让你带着微笑看下去。看完他的故事,忽然让你感到了对故事里的人物十分的悲哀与同情。让你想找个地方大哭一场。
当我知道余华写这些故事时的年龄。我非常吃惊。他其实很年轻。
Alabama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ightrose' 的评论 : 一定会感动你的!
Alabama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金玉屋' 的评论 : 谢谢你的鼓励!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写的真好,我也想去看原著。
金玉屋 发表评论于
提炼升华,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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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过奖了! 谢谢!
晓青 发表评论于
写得真好,像另外一篇小说。
Alabama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小二哥李白' 的评论 : 谢谢李白二哥!
小二哥李白 发表评论于
好文,谢谢介绍。
Alabama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c_claire' 的评论 : 我想他写的是现实。 中国绝大部分人都是逆来顺受, 要想活下去, 其实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至于揭竿而起, 造反, 那是写英勇人物, 我想不是作者的本意。 与你讨论, 如有差错, 请于指正!
Alabama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夕阳影里一归舟' 的评论 : 谢谢! 我读得还很肤浅。
Alabama 发表评论于
回复 'redwest' 的评论 : 好书一定要读, 谢谢你的推荐!
cc_claire 发表评论于
首先,我想说余华是非常优秀的小说家,《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都是非常优秀的作品,我当时也是一口气看完的。然而,我不赞同他小说里表达的态度:纯粹为了活着而活着,好死不如赖活。从不会反抗,也不提倡反抗,顺从命运。太消极了。适合做为政府的舆论工具,政府就喜欢这样的中国人民,再苦也自己忍着,不反抗。
夕阳影里一归舟 发表评论于
一看标题,就知道是A老写的,行动真快!感慨许多,最后一段写得真好。
redwest 发表评论于
谢谢楼主读了我推荐的这本书,曾经是文学青年。已经好久不读书了,只看专业书, 为了五斗米。
Alabama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为写而写' 的评论 : 谢谢你的评论! 工作时为五斗米折腰, 到退休后才感到应该读些书了。 但愿生命能延长些, 可以多读点书。
为写而写 发表评论于
读过很久,都忘记细节了。谢谢分享,又得以温习一下。红烧肉那段看泪目了。也想起《三峡好人》里一个镜头,贫贱夫妻,分一块糖吃,但那是一方特意留给另一方的,那就比什么都香甜了。最实在的爱,就是这样的心里惦记你,用行动疼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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