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 ' 邱吉尔 '

谈天说地,朝花夕拾,图文并茂,不负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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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学英文, 我有个记单词的窍门: 就是把要记的单词放进脑袋里 "炒爆米花", 嘴里噼里啪啦念, 脑子就翻来覆去, 上天入地, 搜狐搜狗, 给要记的词语 "找对象"。只要坚持不懈, 再难搞定的剩男剩女, 也能弄成天仙配。

就拿英语的第一口头禅 "thank you, 谢谢你 " 来举证: 三克油, 散客游, 番客游, 法客游, 鸡鸭猫狗, 情人眼里出西施, 总有一款适合你。以我 "炒爆米花" 的天才, 没能成为一代语言学家, 翻译家, 实在是有辱斯文。

说到翻译家, 其实他们干的活计, 不外乎是给不同语种的词语找对象。一张嘴, 两张皮; 能把红娘做到极致的, 凤毛麟角。汉译英单词 "爱滋"(Adis) 可谓是一个找对象找到 "绝配" 的典范。其融音, 意为一体, 珠联璧合, 天人合一; 即是英语的原声重现, 又注入了中文的东方式幽默。

早年朱先生翻译莎士比亚全集, 才贯古今中外, 一代风华。但每每读到莎翁笔下人物开口官人, 闭口娘子, 便顿时跳脱于戏外, 以为回到了元杂剧, 倒不如译成: 先生太太, 或老公心肝来的好。

在下以为, 外来语翻译, 重要的人名, 地名, 事件, 最好尊从原文, 力求 "原音" 重现。再举一例: 像英国著名的政治家Churchll, 便被我们的翻译家前辈硬生生的弄成 "邱吉尔" 。即便你把 Church"ll" 先生的拐杖拿走, 把他叫成 "奇尔切", 或者意译为 "教堂" (church) 先生, 也还算语出有 "音", 否则即使到了英国, 遇到 "奇尔切" 的子孙, 哪怕你叫上一百遍 "邱吉尔", 听者也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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