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明”过了头,形成所谓政治正确,结局是滑行在愚昧的道路上实现彻头彻尾的自我毁灭。 西欧是未来这场灾难的先锋,美国在保守派选民的支持下,现由川普总统带领还在继续与“政治正确”交锋。
今天此文,论述美国左派 “庇护城与欢迎城”(Sanctuary City and Welcome City)的邪恶本质。
如果不去深究,一般情况在字面理解会误以为,“庇护城与欢迎城” 帮助穷乏人,扶危济困,目标高尚,是为好事啊?不过我们一旦仔细探讨,即可发现其中隐藏的猫腻与邪恶。
飞云这里暂时先不探究庇护城与欢迎城吸引来的那些人,将消耗纳税人大量的金钱;将严重破环当地治安。虽然这些都是事实。你纠缠这些,一定被左派指责没有爱心,只顾自己自私自利。
因此让我们先从普通逻辑谈起。
众所周知,“庇护城与欢迎城” 庇护的、欢迎的是非法移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犯罪记录在身的非法移民)。左派一贯喜欢用“无证移民”来混淆“非法移民”,本身即为邪恶,因为他们要以“无证”来掩盖非法越境这样的事实。作为任何一个国家,边界皆需控制与管理;国家允许外国人入境是为特权,不是移民个人的“权利”。移民进入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依照该国法律法规,否则必然乱套。
美国作为全世界最发达国家,对世界有吸引力,移民法更需完善。美国有吸引移民的政策、法规,任何想来美国的移民皆须照章执行。客观存在的情况是美国有大量非法移民偷渡而来,其中也有毒贩、人口贩子往来边界。这些本来是需要控制的,被抓的非法移民是需要被遣返的。
抛开不言自明之常识,左派“大爱”来了,“庇护城与欢迎城” 也来了。
如果非法移民来美生存困难,犯罪更必遭逮捕、首先遣返。那么潜在的非法移民数量就会降低,美国的法制与秩序状况就会改善。相反,如果非法移民来美后生活无忧,犯罪后有强力“庇护”,势必引来更多的潜在非法移民、潜在贩毒、人贩罪犯。因为犯罪利益太大,代价没有。 故“庇护城与欢迎城”不仅是对破坏法制行为之纵容,“庇护城与欢迎城”更是一种对犯罪的鼓励,与强力吸引。
兴旺的家庭与发达的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必要刚性规范下之绝对自由! 没有规矩的家庭是没有希望的家庭;法制败坏的国家没有前途,未来只有混乱与灾难等待。
如此常识,为什么左派就是“不懂”? 其实他们比谁都“懂”。 左派夺权是一等目标,夺权不择手段。布尔左派靠枪杆子与笔杆子(暴力与洗脑)夺权。西方、美国左派夺权靠洗脑(左媒)与选票(附带暴力)。他们的宣传机器洗出了飞云早年定义的左派 “无、知、少、女” 支持群体基本盘(无产穷人、知识分子自以为是、少年人与少数族裔,还有感性情绪化妇女)。“无知少女”尚不足以取得绝对执政的票数,那么花费我们纳税人的金钱以““庇护城与欢迎城”吸引更多的非法移民,加上非法移民“合法”化、非法移民有权投票等政治运作,即可用我们的钱反成就左派之永久执政。
左派先锋布尔党当年就是利用抢夺富人财产收买穷人做炮灰取得政权的,此乃异曲同工。只不过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左派永久夺得政权之日,就是全民进入绞肉机之时。法制败坏,美国贫困化以后,不仅无法庇护“城中”非法移民,城外正常生活之人亦难自保。倾巢之下岂有完卵!历史殷鉴不远,吾侪不可稍忘。由此观止,左派庇护城不是文明,乃是十足的邪恶。与布尔党以“杀富济贫”高调,暴力牺牲数千万人生命反而换来灾难,并无二至。
“庇护城与欢迎城” 在善良左派,甚至美国教会里面都很有市场。钻了牛角尖的善良左派和教友,哪怕明明知道 “庇护城与欢迎城” 会造成法制败坏,国将不国,他们依然会坚持。大有不顾一切舍生取义之“气概”,基督徒会有为主行善之“慷慨”。 西雅图就有天主教徒在教堂庇护非法移民的例子,他们以为自己拥有圣经真理,殊不知他们正在全然曲解上帝旨意,助纣为虐。
圣经旧约“申命记”里面有“逃城”的律例。意思是,在摩西时代,以色列人要建立“逃城”保护那些误杀了人(比如砍柴斧头脱落误杀人)之人,免遭寻仇报复。逃城保护误杀人者,但是误杀者亦非没有一点后果,他在逃城得到保护的同时却也失去一定的人身自由,因为出了逃城就失去保护。上帝是公义慈爱的。美国“庇护城与欢迎城”的设立,显然与这段圣经不符。因为非法移民偷渡来美与误杀人进入逃城接受保护毫无关系。
然而,“申命记” 23章第15和16节:【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这两节经文才最有可能是有基督信仰人士赞同“庇护城与欢迎城”之圣经与行为根据。 然而,他们依然超出了上帝诫命的范围。原因何在?
第一,非法移民是被美国高度的物质文明所吸引而来,不是逃避本国政府(奴僕脫了主人的手);有的国家甚至暗中鼓励国民偷渡来美以得到他们汇回的美元外汇。毒贩、人贩不法牟利,更与“奴僕脫了主人的手”不沾边。既然如此,“庇护城与欢迎城” 就与圣经不合,违背了上帝的公义与慈爱。
接下来可能就有人说了,如果确实有遭受本国政府迫害的人士逃来美国,难道我们也不庇护吗? 答案是: 需要保护!
第二,以基督信仰基础立国之美国,已经有符合圣经、体现上帝公义与慈爱的庇护法。也就是庇护政治迫害、接受难民法。美国政府经过严格审查,合法庇护逃来美国的受迫害者,以及全世界战乱与动乱地区的难民。注意,这些庇护是合法、有序进行的。当审查通过后,被接受的受迫害者、难民,可以”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美国也没有“欺負他”。
故此,在圣经之外、法外提供所谓特殊保护之“庇护城与欢迎城”,不是“爱心”,是邪恶。
先说清楚具体“庇护”是做什么,才能讨论对错。事实上,联邦移民法与州权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才是这些产生的根本。庇护的根本,不是什么“大爱”,而是:“我州与地方的政府与执法机关凭什么白替你联邦干活而自个儿受损失”。移民法是联邦法,而州不具有执行与解释权,就决定了州与地方,未必会在这个问题上任何时间都友好合作。
这本身就是制度的问题。制度没定好,所以当某些人做出了为自己利益,而又合法的选择时,另一些人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