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性嬉很常见:由南京性侵幼女案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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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车站有人拍下了据说是在公共场合猥亵幼女的视频,一时轰动全国。公安迅速介入侦查,抓到了当事人。原来是一对兄妹,哥哥闲来无事,在妹妹胸前摸索,碰巧被人拍到。于是可谓激起民粪,吃瓜群众纷纷指责:那哥哥简直禽兽不如!妹妹却只顾享受不作反抗,如果不是个痴女,也是个淫妇胚子。一时间当事者父母不得不出来检讨他们管教不严,哥哥肯定要吃牢饭了,而妹妹据说也受到打击,有点忧郁症状,需要心理治疗了。

在我看来,这是典型的贼喊捉贼。就象那些捉嫖娼的,抓住小姐嫖客大打出手,作恨之入骨状,好像自己不曾男欢女爱似的。

弗洛伊德是个公认的对探索人类意识的奥秘作了巨大贡献的科学家。他的工作就是从探究人类异常性行为开始的。他认为,父亲对女儿的性猥亵与儿子的恋母情结是男,女孩最重要的幼年性意识形成的因素。其实,母亲玩弄儿子的小鸡鸡,父亲在洗澡把尿时以性视角窥看女儿的阴部,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血亲禁忌并没有非常严格的科学依据。父女或母子交配产生的后代,大多数都是正常的。现代实验室用的纯系鼠,纯系的宠物或赛马,都是多代近亲交配的产物,纯系鼠甚至亲到互相移植器官都不需使用抗排斥药物的程度,类似于人类的同卵双生子。纯系动物的表现甚至比野生型的要好,赛马中通常得奖的都是纯系的阿拉伯马。

血亲禁忌也不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人类群落形成过程中肯定有乱伦现象,亚当和夏娃一对男女,最后繁衍成成千上万的后代,其中怎么可能没有父女,母子,兄妹杂交的成分?埃及的王室要求必须亲兄妹成婚,也没听说有变形的杂种产生。中国不知哪朝才出现同姓不婚的禁忌(其实一点都不科学),但表兄妹的婚姻一直到本朝1970年代都很多,还被认为是亲上加亲。可能将其推广到全球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基督教的血亲禁忌戒律,随着基督教文明在全球取得了统治地位,血亲禁忌也成为普世原则,并加上了科学的外衣。时间长了,也就take it for granted 了。

我的意思不是说要推翻血亲禁忌。性侵幼女会对她们的身心造成极大的损害,是必须严厉打击的行为。但另一方面,也要科学地看待人类的性行为。人类社会已高度文明,但人类的性行为本质上还停留在野生动物水平,非常多样化,个体化,在很多方面与现有文明,道德,法律不匹配。既然社会现在已经可以容忍同性恋,异性癖,那么也要承认,血亲性行为也是普遍存在的。其中也应该设定一个标尺,哪些是可以容忍的,哪些不可以。

人的性历史,从幼年时代就开始了,并不陷于以性交为目的的性生活。幼童会对异性父母的性器官感兴趣,也会对异性同胞和玩伴感兴趣。以前看过一张挂历,是个女童惊异地看着男童的小鸡鸡,“这是什么”。看的人只觉得孩子的纯洁,并没有反感。男女童互相摸索,把玩的行为非常普遍,尤其多发于兄妹或姐弟间。这些行为通常没什么后果,有的研究还认为,童年有这类行为的人,长大后在接触真正的性伴侣时,会显得更成熟,更负责任。

当然,发生了真正的性交,甚至导致怀孕是不好的。作为父母的应该在孩子性成熟,或其中一个性成熟时进行教育和相对隔离。但即使发生了,进行羞辱和指责是无补于事的,只会造成如曹禺“雷雨”中的悲剧。这和少女失身一个道理,本身不是一个好的事,但发生了也没必要痛不欲生。说到头,这这是人生的一个小挫折,人性的一个小玩笑,不值得也不需要以命抵错。

因此,我认为南京这件事小题大作了。最需要被谴责的,不是那个哥哥,而是那个无良的摄影者,以及那些闲的蛋疼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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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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