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曾经,我最讨厌的节日就是万圣节。因为我怕鬼,怕墓碑,怕骷髅,怕所有那些狰狞和恐怖。我曾一直跟你说,这个节好恶心,美国人好变态,竟把家变成鬼屋和墓地,他们就不怕真的招来鬼?
和你一起走过鬼影飘忽的街,每次我都低着眉,挨着你,死死抓着你的手,还让你搂住我肩头。我把你当成斗篷,或一整个阳间,将我和所有鬼魅隔绝。你总是笑着扳我的头,说都是假的啦,怎会怕成这样?来,抬头瞧瞧,这个骷髅有多美!
我挣扎着尖叫一声,变态呀!一头扎进你怀里,用手捶你的胸。你就朗声大笑,声如冰川,耀眼而雄浑。笑完说,骷髅真没什么可怕呀!你看我可怕吗?
我就认真看你一眼,说你才不可怕,最帅了!
你脸上浮起那般温柔的表情,又温柔,又静穆。你摸摸我的脸,说你没看到眼前有具骷髅?
我听了继续捶你。你抓住我的手,望着我的眼睛,正色道:假如你有把风月宝鉴,你现在看到的只是正面,背面就是骷髅,一点也不比那些美。我现在就是具包着血肉的骷髅。骷髅才是我真正的质地。总有一天,时光会剥去所有这些外在的皮囊,让我呈现我的本质。这皮囊脆弱,易碎,区区几十年就腐烂了,而里面的骷髅,不火化的话却将万年不朽。——你爱的是什么呢?只是我的皮囊,还是连同里面的骷髅,那些虽说丑陋却终将永恒之物?
我说不出话,用手轻抚你脸庞,想象里面骷髅的样子:空空的眼窝,高高的颧骨,没有鼻尖,两排白牙。然后懊恼地用头撞你的胸。你搂住我,说不要分别,就像你爱的这个人不能分别骷髅和血肉。它们都是我的一部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对你的爱也是一样。我不会因为今天的你年轻,美丽,满脸胶原蛋白才爱你,我的爱也包含有朝一日当你沧桑,衰老,面目全非时的你。对我而言,它们没有区别。就像杜拉斯在《情人》的开头所说: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也是我的心声!
我忽然就那么地感动,含泪笑望你。你回望我,轻补一句:这样才可以永恒!
你跟我讲在医学院时的趣事。为了练胆子,你怎样把一块头盖骨放在枕头下,夜夜枕着它入梦。怎样一手拿着大腿骨,一手抓馒头吃。怎样在夜半去实验室,和池子里的人体零部件共处。久而久之,你把它们都当朋友,在你眼里,它们和春花秋月没有分别,都充满了诗意,充满了美。
我听得入迷。
所以你从不高看什么,也从不轻看什么。你看破衣烂衫如看华衣美服,看乞丐如看富翁,看流浪猫如看贵妇。你不以海参鲍鱼为尊,也不以白菜豆腐为卑。你不为居豪宅沾沾自喜,也不为住陋室垂头丧气。在你眼中,万物如一。你的心恒常如宇宙。
所以你才会在那致命的传染病肆虐时志愿去非洲的吧!在你看来,那些病毒也是生命的一部分,没什么可怕。你说,你是医生,救死扶伤是你的呼召,你的天职,就像上前线是战士的呼召,战士的天职。我死抱着你不放,撕心裂肺大哭,指望能以眼泪留住你,而你用那永恒般平和的声音对我说,我爱你如同爱生命,面对疫情我有多少勇气,我的爱就有多深。我以生命爱你,也以生命爱我的呼召。我不是为苟且偷生、养尊处优而活,我是为使命而活。如果我不能在最需要我的地方出现,那就是我的耻辱。相信我,我会保护好自己,完好无缺地回来,回来娶你,生一窝宝宝,让他们活在一个没有瘟疫的人间!
其实我真不想放你走,可我拦不住你,你就是那样自由的,天马行空的灵魂,上天给了你一颗心,天生就带着使命的印记。我哭泣着和你吻别,想起《飘》中烈火熊熊的场景,白瑞德如何在那样的情形下离开斯嘉丽,奔赴战场而去。我切切祈祷,你也将和他一样,毫发无伤地归来。
但是你没有。你在疫情最严重之地日夜工作,最后被病毒侵染,倒在了异乡。
如今多年已过,我还是一个人。和曾经不同的是,万圣节成了我最喜欢的节。我不再怕那些墓碑,骷髅,我甚至可以驻足凝望。就如此刻,在这座房前,在那棵古老的,浑身虬枝的大树上,挂着一具身披黑布的骷髅。它的头颅雪白,它的牙放射寒光,它用空洞的眼窝凝视我,在秋风中摇摆,蹿跃。我久久和它对视,你的话音犹在耳。
此时此刻,你就是这个样子吧?其实,真的也没什么,因为这就是你的质地啊?虽然没那么好看,但毕竟是你!即便你的血肉不在了,你的善良、勇气和自由都依然还在,不会被时光损坏半分。
因为你,我爱这些骷髅,因为在它们里面,有永恒常驻。
我以永恒爱你。
10/31/2017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