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二篇本城《淡黄柳 》博主的文章!

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完全在于每一个人是否能够努力去尝试去想然后脚踏实地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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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红卫兵的性与情

作者:  《淡黄柳 》!

 (2017-12-01 07:11:24)

性情中人,是指感情丰富,率性而为的人。常常用来形容一个人随其本性、情感外露、率性而为。也有爽快大方的意思在里面。

在我们文学城,真真见识过红卫兵的恐怕不多。所以我现身说法,把一个真实的红卫兵的嘴脸,先是在各位面前,毫无隐晦,毫无做作。

红卫兵出世,是没有个人恩怨的。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要造就那样一个环境,一个在新的世界大战中,不丢失首都天时地利与人和。当时的情况不比现在,世界大战的阴影到处可见。南门有美国在打越南战争;北门有苏联耀武扬威。

有人说文革是一个手术,我是赞成的。那么红卫兵呢?当然不可能是受人欢迎的角色了。所以对红卫兵有成见,我们并不觉得委屈。

记得有早期电影中,有过那么一种情节:共产党被人们认为是青面獠牙了,突然发现身边某个和颜悦色的慈祥老人是共产党,顿时让人跌破眼镜。

现在的情况相似,你们看看我这个红卫兵是不是和你们想象中的红卫兵一样。

我们对毛主席的理解,从今天的话题来讲,最深刻的是八个字: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也就是说,正面教材反面教材都是我们的老师。

在毛泽东思想的阳光雨露下成长起来的我,基本上失去了骂人的功能,甚至贬义词都很少使用。我们谈天说地,博古论今,使用的方式,都是有理走遍天下的高风亮节。

如果您有幸或者不幸走进我的博客,就可以清楚地感知一个典型的红卫兵的内心世界,处处体现毛泽东思想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时时显示一个堂堂正正汉子形象的健康情怀。

回顾我在文革期间抄家的日子,至今依然豪情万丈!

作者:  《淡黄柳 》!

 (2017-11-30 09:54:25)

我在文革期间,参与过四到五次抄家。最近听到郭文贵的爆料,又有了到王岐山家去抄家的冲动,可惜不可能了,老了。

抄家时,红卫兵本身的自主权并不是很大,正如现在的警察。我们大陆来的人,并不知道美国的警察没有任何决定权,最多只是在摔你的时候轻一点。就是这么一点自主,同事看到以后也是会留下话把的。

同样的道理,有人喜欢把文革抄家说成是红卫兵如何不堪,是犯了同样的误会。

我抄的五家,现在回想起来都是该抄的。更有意思的是,这五家的后人到今天,没有任何怨言,而且心服口服。

这样的感动还有一次,就是金庸先生的父亲是在土改时枪毙的,而金庸对于土改并没有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控诉过。

现在又红卫兵因为抄家而道歉的。这一定是与文革抄家政策不相干的过错。如果执行当时的抄家政策,想道歉也出不出错在哪里。

现在也有被抄家的家庭还在那里诉委屈的,虽然很少比例,我只能说这些家庭是不懂事。

有人以为,家里的女主人漂亮一点,红卫兵就有理由来抄家。而且组长还能够借机摸一二下。其实这是误会,除非是性饥渴的人假冒红卫兵上门。

我抄家最有印象的是抄梁漱溟家。后来见到他儿子后,说起来还那么好玩呢。

老先生对抄家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抱怨,就是不能写作无法忍受。期间漱溟家一共给毛泽东、周恩来写过三封信,都是为了要继续工作。


文革期间的抄家,不是政府行为,而是民间行为。红卫兵是不是自发的群众组织,永远也不会有正确答案了。

以保卫毛主席为借口,干的事情要毛主席负责。这样一个逻辑是很好玩的。

文革并不是要任意地抄任何人的家。比如一个人是苦出身,是贫下中农,也不是干部,那么就不会有人想到要抄他的家。凡是有抄家的事情,抄家的对象,不是高知,就是高干,因此不是普通的人。因此,高知高干有恐惧感,普通的人是没有恐惧感的。

文革期间的抄家具体是怎么个过程,季羡林详细地记录了,造反派冲进他的家,让他交出钥匙,在楼下他收藏的画中寻找,最后什么也没有找到,就只好将钥匙还给了他。而季羡林当时的反应就是,等他们走后,就立即报案,而报案的第二天,就有人来他家调查这件事情,还用照像机拍下许多照片。

这件事情本身,就是说,当时的季羡林,也认为这些抄家的人是违法行为,所以才有报案的概念。这也就说明,抄家不是政府行为。

当时所有的红卫兵都会唱一首语录歌叫“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因此政策就象现在的法律那样有效力。因为一个形容成生命,一个形容成神圣。但是当时违反政策的事情经常出现,但是现在违反法律的事情也经常出现,却不应当怪到现领导人头上。

在改革开放之后,小岗村当年的带头人严俊昌的回忆录,他说,到了八十年代的时候,这些村干部们开始了抄家,就是说,冲进农民的家中,寻找一样东西,就是粮食。如果我们能够在一部记录片或者故事片中看到一伙干部冲进一个村民家里搜查粮食,而且搜到后就运走,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感觉?但是,虽然这是当年小岗村的事实,却永远不会有纪录片或者故事片描述这个的。这和文革抄家的对象不同,前者是领导干部后者是农民。但是后来党中央注意到了这种违反政策的现象,这也是因为严俊昌本人就向党中央反映了这种情况。党中央后来及时纠正了,并取消了农业税。

不过拆迁比起抄家来,便只有经济没有政治含义了。

最后还要说明的是,季羡林遇到了一群造反派抄了他的家,季在回忆录中也承认,一幅字画也没有拿走。但是这些字画在改革开放期间,被偷走了不少,当然这也不能够怪罪到政府头上,也是少数小偷的违法行为。 

 

中共中央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处理红卫兵抄家物资的几项规定
1967.03.20;中发[67]107号

各级党委,各军区党委,各省、市革命委员会:
    现将中共广西梧州市委文革小组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红卫兵抄家物资处理意见的请示,转发给你们,供参考。为避免这类物资受到损失,望各地从速处理。中央特作出如下几项规定:
    一、查抄地、富、反、坏、右或其它不法分子的财物,除日常生活必需品退给本人(如原物已遗失短损坏则不退赔)以外,一律上交。
    二、确属革命群众和劳动人民被错抄的财物,应全部退还本人。原物遗失或损坏者,作价偿还。
    三、贪污、盗窃和私用查抄财物者,应自觉退出上交,否则严加处理。但被小集体用于文化大革命的少量消费物资或现款,经说明情况,可不予追究。
    四、地、富、反、坏、右或其它不法分子,不准借处理查抄财物的机会,喊冤叫屈,反攻倒算。违者必须严加惩办。
    (此件发各级党委内部掌握)

        附: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红卫兵抄家物资处理意见的请示


        附: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红卫兵抄家物资处理意见的请示

区党委文革小组并中央文革小组:
    我市在去年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之后,于八、九月间红卫兵对一些四类分子和资产阶级分子抄了家。这些物资至今尚未处理。春季已到,南方雨水多,保管不好或不及时处理,就会霉烂和丢失(已发现有被偷盗现象),我们意见:
    一、属于黄金、白银、外币和大量人民币(以一户有数千元以上的),予以没收或代管。
    二、属于高级生活用品,如高级皮衣、手表等类物资,予以没收。
    三、属于普通生活用品,如布料衣物和一般生活用具等归还原主。
    四、这些物资在抄家时已损坏的或保管不善损坏和丢失了的讲清楚,不予赔偿。
    以上意见当否,请速复电。
          中共广西梧州市委文革小组
          一九六七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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