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海拾贝(5) “跑灶”“搭伙”上初中

一介教书匠,酷爱自家乡;寓居多伦多,桑梓永难忘。
打印 被阅读次数

 

 5.“跑灶”“搭伙”上初中

 

     公元1964年,我稀里糊涂地告别了“低标准瓜菜代”时期,幸运地挤进了每期12圆人民币的初中生行列。学校远在十几华里的地方,每天需要早起晚归,当时称这种求学方式叫“跑灶”。农民没有钟表,把握不住时间,只好把早晨出发的号令全权交给雄鸡。只要大公鸡扯起喉咙“喔喔”一叫,我就得赶紧爬出被窝,披星戴月,踽踽前行。尽管红公鸡恪尽职守,但我仍没少起“瞎五更”。有时到了学校,仍旧繁星满天,就只有蜷缩在大门外企盼黎明。

 

    农民的子弟尤其知道进中学不容易,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求学机会,对起五更搭黄昏从无怨言。

 

    有一个漆黑的夜晚,暴雨将至,狂风大作,下学归来的我一个人匆匆忙忙往家赶。越走夜越黑,黑的任人怎样努力就是找不到路,我只好摸着墙凭感觉前进。在村口不远的地方,随风传来了父母的呼唤声,被黑暗和孤独包围的我心头一热,疏忽了路的宽度,一脚踩空,跌落到10数米深的路沿下。幸好下面的土地刚犁过,软绵绵的耕地像减震一样缓冲了我瘦小的身躯,只在地上砸个大坑而身体上没留什么终身“纪念”。记得当时我还背一个箩筐(家乡叫箩头),是刚参加完勤工俭学劳动往家赶。脚下一空,心脏骤然紧缩,在自由落体运动中箩筐也不知到哪儿去了。待灵魂归壳,意识恢复到能辨认生命存在时,爬起来就跑,箩筐是次日父母捡回的。

 

    我从小身体弱,胆子小,中学前从没有一人走过夜路,经过中学阶段的强化性夜练后,至今走夜路不怯一分。

 

     “红薯汤,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这句顺口溜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农民的生活水平。吃一碗煮熟的红薯块,喝半碗和红薯煮在一起的蜀黍面稀汤,是我久吃不厌的早餐。上学时捎一瓜干面掉批的蒸红薯,午饭就有了保证。个别的也有超越这个生活标准的现象。当时的同学中,就有那么两三个,因为他们的父母是工薪阶层,中午往往能拿出两三分钱到合作社(商店)买一点咸菜丝或酱(豆酱或辣子酱),配着馍吃,从而引起多数学生的种种议论。

 

   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我们离校较远的学生开始了食宿在校的“搭伙”生活。“搭伙生”根据自己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缴上块儿八角钱就可以免除一个月的“跑灶”之苦。关于床和席,学校既无能力提供,学生又不敢有此奢望。我们平常都席地而卧,最多铺一些破报纸之类的物品。夏季无雨的夜晚,尽可以到室外抢占水泥乒乓球台舒展身子,与清风细语,和嫦娥玉兔相思而眠。到了天寒地冻的季节,“偷”一些当地农民的麦秸,铺在蓝砖围成的长方形池内,就有了与漫漫寒夜抗衡的“根据地”。当时,家庭困难缺铺少盖的同学大有人在,我们就发扬风格,你背被子,我拿褥子,夜里两人搭“通筒儿”,既亲热,又温暖,别有一番情趣。农民的子弟没有离开父母生活的经验,到了季节不知及时撤换被身体滚成末儿状的麦秸,所以,当时,被窝里有跳蚤,身上生虱子的屡见不鲜。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