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逻辑3. - 偷梁换柱与耍赖皮

无意名利权色,只想弄明白些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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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逻辑3. - 偷梁换柱与耍赖皮

在上篇的“中国逻辑2”里,我试图用逻辑推理来证实“民众拥枪可以阻止政府独裁”这样的论点是不成立的。我的结论是“民众拥枪不能阻止独裁,阻止独裁不靠民众拥枪”。

在美国评说“拥枪”,就像在中国评说“爱国”“统一”一样,一定是群情激愤。理性的讨论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这也提供了一个机会,让每个人充分展示各自的思维方式,逻辑推理,和辩论技巧,尤其是在跟帖时的你来我往,瞬间问答里。

在“中国逻辑1”里面,我指出了国人辩论常常犯的错误之一,就是在辩论中偷梁换柱。譬如,一位中国的(前)律师骂“中国核潜艇之父”是“30年不联系父母的畜生”。文城大家之一立马就说,多数美国人不和父母住一块,是不是美国人也是畜生?把“30年不联系父母”换成了“不和父母住一块”,再进行辩论。当被质问“30年不联系父母”和“不和父母住一块”是一回事吗?这位大家又瞬间换脸,说“美国人不认父母,不和父母住一块”。把“美国人不和父母住一块”,又升级到了“美国人不认父母”。“美国人不认父母”,比“中国核潜艇之父30年不联系父母”,那是畜生多了。所以,要骂,就得先骂美国人。

有人擅长这样的诡辩术。其应变之快,就如川剧中的变脸,让你应接不暇。如果你按着他的思路去辩论,去论证美国人是不是和父母住一块,去论证美国人是不是不认父母,你就输定了。因为所有的辩论,已经不再围绕“30年不联系父母的人是不是畜生”这个论题了。

有些人的偷梁换柱做得巧妙。它能给人带来些棋逢对手的兴奋。你能会心一笑,就像孙悟空大战牛魔王一样,自己得提起精神来,当心着了道。

而有些人的偷梁换柱,毫无技巧赤裸裸,被揭穿了,也死不承认,而是立马再换个议题,继续搅拌。辩论变成耍赖皮了。碰上这样的人,最好的办法是赶快抽身就走。不然,就只好自认倒霉。

为了说明这一点,下面就把一位读者在我的那篇讨论拥枪和独裁关系的文章后面的跟帖,和他(她)与我及其他两位读者的互动整理在下面。原来的跟帖是按后来至上的循序排列的,为了方便读者,我把这些跟帖一个个倒过来。费劲不少,还不能保证100%正确。以下的跟帖中,我就是我,三位互动的读者分别是A, B, 和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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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前面说了半天是说民众拥枪就能制止独裁是错的,然后忽然改为民众拥枪不能制止独裁。命题错所以否命题对?什么逻辑?。

A:作者论述了拥枪不是阻止独裁的充分条件,但是基本上可以说,拥枪+追求自由是可以阻止独裁。作者的结论应该是拥枪不一定能阻止独裁,但是作者在结尾抹去一定二字。我们不妨称这篇文章的结构是“忽悠体”。

: “拥枪+追求自由是可以阻止独裁”。请定义“拥枪”(数量,质量,管理等)和“追求自由”,及两者和阻止独裁的关系。 是“拥枪”和“追求自由”两者缺一不可,还是两者只要有其一就可以?我还真想不出来,在可以自由选择时,有哪里的人民不会去追求自由?连家猪也会的。

A你还是解释一下你为什么抹去一定二字。至于家猪,在野外是无法生存的,它可以大谈自由,不会傻到去争取的。

A. 弱弱地问一句:禁枪派是想把美国变猪圈么?

: “民众拥枪不一定能阻止独裁”,和“民众拥枪不能阻止独裁”,在论证“民众拥枪是为了阻止独裁”这个论点时,这两个表达法真的是不一样的吗?既然你同意民众“拥枪不一定能阻止独裁”,那“民众拥枪阻止独裁”的论点就不成立,对不对啊? 
既然家猪在有选择的情况下都会选择圈养,那还要猪圈干什么?你养过猪吗?如果没有,建议你去读读王小波的“一只独立独行的猪”。请你说说,是哪些人在可以自由选择的情况下,不会去“追求自由”?追求自由是人(包括动物)的天性。也就是说,是人,都会去追求自由的。所以,你的1+1说的两个阻止独裁的前提里,就剩下“民众拥枪”了。你要说的,就是民众拥枪可以阻止独裁。这我已经证明是不成立的。

: 美国要“禁枪”吗?是谁要美国“禁枪”了呢?在今天和不远的将来,在美国不可能禁枪。但应该做的,也能做到的,是控枪,严格控枪。 
这我已经说了好几遍了。看来,中文真是个问题。这么个简单的事,愣是拎不清。

A控枪一直在做。你满篇攻击第二修正案,只是为了控枪。顺便问一句,你入籍了吗?还记得入籍誓词吗?

: 越扯越远,就学不会就事论事。问你的几个问题,一个不答。然后每次就扯出一个新论点。没治了。

: 第二修正案是怎么说的?“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指什么?“arms” 是指什么?“free state”是指什么?当时的arms是什么样的?你今天的“枪”和当时的arms是一回事吗?就会扯大旗做虎皮。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B(回复A的评论 : 你这问题就是博主批判的中国逻辑。宣誓尊守和维护宪法和爱国或批评第二修正案一点矛盾都没有,更何况博主并不是在批判。宪法不合理处不是用修正案解决的吗?提出修正案的先贤不都背誓违宪了吗,按中国逻辑。

A(回复B的评论)周某年纪一大把了,看人看事是不会只停在表面的。你出尔反尔尽可高声喧嚣,至于人家怎么想就不是你能控制的。在社区讨论时白人问了印度人同样的有关誓词的问题,中国逻辑?Give me a break。

A选择自由是天性,追求自由是有代价的,而且可以是很高的代价。顺便回答一下你的问题之一,我养过成群的鸡鸭,也养过狗。对动物我很了解。
A
(回复B的评论): 宪法可以修正,发过的誓不可以改。

B回复A的评论 : 同意你,那个白人拒认印裔(移民?)是美国人,才这样质问。 
那周老大人这样质问,是不是也没把自己和华裔认作美国人呢? 
敬请指出我出尔反尔的地方。至于谁在喧嚣,这里是博主地盘,他说了算。

A (回复B的评论):白人只是提醒印度人他入籍时发过誓。信用不是中国人的专利。劝你们提禁枪之前先要求取消入籍宣誓仪式,免得受誓言约束。出尔反尔,在哪里都不光彩。你宣誓捍卫宪法,现在却整天说要修正。我中文不如你,请解释一下捍卫怎么包含修正?

B (回复A的评论
哈哈,比中文水平,文城没有比我更低的,初中毕业。 
中文说不过周老大人,说逻辑吧。我宣誓捍卫的宪法里面明文允许修正,捍卫不就包含了修正! 

A (回复B的评论): 
说得好!好像宣誓时还说必要拿起武器保卫国家,你肯定会说我是国家一部分,保我自己就行了。佩服佩服! 

A:我是在跟你学逻辑啊。你可以只捍卫宪法一部分,自然也可以只保卫国家一部分啰。

B: (回复A的评论 : 呵呵,向我学?那请你从我的留言里一步步论证回去,让我看看你怎样得出“一部分”的结论。 

对了,有人找借口逃过兵役。他也宣誓过,还当了总统。很光彩吧!

按逻辑走下去,现行法律没要求我拿枪,你有什么事实依据来判断我肯定会怎样?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我没逃过兵役,连借口都不需要。 

C (回复A的评论):
至于家猪,在野外是无法生存的,它可以大谈自由,不会傻到去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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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题无关,家猪,家猫,家狗,家马,放到野外均可以自己生存的。洒家均见过实例。

A(回复C的评论): 你说的是在中国吧?野兽都被人干光了。

A该说的我都说了,各位看官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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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读者A从否定我的论点(民众拥枪不能阻止独裁)出发,因为在他看来应该是“民众拥枪不一定能阻止独裁”。接着,读者A转手就推出自己的新论点 (民众拥枪+追求自由可以阻止独裁)。

我指出,因为追求自由是所有人,包括像猪等动物,的天性,人人都追求自由,他的两个条件论就等于只有一个,即民众拥枪可以阻止独裁。这和他自己都认同的民众拥枪不一定能阻止独裁自相矛盾。

读者A说,猪其实不追求自由,因为他们不能在自然界生存(这里其实又转换议题了。猪是不是追求自由,和猪能不能在自然界生存,不是一回事)。

读者A接着又转了,说你想禁枪,把美国变成猪圈。

我说,猪有选择,当然会追求自由。我从来没说过要禁枪。

A再转。说你“满篇攻击第二修正案”。又问你入籍了吗?宣誓了吗?

我问,你知道第二修正案说什么了吗?于是,围绕第二修正案,又几个来回。

但我实在不明白,这个辩论和我是否入籍,是否宣誓,有什么关系。所以,没回答A。只是告诉A,要学会就事论事。

读者B大概是觉得有趣,就和A讨论起入籍,宣誓,守宪法,和爱国的议题去了。A的要点是你宣誓入籍了,就不能评论宪法,因为不能宣誓捍卫宪法的同时又批评或评议宪法。B的要点是评议甚至批评宪法是宪法所捍卫的权利的一部分。

读者C大概是觉得读者A说猪不能在自然界生存是错的,所以也对读者A说,他养过许多动物,知道他们能在自然界生存。

读者A不是正面回答,而是又一转,说,在中国,它们早就被人吃掉了。

当然,所有的争论,一定是终结于真理的掌握者。这不,读者A最后总结了一下,说看官自有公论。

这句话,我同意。

费神费时写这些,是想给各位看官看看有那些辩论的技巧,以便让文城的文章和辩论有更多的硬货。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海外华人的下一代下下一代会好的。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莲盆籽' 的评论 : 生命有限时间宝贵。我希望在阅读和辩论中能学到些东西明白些道理。胡搅蛮缠的博文,我可以跳过不浪费时间。那些自己文章后面的跟帖,不回吧,看着那歪理流传不忍心,也不礼貌。回吧,真费神费劲越扯越远。所以,我一般不希望我的博文放到城头去。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很多同胞的辩论模式,(其实是语言模式),就是我们从小受那种教育的结果,就像电脑一开机噼里啪啦的闪出一个个自带软件,人一开口出来的也是一种早就植入大脑的程序式单词,程序式语言。
哎,麻烦的是,再往下两代人也还是这样的。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有趣的事做的时候开心,回头看看成了批判资料更欢乐。

偷梁换柱和耍赖皮的,都是正面辩不过又不肯认输。偷换需要技巧,耍赖皮只要脸皮厚就行。

讽刺得妙也能给辩论增色。有听不出讽刺的愣子出现更让观众开怀大笑。

不言老师太耿直了,还指望文学城讨论会有人讲究技巧尊守规则。

这里流行的中国逻辑是丛林法则,不问三七二十一上来就打,闭着眼睛挥刀弄剑,乱棍打死了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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