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选择是自然界的做高宪法。这部宪法内容很简单,就是生命物种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繁衍,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以物种的存在和延续为最终目的。在宪法的总框架下,自然界还有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比如人类耳熟能详的优胜劣汰法则。其实自然选择在人类基因里还设定了一个强制指令:永无满足。比如关系到维持生命存在的最基本的食欲,是永远不可能得到一次性的持续满足,酒足饭饱感只能维持一时,那种不满足感会按时重复到达,提醒你又该吃饭了,不断进食才能保证生命的存在和延续。当基本食物提供的满足感钝化后,为了维持好的食欲,这种不满足指令还会指挥人类去寻找开发更美味的食物。比如还有性欲,短暂的高潮满足之后,一段时间后那种不满足又会悄然而至,这种“要了还想要”的不满足感是人类繁衍所必须的。如果一次做爱带来的高潮可以持续一辈子,那是比较要命的,而且一辈子只性交一次使怀孕繁衍的几率大大降低,种群的延续就危险了。圣人讲的“食色,性也”就是指这种挥之不去的不满足感。
饱暖之后,思罢淫欲,是不是就永远满足了?想都不要想,精神上的欲壑更是难以填满,人类的快乐最终是是在精神层面实现的。由于不明原因,人类有了其它动物不具备的形而上的想象力,相信在未来会有更美好的事物,这种想象力是人类更加不可能获得持续满足。狮子吃饱之后,在下次饥饿感到来之前,不会还有其它不满足,不会为了美好的未来去做点什么。人类因为有了想象力,有了这种永无止境的不满足感,人类才成为地球万物生灵的统治者,才使人类的物质文明不断发展,不但使人类的在地球上的生存和繁衍得到了保障,而且还使人类走出地球开疆宇宙成为可能。这种不满足感对物种整体而言是有益的,但对于个体所追求的身心自由幸福快乐就是一个枷锁。物质生活越来越富有,人却越来越没有时间享受生活,工作已经不是为了生存,也不是为了过的好,而是为了过的更好,这个追求是没有止境的,因为“最好”根本就不存在,“更好”却无穷无尽。
这种个体的困惑和痛苦不是物质文明高度发展到现在才出现的。两千多年前佛祖释迦摩尼深感生命无常,人生皆苦,于是舍弃王位寻求解脱之道,终于在菩提树下入定四十九日后恍然大悟,创立了佛教。佛祖第一次讲经讲的四圣谛就是说世间的苦。四圣谛之二的“因谛”,就是讲痛苦的缘由(the origin of suffering)就是无穷尽的各种欲望。 佛祖睿智,悟出了自然选择给人戴上的永无满足的欲望枷锁,但是给出的摆脱苦难的修行方法却不是那么实用,有极少人能够接受一切都是虚幻,而且那种四大皆空无欲无求无喜无悲的状态和死了也没有太大区别。作为依赖于自然选择法则而繁荣昌盛的一个物种的个体,想要完全摆脱这个枷锁是不可能的,但是认清有限的生命面对的是无限的追求这个事实,也许可以帮助提醒自己放慢追求的脚步,珍惜当前,不至于一直忙于追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