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嗣铭疑惑地看着她,问:“陪你读博士?怎么个陪法?”
“实话对你说,我很想写一篇关于你的论文。简洁一点说,社会学想要成为一门学科,它就必须要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对我来说,最好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唐珘悠悠地说:“我想从你的经历入手,写一点关于社会价值取向对个人形成的强制性,约束性,等等等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说着,唐珘特意表现略微夸张地换了两条腿交叠的位置,然后撸起长袖露出小臂抱在胸前,不慌不忙地说:“当然,写论文完全可能是我瞎编滥造的借口,试图掩盖我的真正企图,就是对你既喜欢又感兴趣,所以想了解更多。怎么样,沈嗣铭,你愿意陪我吗?”
沈嗣铭沉默不语,他很不习惯暴露自己的胎记给人盯着看,特别没有安全感。
“没关系,不愿意也没关系,这种事情不能勉强,我懂。”
沈嗣铭抬眼看她,唐珘也正一脸真诚的注视他。
老实说,乍一看他真心觉得她跟任何一类美女都沾不上边。眼距比较大,嘴巴也比较大,使得她看起来有些卡通味。可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她的表情也被相应放大了,表达出来的情绪格外坦荡。她有点少女的娇憨,有点生活无忧愁的率性,有点傻愣愣的执着,又有点说不出来的狡猾。
总之,见一次意外一次。
沈嗣铭自认见过数不清的客人,已婚的少妇,白领的姑娘,念书的女生,甚至混迹KTV的公主,某个类型的女人之间多有相似之处。然而,他却无法将唐珘归类,她个性的复杂性和表现的灵动性,那种矛盾的冲突的而又混沌舒展的气质,让他无从下手。
“唐珘,”沈嗣铭咬了咬牙,吐了四个字:“你别玩我。”
“咦?你干嘛抢我的台词?”唐珘眼睛瞪大了看他,反问:“不是说社会新闻版块上被劫财劫色的受害人都是女硕士女博士吗?咱们俩,怎么说也该是我不占优势吧?不然,你干嘛让我朋友记下你的车牌号以防万一呢?”
沈嗣铭放下勺子推开碗,摇头道:“我说不过你。”
“你是不是有点生气了?”唐珘看着他问:“脸上这块开始发红。”
“情绪激动的时候会这样,生气的时候会发紫,看起来很可怕。”沈嗣铭垂下眼睛道:“我小时候,邻居和同学们背后偷偷摸摸地叫我丑八怪。”
“你老家是在农村吗?”
“是,你能看出来,对吧?”
“我小时候也在农村生活过几年,每一家都恨不得渗透到每一家的生活里隐私里,虽然绝大部分时候有团结有互助有温暖,但是,更有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写过的那种‘老实人的恶毒’,特别让人觉得伤痛。一直觉得,时间能冲淡这种伤痛,长大了忘记了就好了,其实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唐珘认真地说:“我猜测你老家是在农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根据我的体会了解和学过的理论,在乡村这类更封闭的小团体社会环境里,某些观念比城市有更大的强制性和伤害性。”
“你说的这些,我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听说过。”沈嗣铭忍不住伸手盖在她手背上,问:“你能不能推荐几本书给我读一读?最好是别太深的。”
“当然可以,”唐珘笑了:“书我有的是。”
沈嗣铭下意识地抚摸她的手,感受她肌肤的柔软,低声道:“我本职是做大型机械维修保养的,晚上和周末兼职送餐。因为我在攒钱,想去做手术去除这块胎记。所以,我几乎完全没有时间可以陪着你做什么事。”
“噢。”唐珘眨巴两下眼睛,说:“可以去除?手术危险吗?”
“有些复杂,费用可观,过程也很痛苦。”沈嗣铭说:“至于危险,也就那样吧。”
“非得做吗?”唐珘轻轻地摸了一下他的眼睛,说:“我不介意,看着有个性。”
沈嗣铭沉默了一会儿,手掌覆盖住她的手压着自己的脸,闭着眼睛嗓音暗哑地说:“你真是个变态。”
“那又怎么样?”唐珘笑了:“你不介意就行了呗。”
沈嗣铭不由自主地朝她的脸庞靠近,突然间有个硬硬的东西抵住他的下巴。他睁眼,才发现自己的刀已经被唐珘拿在手里,皮套没有摘掉,不平滑的棱角带来一种毛糙的尖锐。
他愣着没动,唐珘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他,刀尖托着他的下颌迫使他的脑袋一点点向她接近,冷冰冰地说:“要亲就好好亲,再敢推开我,我宰了你。”
沈嗣铭很多年以前就幻想过这样的时刻,一个他喜欢也喜欢他的女人,丝毫不介意甚至很怜惜地抚摸他不完美的脸,跟他接吻。
十七岁那年,他忍受不住内心的喧嚣而来的绝望,他一次次有过杀人的念头。最后,他用刀划了自己的大腿。因为他听说大腿上有大血管动脉什么的,放了血就会死。只可惜,那一次的尝试并不成功,他不知道血管的准确位置,非但没有能死成,还给他带来很多痛苦。肌腱的恢复耗时很长,有一段时间里他甚至无法正常的走路。
自杀事件后,父母带着他去了北京,在整形医院里医生告诉他能解决,但是时间很长过程痛苦,要有心理准备。这个希望让他打消了寻死的念头,也抓紧最后一年学习考上了二本。拿到学校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他在小河边坐了一下午,想象着某一天,遥远却又确定的某一天,他的爱人会抚摸他大腿上的伤疤,一边听他坦白一边悉心安慰他。
这一刻,沈嗣铭突然就有一种冲动。
他含着唐珘的嘴唇没有松开,缓缓起身把她拽到自己怀里,然后推着她坐到沙发上。他的额头抵住她的,轻轻地说:“我想给你看点。。东西。”
唐珘看着他站起来解开皮带脱裤子,瞬间瞪大了眼睛,不知所措地发愣。很快,她的视线就落到了那条伤疤上。
沈嗣铭知道,立刻,几乎是立刻,她就明白过来了。凉凉的,轻微的接触从皮肤上传来,在从来没有其他人碰过的地方,他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闭上了眼睛。
唐珘没有问他关于伤疤的任何问题,她顺着疤痕的鼓起来回摩挲,感受指肚下传来的不平整和不光滑。她知道他向她展示了两个他隐藏最深的秘密,最脆弱的脆弱,这一刻,他对她毫无抵抗力。
唐珘的眼眶发热,暖暖的,她深刻地理解这个夜晚的宝贵。
“你跟女人。。。”唐珘抬头看他:“有过吗?”
沈嗣铭摇摇头,没说话。
“难怪了。”唐珘突然对他咧嘴一笑,凑过去在他的伤疤上飞快地亲了一口,道:“通常,不需要事先脱裤子‘面试’。”
沈嗣铭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愣了两秒后忍不住跟着她一起放声大笑了出来。
唐珘的眉宇间有种阔然的爽快,眼波流动间又有赤裸裸横生的欲念。沈嗣铭忽然有种错觉,那就是她是一个熟人,朋友,家人,甚至某一瞬间的他自己。
难以解释的安全感。
他弯腰一把拉起唐珘,她像装了弹簧一样主动跳到他身上,胳膊缠住脖子双腿缠住腰身。手臂一挥,笔直指向不远处一扇门,说:“卧室在那儿!”
沈嗣铭的脑子彻底放空了,人生的太多故事完全无从解释,更无从预测。他觉得这一天来得太突然太快,同时又觉得来得太迟等得太久。
从认识她的第一天开始,他就喜欢她身上的味道。
不拿乔,不清高,襟怀敞亮,但是却又带着些许孤独的飘零惶惑感。
对他来说,唐珘不是美,而是美好。
唐珘贪婪地嗅着沈嗣铭的皮肤,他出汗了,蛮横的毫无方向感的动作带着固执和痴迷。她真喜欢他的味道,透着丛林野兽的的气息,新鲜原始鲜美动人。
她喜欢听他的呻吟,不由自主流露出来的性感。他还会突然发笑,虽然她很奇怪为什么要在这样的时候笑出声来,但是她看到他的笑容闪亮,就忍不住想亲他。没多久之后,她就听到他胸腔里发出低喘,咬紧了嘴唇绷紧了身体,随后就软倒在她身上。
沈嗣铭俯趴在唐珘的胸口,凌乱的带着汗湿的头发盖住了额头。唐珘在发丝之间的空隙里看到他的眼睛,半睁半阖地瞧着她,认真执着得好像从没有见过她似的,欲言又止。
唐珘捏捏他的脸蛋,问:“你想说什么?”
沈嗣铭用胳膊撑起一点自己的重量,低头盯着她的脸看了好一会儿,问:“你高潮了吗?”
“我高潮了吗?”唐珘差点喷饭,说:“你怎么不问我:你识字吗?”
沈嗣铭不解:“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识字不识字,一看字不就知道了?”唐珘又捏捏他的鼻子:“你不会看啊?”
“就是不会看啊,”沈嗣铭撇嘴道:“都说女人会假装的。”
“噢,”唐珘翻翻眼睛,揪了一把他的头发,说:“我没高潮,你下次继续努力。”
“好。”
唐珘怜惜地轻抚他的胎记,记得有人说过,胎记就是为了来生能与爱人相认。也许命运就在指引着她,走向他的拥抱。
她从来不稀罕完美无缺,她只爱天下无双。
独特的故事,独特的成长。
林夕在《色情男女》中写道:
诚实放任,都不要紧;平实过分,都不要紧;
平原高山,远近由人;平湖深海,冷热由人;
不想一个人,等大半生,
才想眼望眼,身贴身。
这也算是人间小团圆了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