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城之行4:七七八八的流水总结

周六市场:这次在玫瑰城跨周末,所以可以去看看周六市场。我原以为周六市场是一个农贸市场,原来不是。里面大多是各种手工艺品,我看到非常漂亮的瓷器,木雕,也有很多银制品的首饰,当然各地口味的餐车是少不了的。我早上去的时候,各位摊主还正在搭棚,人还不多,等我几个小时候再经过那儿的时候,规模已经很大了,原以为就是沿着河岸这边,后来往旅馆走的时候发现大马路的另一边也有很多摊位,所以周六市场的整个规模比我想象的要大多了,怪不得这么有名。我不是一个喜欢买东西的人(这次去outlet例外),所以在那儿主要是看,什么也没有买。

周日我去河边散步的时候,发现这个周六市场还在营业,原来周六市场不仅仅是周六市场,周日也有的, 是否该改成周末市场?

没落的中国城:那天到达玫瑰城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从机场坐出租车去旅馆的路上看到中国城唐人街的招牌,于是特地抽一天去看看玫瑰城的唐人街。周六那天去完周六市场,便跑去唐人街。唐人街离周六市场很近,走路的距离,曾经的招牌还在。从招牌底下(应该是当初进入唐人街的大门吧)沿着唐人街的范围走,很多店面都已经不营业了,里面空空如也,只看到一两家小小的餐馆,说实在的,看到这样的门面,我是没有想进去吃饭的欲望的。沿着街道走,看到一家按摩店是开着的,有一个亚洲面孔的中年妇女在门口吸烟,估计是里面的工作人员,因为穿着制服,她是我在这一片唐人街的地盘上看到的唯一的一个亚洲面孔。走完唐人街,居然连一个中国商店都没有看到。街上没有多少行人,只有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我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有点战战兢兢,步伐也就快了些许。

在唐人街看到的唯一周边比较干净,现代的要数兰苏园,这是一座由中国建筑设计师建造的精致小巧的苏州园林,我去得太早,他们还没开门,但是从门口,透过玻璃窗户可以看出这个园林维护得很好。

河边景色:没去Portland之前,看地图知道城市靠水,我喜欢靠水的城市,总觉得一个城市靠着水,整个城市就会灵动起来,不会枯燥,事实也是这样,看看沿着河边用手机拍的景色就可以看出来。横跨威拉米特河的百年老桥链接着城市的两边,虽然天气不是特别晴朗,可是深秋的景色依旧美丽。

最大的书店:Portland的Powell’s book书店听说是世界上最大的书店,这么大的书店是一定要进去看看的。书店真的很大,第一次进去我都不敢瞎走,怕迷路。这里不仅卖新书也卖旧书,还收买旧书。整个书店分了7个部分,每一部分都用一种颜色来分辨,在这7个部分里面,又分了3500多个不同的类别。在Portland期间,正好读到菲儿天地的一篇文章写博—得奖小说—性侵,介绍了一本好书To Kill a Mockingbird》。来到世界最大的书店,买一本好书应该是一个特别好的纪念,于是就在这里买了这本书。

流浪者多的城市:去年7月初第一次到美国,去了首都。这次到Portland是我第二次到美国,也是我到的美国的第二个城市。跟在华盛顿印象特别不一样的就是这里到处都在修修补补,街道比较狭窄。还有一个特别的不同就是流浪者多,几乎每一条街道都有流浪者,在唐人街附近那就更不得了,太多了

热情的城市短短一周感觉在这里遇到的人都很热情,租车公司的小伙,特地跟我们介绍哪家的甜甜圈最好吃。我们在一个咖啡厅问路的时候,里面的一位客人看到我们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在我们离开咖啡厅的时候,特地追出来给我们指路。某一天中午,我一个人觉得没啥可干,想出去走路,就想着可以徒步去华盛顿公园。因为从地图上看,只有4公里,这点路对我来说真的不长,应该可以走过去的。但是走着走着发现远比我想象的要远,而且大部分地方都是上坡。回程的时候,我不想原路返回,就选择了一条理论上应该对的路,但是后来发现一路上分叉很多,而我不知道从哪条分叉拐弯,好在路上遇到三个大学生从那里经过,一路带着我走到我要到达的那条大路,一路走一路聊,非常愉快,也非常感激他们。

Portland之行算是匆匆写完,也算有头有尾。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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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xiaoweili' 的评论 : 哈哈哈, 这篇居然已经写了快一个月了。
xiaoweili 发表评论于
谢谢分享。记得你说要写游记,我前段时间忙着追剧,都没来看看。补上 :)
小棒棒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莲盆籽' 的评论 : 谢谢来访。我是想哪儿说哪儿,没有章法的。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欧洲人的美国印象,很有趣!
小棒棒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谢菲儿的鼓励。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很棒很有意思的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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